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大家的发言中,对进一步推动基本法研究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我们初步考虑,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来进一步推动基本法的研究工作:
第一,确定一些研究课题供专家学者申请研究。实践证明,确定一些研究课题供专家学者申请研究,对于推动基本法研究工作的作用显著,要坚持做下去。今年我们批准的研究课题还没有结项的,要继续做好研究工作,争取尽快结项。从现在开始,我前面提到的一些重点研究课题,就可以接受申请,专家学者们如果认为有什么课题需要深入研究,也可以提出申请。基本法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明年初准备开一次会,研究批准立项。去年凡是提出申请的,都给予立项,经过这一批课题的摸底,我们对各地的研究力量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明年的课题,还是要采用比较宽松立项标准,但对课题负责人要开始有所选择,逐步形成竞争,促使大家多投入研究时间和力量,提高研究水平和研究成果的质量。
第二,进一步加强专家学者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和配合。我们要在比较短时间内,使基本法研究工作上一个台阶,很重要的就是加强港澳工作的职能部门与专家学者的沟通和配合。各位专家学者除了与我委研究室建立联系外,也可以与国务院港澳办法律司、香港中联办法律部、澳门中联办研究室建立联系。在基本法研究过程中,专家学者与职能部门的同志相互之间应当及时进行沟通、交流,使基本法研究工作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更切合实际工作的需要。港澳基本法委研究室将继续做好基本法研究的后勤支持工作。
第三,创造机会使内地的专家学者有机会深入港澳社会了解实际情况。从这次提交的论文情况看,要使内地的专家学者研究基本法工作能够深入下去,提出比较符合香港和澳门社会实际情况的意见和建议,需要解决内地的专家学者深入香港和澳门社会了解情况的问题。去年,我们协助安排了一些专家学者到港澳调研、出席研讨会,这是一种渠道。从根本上讲,要安排内地的一些准备长期从事基本法研究的年轻学者到香港和澳门的大学进修,明年要把这项工作抓起来,争取明年9月份就可以派出一些学者到港澳的大学进修。
最后讲一下关于基本法研究课题的结项工作。关于基本法研究课题的结项问题,实际上就一个问题,怎么评定研究成果。我认为比较好的方法是专家和职能部门相结合的办法,也就是把有关研究成果分别送一个职能部门、一位专家写出评定意见。如果认为有关研究课题符合立项要求,由我们来办理批准结项手续,拨付余下的课题经费。请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和在座的各位专家支持我们的工作,帮助我们对研究报告进行审评,撰写评论意见。(www.xing528.com)
从现在到明年2月底前,全国人大机关正在进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港澳基本法委员会机关正在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提高从国家发展大局把握港澳工作的能力,做好基本法研究工作,为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处理港澳事务当好参谋助手”这个课题做调研工作,希望在座各位不吝赐教,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深入开展基本法研究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方面,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
【注释】
[1]2008年11月3日下午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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