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澳门特区正在进行基本法23条的立法工作,明年澳门特区要进行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换届选举,还要举办澳门回归祖国十周年的庆祝活动;香港方面,去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和有关普选问题作出决定后,香港特区政府已经表示,将要在明年上半年就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修改问题进行公众咨询。香港的政制发展问题绝不仅仅是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修改问题,而是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改、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和2020年立法会普选连在一起的系统工程。因此,今后一段时间内,除了继续研究各位手上原有的课题外,从我们小组的角度,更为关注以下基本法研究重点:
1.关注并及时研究澳门基本法23条立法中提出的问题。10月22日,澳门特区政府发表澳门基本法23条立法的咨询文件,咨询期要到11月底结束。在根据咨询情况对立法草案作出修改后,正式向立法会提交立法草案,估计明年3月立法会可以通过立法。澳门特区政府提出的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严格对应基本法23条规定的七项禁止,各方面的问题考虑得比较全面,是一份比较成熟和完善的立法草案。但基本法23条立法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其背后是我们与澳门和香港反对派以及西方反华势力之间的政治斗争。由于西方反华势力利用港澳地区对我进行颠覆、渗透的图谋不会改变,这就决定了他们势必要反对基本法23条立法。澳门特区政府公布咨询文件后,香港和澳门反对派的举动就说明了这一点。由于按照基本法23条的规定,特区是“自行立法”,我们内地的专家学者一般不要参与有关立法的讨论,但如果港澳反对派连同西方反华势力掀起反对立法的风浪,我们就要组织一些内地专家学者批驳他们的言论,引导澳门和香港的社会舆论。因此,我们要关注并及时研究澳门特区基本法23条立法中提出的问题,必要时能够发表一些有分量的文章,以配合特区立法顺利进行。
2.全面地回顾和总结澳门基本法实施以来的经验,为纪念澳门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做好准备。明年是澳门回归祖国十周年,澳门要举办一系列的庆祝活动,会邀请一些内地的专家学者出席。参照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的做法,在内地也要举办一场澳门基本法实施十周年的纪念活动。今年我们确定的基本法研究课题中,黄来纪教授承担的一个课题是《澳门基本法实施八年的回顾与展望》,要把这个课题做好,同时还要再发动一些专家学者对澳门基本法实施问题开展研究。尽管澳门基本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内容大体相同,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共性,也有特殊性。我们的研究工作要能够对这种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找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复杂社会背景和各种因素,这样,才能提出中肯而又切合实际的观点和看法,对基本法正确实施起到参考作用。内地学术界从事香港基本法研究的人不多,从事澳门基本法研究的人就更少,因此,对澳门基本法实施情况的研究工作希望各研究区要早启动、早布置,这样才能够组织起一批高质量的纪念澳门基本法实施十周年的论文。
3.高度关注并继续研究香港政制发展问题。去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2012年香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作出决定。决定规定,2012年行政长官不实行普选产生的办法,2012年立法会不实行全部议员普选产生的办法,功能团体和分区直选产生的议席各占半数的比例维持不变,立法会对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维持不变。在此前提下,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可以按照基本法的规定作出符合循序渐进原则的适当修改。这一决定内容和200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07/08年两个产生办法修改决定的内容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按照这一决定,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修改的空间并不大,何况已有被立法会否决的特区政府2005年年底关于07/08年两个产生办法的循序渐进方案,这个方案得到60%以上市民支持,问题在于人大常委会决定中把普选的时间表一并确定下来,使得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就复杂了。(www.xing528.com)
从今年上半年策发会的讨论和社会舆论看,现在香港社会的主要关注点不在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问题,而在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办法。特别是反对派,要求挂钩,不交代双普选的终极方案,就不让2012方案轻易过关。所谓终极方案,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普选时的行政长官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机制,是门槛式还是选举式;一是2020年立法会普选时功能组别是留还是废。反对派的基本法立场是,行政长官普选时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如果是门槛式,立法会普选时如果不保留功能组别,2012年怎么修改好商量;但如果是选举式提名,还要保留功能组别,2012年怎么改就不好商量。从基本法研究的角度来讲,有关香港政制发展问题,要从两个大的方面开展研究工作,一个是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问题,包括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方案、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作出修改以及如何修改、2017年行政长官和2020年立法会全部议员的普选办法,研究的着重点在于深入地分析香港社会的政治力量对比情况,通过规定适合香港实际情况的两个产生办法,确保香港特区的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另一个是普选对香港社会、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影响问题,尤其是实行普选后对中央与特区关系会有什么影响,这方面研究对于确定2012年双修改方案,明确普选办法、防范普选的负面效应都是至关重要的,把这方面的问题研究清楚,就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趋利除弊,确保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能够得到贯彻落实,确保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
4.继续开展基本法的基础理论研究。去年吴邦国委员长在纪念香港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基本法的理论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吴邦国委员长特别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我国的第一个特别行政区设计了一套崭新的制度和体制”,强调了“授权”和“行政主导”这两个基本观念,强调要从维护国家主权、实行高度自治、保障繁荣稳定三个方面来把握基本法的精神实质,我们从事基本法理论研究工作,就是要用学术的语言,严谨的论证,把上述基本观念、精神实质充分地阐述出来,形成一套理论,从而对基本法在香港的正确实施发挥影响。去年我们确定的研究课题中,已经有不少涉及授权理论、行政主导等基本理论问题。明年还可以在这些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再组织力量作进一步深化研究。此外,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正在组织力量摘译香港法院涉及基本法的判例,这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因为我们提出的理论要能够为香港社会所接纳,并用于指导基本法的实施,不仅要十分注重结合香港的实际情况,还要充分了解香港的法律观点,把那些能够为我所用的观点吸纳进来,对那些不正确的观点进行剖析,以充分的道理指出其错误的地方,这样才能有针对性、有说服力,才能发挥理论应有的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