军事后勤的中心内容,一是军粮的生产、筹措、转输与储备,二是兵器的制作与管理。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各政权统治者在这些方面主要是沿袭了前代的做法,并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而不断有所调整与改进。
在军粮的生产与筹措方面,统治者一般都设有专门机构专司其职,如曹魏在五曹尚书中设度支尚书,主持军粮保障。两晋尚书省六曹尚书中也设度支尚书,“专掌军国支计”,负责全国军队的军粮供应。南北朝的大多数政权亦有类似的机构。至于军粮的筹措,一般通过几个渠道来进行:一是沿用“因粮于敌”的方式,抢掠占领区的粮草补充军中粮秣,这在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初兴时表现得尤为明显;二是向国内自耕农进行征集;三是推行屯田,这包括民屯与军屯,而以后者为主,三国、两晋、北魏都有规模可观的军屯,保障了军队的粮食供应。如曹魏通过大规模的军屯,在群雄角逐中占据了有利的地位,最终顺利完成统一北方的大业。所谓“修耕植,蓄军资,如此则霸王之业可成也”[122]。
为足食强兵、防备荒年尤其是从事战争,这一时期许多政权都积极建仓储粮。三国两晋时各政权都建有众多邸阁以储存军粮。当时邸阁的布局既考虑到减少取用时的转输之劳,又注重有利于安全的需要,一般部署在纵深的战略要地或边防重镇。如魏文帝时,雍州刺史张既请示“筑鄣塞,置烽候、邸阁以备胡”[123]。有时也部署在靠近前线之地,如北伐时,诸葛亮为减轻褒斜谷道的转输之劳,于建兴十一年(233),提出“使诸军运米,集于斜谷口,治斜谷邸阁”[124]。而斜谷位置临近魏境,为当时的战略前沿。(www.xing528.com)
这一时期的武器装备制作、供应与管理,基本承袭秦汉时期的做法,即军队所用兵器一般由国家统一制造、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使用。两晋时,中央在少府之下设尚方一职,“并掌造兵器”,除中央外,诸州郡亦设有制造兵器之所。南北朝时,中央军器军械的制造同样由少府下属的尚方负责。另外,南朝地方强藩,大体皆有修造兵器装备的机构,称作“部”。制造成的武器进入“武库”统一保管,临战之际配发给军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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