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以上分析可見,廖瑩中《九經總例》中關於石經的表述十分混亂。而《總例》“書本”一則中所引晁公武之言,爲我們理解廖氏致誤之由提供了可能。現將廖氏所引與范記所存對讀,爲方便討論,列表如下[11]:《九經總例》、《石經始末記》所引《石經考異序》對比簡表③明刊本《蜀中廣記》“六”作“太”。廖氏《總例》所引者爲乙段,此段中“其差誤蓋多”之“其”字,只有放入完整的序文中,方能準確把握:實則指代上段末尾所言蜀石經。
由以上分析可見,廖瑩中《九經總例》中關於石經的表述十分混亂。或所指模糊令人迷惑,如上文“其二”、“其三”、“其五”之例;或將有注之石經稱爲唐石本,如上文“其四”之例。這都提示我們,廖氏於文獻所載石經内涵可能缺乏清晰的認知,而對家藏石經的性質大概也未能明辨。
而《總例》“書本”一則中所引晁公武之言,爲我們理解廖氏致誤之由提供了可能。此段引文出自晁氏《石經考異》自序,今《考異》一書雖已亡佚,但序文尚保留於范成大《石經始末記》中[10]。現將廖氏所引與范記所存對讀,爲方便討論,列表如下[11]:
《九經總例》、《石經始末記》所引《石經考異序》對比簡表
③明刊本《蜀中廣記》“六”作“太”。
④明刊本《蜀中廣記》“討”作“對”,於意較佳。(www.xing528.com)
從文義入手,原序大體可分爲三部分。首先,甲段追述前代石經與五代國子監刊經,進而言及蜀石經的刊刻;其次,乙段謂宋監本、蜀石經相校,石本誤多,但又認爲“石經固脱錯,而監本亦難盡從”;最後,丙段略述蜀石經異文大貌。
廖氏《總例》所引者爲乙段,此段中“其差誤蓋多”之“其”字,只有放入完整的序文中,方能準確把握:實則指代上段末尾所言蜀石經。而緊接此句,晁氏即云太和石本之非,若抽離甲段語境則極易使人誤以“其”字指唐石經。而這一誤讀,又會影響下文“石經固脱錯”的理解。晁公武本以此句呼應上文“其差誤蓋多”,此乃以宋監本校蜀石經所見之實况,兩處所指皆爲蜀石經。要之,蓋廖瑩中未明乙段“其”與“石經”的真正所指,又因二者之間語涉唐石經[12],且三處皆言文本失誤,故造成混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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