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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及其实施作出了明确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开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全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先后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截至2006年底,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135件,单行条例518件。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化措施

世界上的多民族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有不同的制度模式,我国采用的是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采用民族区域自治的办法解决民族问题,是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及其实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1947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已经解放的我国蒙古族聚居地区就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开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全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先后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目前,我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

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它们在行使一般地方同级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拥有自治权。自治权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截至2006年底,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135件,单行条例518件。三是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目前,我国有22个少数民族使用28种民族文字。四是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此外,民族自治地方还有权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自主安排、管理和发展本地方经济建设事业,自主管理地方财政,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事业。

由于成功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少数民族依法自主地管理本民族事务,民主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保证了我国各民族不论大小都享有平等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国家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形成了各民族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民族关系。

【注释】
(www.xing528.com)

[1]2007年5月14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香港媒体人士培训班”授课稿。

[2]34个界别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特别邀请人士。

[3]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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