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围绕个人信息保护展开的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例如,为了从欧盟境内获取个人信息,美国与欧盟就个人信息跨境流动问题反复谈判,并先后达成“安全港框架协议”“隐私盾框架协议”等协议,2020年“隐私盾框架协议”被宣布无效后,双方继续协商寻求新的解决方案。
数据是信息社会重要的生产要素,个人信息数据是大数据的核心和基础,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个人信息逐渐成为各国重要的战略资源,个人信息保护也是当前国际竞争和网络社会治理的重要议题。20世纪70年代以来,有关国际组织逐渐重视研究推动形成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治理规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了《隐私保护和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指南》,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出台了《隐私框架》。欧盟1995年制定了《数据保护指令》,2016年又出台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联合国召开世界信息峰会、成立信息安全政府间专家组,上海合作组织、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等均将个人信息保护等网络安全相关议题作为重要合作领域。
围绕个人信息保护展开的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例如,为了从欧盟境内获取个人信息,美国与欧盟就个人信息跨境流动问题反复谈判,并先后达成“安全港框架协议”“隐私盾框架协议”等协议,2020年“隐私盾框架协议”被宣布无效后,双方继续协商寻求新的解决方案。随着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国在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方面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但同时与有关国家之间的竞争甚至冲突也日益显现,为了保障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维护国家利益,以及为建立公平合理的个人信息保护国际治理规则贡献中国智慧,我国需要积极参与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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