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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只能作渐进修改和维持两个不变?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既然2017年是可以开始实行普选的最早时间,那么,2012年理所当然只能作循序渐进的适当修改,不能实行“双普选”。全国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香港社会对功能团体选举制度提出了一些意见,但究竟如何改进功能团体选举制度,意见纷纭,还没有基本共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决定中明确2012年功能团体与分区直选各占一半维持不变,有利于减少争拗,有利于2012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

为什么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只能作渐进修改和维持两个不变?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很理解香港市民期盼尽快实现普选的愿望,所以一致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决定中回应这一愿望。同时,也一致认为,香港的民主发展必须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办,必须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必须要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因此也几乎一致地认为普选的时间应放在2017年,个中的考虑我在前面已经作了详细介绍,大家说,2017年已经是最积极的安排,不能再早了。既然2017年是可以开始实行普选的最早时间,那么,2012年理所当然只能作循序渐进的适当修改,不能实行“双普选”。至于为什么要明确立法会功能团体和分区直选产生的议员各占半数的比例维持不变,主要是考虑功能团体选举是基本法根据香港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一项制度安排,至今已进行了三次立法会选举,实践证明,它对保证各阶层、各界别的均衡参与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香港社会对功能团体选举制度提出了一些意见,但究竟如何改进功能团体选举制度,意见纷纭,还没有基本共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决定中明确2012年功能团体与分区直选各占一半维持不变,有利于减少争拗,有利于2012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立法会对法案、议案表决程序的规定,是与功能团体选举制度相适应的,在功能团体选举制度2012年尚未改变的情况下,立法会对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自然也需要维持不变。(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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