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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组建提名委员会:行政长官普选的关键议题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提名委员会组成这个问题势必成为下一步讨论行政长官普选办法时的又一个争论焦点。正是看到这一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明确提名委员会可以参照基本法有关选举委员会的现行规定组成,目的是为即将到来的讨论作出一个明确的指引。

如何组建提名委员会:行政长官普选的关键议题

在提名委员会提名是机构提名的前提下,要确保所产生的正式候选人都是爱国爱港人士,还必须具备一个条件,这就是提名委员会的大多数委员必须是爱国爱港人士。提名委员会组成这个问题势必成为下一步讨论行政长官普选办法时的又一个争论焦点。正是看到这一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明确提名委员会可以参照基本法有关选举委员会的现行规定组成,目的是为即将到来的讨论作出一个明确的指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中作出这样的指引,是合情合理的,也同样有法律依据。第一,基本法在有关选举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规定中,都使用了“有广泛代表性”一词,在同一部法律中,同样的用语要作出同样的理解,因此,两个委员会的组成原则应当保持一致。第二,选举委员会的组成是基本法起草过程中香港社会各界经过广泛讨论达成的共识,经过了十年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该委员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第三,从目前已经提出的提名委员会的各种组成建议看,按照基本法附件一规定的选举委员会的模式组成提名委员会,是香港社会各界的主流意见。第四,从现实情况看,如果离开基本法附件一规定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模式,重新设计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即使是经过旷日持久的讨论,也很难达成共识。

我在去年12月29日向香港社会各界人士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内容时提到,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中明确提名委员会可参照选举委员会组成,就是既要保持选举委员会四个界别组成的基本要素,又可以在提名委员会的具体组成和规模上继续讨论,有适当的调整。(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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