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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諱现象下的改名行为及其关联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最後要考察的是一種與避諱相關,但實際上不屬於避諱的情形,即因避諱而改名。[48]因此,改名的理由雖然是避諱,但一旦改名,就和其他因爲各種原因而改名的情况一樣,不再與避諱有什麽特殊關聯了。但蒯徹是漢初人,他生前没有避諱的問題;趙談改趙同是司馬遷家諱,趙談本人并不需要改名。總之,關於因諱更名,有必要重視它除了與避諱的關聯外,本身屬於一種改名行爲。

避諱现象下的改名行为及其关联

最後要考察的是一種與避諱相關,但實際上不屬於避諱的情形,即因避諱而改名。文獻中所見避諱的實例,以涉及皇帝之諱的爲多,涉及人名地名改易的爲多。前者很易於理解,因爲皇帝之名是所有人的諱字,當然易於發現其例。後者何以多見,前人則往往不加留意。

避諱更名,尤其是官名、地名的更易,雖然也需要詔令證明其合法性,但這種詔令與頒諱之詔是不同的。前文提到的東晉孝武帝初關於鄭太妃諱的討論中,王彪之議文還説:“門縣名以犯先帝所生之諱,故先帝時改之……令知官名之改,非頒下令人皆諱之也。”[47]王肅《已遷主諱議》也辨析避諱與因諱更名的差别:

春秋》魯諱具敖二山,五代之後,可不復爲諱,然已易其名,則故名不復諱也。猶漢元后父名禁,改禁中爲省中,至今遂以省中爲稱,非能爲元后諱,徒以名遂行故也。[48]

因此,改名的理由雖然是避諱,但一旦改名,就和其他因爲各種原因而改名的情况一樣,不再與避諱有什麽特殊關聯了。不過,這種差别在當時就經常被混淆,所以大臣們才會在議文中屢次特加强調。後人研究避諱時由此生出的誤解更多。

一般爲了避諱而採用替代字,都有比較固定的選項,或同義,或同音。出於避諱的改名也會採取這樣的方式,如前文提到東晉避鄭太妃“春”字諱,將不少地名之“春”字改爲“陽”。除此之外,因避諱改名還具有“改名”的意義,除了要注意規避諱字,還要考慮到新名稱也將長久行用,因此也常常不拘泥於頒諱時給定的替代字,有時會改用其他已有的相關稱謂,有時會另取新名。例如《晉書》載“以毗陵郡封東海王世子毗,避毗諱,改爲晉陵”[49],就顯然不是因爲“晉”、“毗”二字有什麽關聯,而是由於“晉”字是國號,以此字作爲東海王世子毗之國名,顯示了對東海王的尊重。又如三國時避孫權祖諱改蔣山爲鍾山,《通鑑》胡注云:

蔣山,即鍾山,在今上元縣東北十八里。《輿地志》曰:“古曰金陵山,縣名因此;又名蔣山,漢末,秣陵尉蔣子文討賊,戰死于此,吴太帝爲立廟,子文祖諱鍾,因改曰蔣山。”余謂孫權祖亦諱鍾,當因是改也。[50](www.xing528.com)

這一改名也有很複雜的考慮。再如同是孫吴的例子,避景帝孫休名改休陽縣爲海陽縣[51],雖然現在已不知道具體原因,但也不是由於“休”與“海”字有特别聯繫。

對於人名來説,遇有與國諱相重、或與其他經常接觸的諱字相重,也需要改避,較爲常見的辦法是改以字行,或稱小名。《經史避名彙考》認爲“六朝人凡名犯帝諱者,即以字行,不復更名,自仲德兄弟始也”[52],王建指出這種做法在東晉已能見到,毛穆之因爲與晉哀帝皇后同名而改以字行。[53]東晉也有直接改名的例子,如虞預“本名茂,犯明穆皇后母諱,故改焉”[54]。和上舉的很多地名一樣,這也不是簡單的同訓代换。

與此相關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即名號改易的這種靈活性特點,只限於當時確實施行的改易,而不包括後來史書作者(甚至刊行者)的改易。如前人曾以蒯徹避漢武帝改名蒯通,司馬遷避父諱改趙談爲趙同之例,推論“漢代以來,人們爲了避諱所採用的主要方法是改字(指改變所用漢字)”[55]。但蒯徹是漢初人,他生前没有避諱的問題;趙談改趙同是司馬遷家諱,趙談本人并不需要改名。這樣的話,就不算是真正的人名之更改。

總之,關於因諱更名,有必要重視它除了與避諱的關聯外,本身屬於一種改名行爲。因此在發布的方式、改動的方式、改動的影響等方面,都與一般的避諱存在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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