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澳门回归15周年之际,2014年5月9日我在刚刚启用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大礼堂发表了一次演讲,成为第一位在这个讲坛发表演讲的人。当时我讲了一段与澳门大学的缘分,对澳门大学的特殊感情。这个缘分的起因是2008年中央同意澳门大学在横琴岛设立新校区后,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我当时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所以,由我负责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处理工作。可以说,从澳门大学新校区的选址、奠基、建设到开学正式启用,我参与了全过程,曾经六次来到这个地方。能够见证这里从一片农地变成充满活力的大学校园,见证澳门大学这一段重要的发展历程,我深感荣幸。更加荣幸的是,我与澳门大学的这段缘分、这份感情还在延续,因为在澳门回归20周年之际,今天下午我将被授予澳门大学荣誉法学博士,从而成为澳门大学的一员。你们以后在介绍我的时候,可以不再需要用“嘉宾”的称呼了,因为我来到这里,已经不再是客人。我想告诉各位同学,作为“澳大人”的感觉真好,看到你们的青春风采,看到校园的朝气蓬勃,我的心也年轻了!
2014年在这里发表演讲时,我说有机会在澳门大学讲坛发表演讲是一种很高的荣誉。这句话对任何人都适用,永远不过时,而且会成为越来越高的一种荣誉。对我来说,今天在这里作这次讲座,我把它看作是宋永华校长按照大学章程给我布置的第一项作业。那么,讲些什么好呢?今年是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我长期从事“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的研究实施工作,就讲一讲这方面的课题吧。上次我在这里讲了“中国宪法与澳门基本法的关系”,今天就沿着这个思路再讲一个关系,“中央全面管治权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关系”。
厘清各种社会现象、各种权力之间的关系,是社会科学特别是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虽然我不可能像教授们一样,作出高深的理论阐述,但长期的法律实务工作告诉我,无论社会现象或各种权力关系如何复杂,背后的道理总是朴实的,而朴实的道理,是能够以朴实的语言来表达的。我用这句话给自己铺一个台阶,因为下面大家将要听到的,不会是高深的理论,只是一些朴实的道理。(www.xing528.com)
现在进入正题。我想从三个方面讲中央全面管治权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关系,即中央全面管治权的提出及其含义,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和授权问题,最后回答几个对中央全面管治权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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