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刊刻無疑或明或暗地體現刻書主持者的意圖。所有刻書者的共通意圖是爲某書增一傳本;更有不少人力圖刻出精善之本,爲此廣集衆本,力事丹鉛,委以良工,而求精美。這是刻書活動中不言自明的應有之義,然而在這些普遍意圖之外,有時刻書主持者還會出於種種考量,欲實現某些“個人化”的意圖,這些意圖無疑具有相當複雜的面相。底本批語則是考察主持者所持意圖的重要材料。
兹以定州市博物館藏道光二十三年祁陽順積樓刻本《潜室劄記》(清刁包著)爲例。書中的審校者批語顯示了以下幾種情形:
一是凸顯“新”“舊”刻本的不同。如,順積樓本卷首有鄂爾泰序,題爲“潜室劄記序”,批語曰“‘序’字上加‘舊’字”。次雍正三年黄越序,未有標題,批語曰“首行標‘黄序’二字”。這兩處批語所體現的“意圖”,顯然是要强調在作爲“新刻本”的叢書本中,順積樓本原有的序跋是“舊”的[5]。此類將底本原有序跋改題“原序”“舊序”的做法,是古籍中的常見現象,然則可知强調“新刻”與“舊刻”的差異(儘管二者在文本上的差異容或有限),是刻書主持者的人之常情。
二是展現刻書語境與目的的變化。順積樓本的卷端題名相當複雜,逐一羅列作者、校者、訂者、參者名氏,達十餘人之多;叢書本改題“祁州刁包著”(見圖3、圖4),删去其他。案,順積樓本爲刁氏家刻,刻印先人著述,是闡揚家光的大舉措,羅列出洋洋灑灑的親朋師友名單,既可盛大其事,又使參與者均有躬逢盛事、與有榮焉的滿足感。叢書本則以表彰鄉先輩著述爲目的,大約在王氏看來,只須强調刁包係直隸祁州人士即可,而順積樓本的主持者與參加者——刁氏親友,不僅在刻書主體變爲定州王氏的語境下已失去意義,且與郡邑叢書的主旨無關。卷端題名的一詳一略,正隱含了祁州刁氏、定州王氏這兩組刻書者相去甚遠的刻書意圖。儘管此處修改未經審校者批語的明確指示,但如上揭《洙泗考信録》之例,批語指示將道光本的“大名崔述東壁謹考 石屏門人陳履和校刊”,改爲“大名崔述箸”,并强調“後仿此”,可知將卷端作者題名統一爲“地名+作者名”的形式,是王氏的既定方針,意在强調作者的“地域身份”以及《畿輔叢書》作爲郡邑叢書的特質。
圖3 叢書本卷端題名僅有“祁州刁包著”
圖4 順積樓本的卷端題名(圖片引自學苑汲古)
又如,順積樓本鄂爾泰序“予少承先大人司成公訓”一句,“先大人”抬行另起,批語指示“可與上連寫,不必抬”(見圖5)。鄂爾泰言及己父而提行,事所宜然。據序文又知,鄂爾泰作序,乃因“屬吏上元令伊祁刁承祖出其先人所著《潜室劄記》一編,以求叙于余”。刁氏徵序於彼,且雙方爲上下級關係,那麽刁氏一族刻書時自應沿襲鄂爾泰原文面貌,以示尊重。至王氏刻書時,早已時過境遷,自然毋須諱他人之諱。這一更動,恰體現了刻書語境的變化。
圖5 定州市博物館藏刻書底本,審校者指示取消鄂爾泰序的抬行
圖6 天頭貼簽,審校者提示正確字形
三是提示字形,防止訛誤。順積樓本鄂爾泰序末署“西林學者鄂爾泰謹序”,貼簽將“西林學者”四字重新書寫一遍(見圖6)。乍看上去,很難理解其用意。細究之下,推測是:此序以行書上版,“學”的字形有所變異。大約寫樣人辨識字形的能力有限,審校者唯恐致誤而特意寫出正體,以示提醒。事實上,寫樣人辨識字體的能力固然因人而異,但相對有限,大約是普遍現象。以下舉出長期從事書籍校刻的晚清學者張文虎談及的一個佐證。同治六年(1867),張文虎在金陵書局,十一月十七日,“節相(曾國藩)欲以聚珍板印顧亭林《肇域志》”,二十四日,“縵老示《肇域志》,蠅頭草書,或添注文旁,或增補眉上。朱筆勾乙錯誤,不可辨識,恐非抄胥所能辨,付工擺印,亦未易也”[6]。
與之類似,定州市博物館藏明萬曆刻本《平播全書》是王灝刻書所據底本,因係後印本,個别文字模糊難辨。審校者以朱筆貼簽將磨損字重寫,以防寫樣者無法辨識。將這些重寫處與叢書本相核,則皆一致。(www.xing528.com)
四是文本内容的更改。首先是刻書中習見的改動異體字。順積樓本卷上葉一八B“天下之治也”條,有“小人耻其下”、“君子耻其下”,批語曰“恥,從心”;叢書本從之。順積樓本卷上葉二七A“一念不妄起”條有六“”字,批語曰“妄”,叢書本全改作“妄”。其次是删改,黄越序後爲刁包之孫承祖、顯祖識語,其末爲“……恧焉滋懼云爾/孫男承祖顯祖敬識”(“孫男”另起一行,承祖、顯祖用夾行小字),貼簽曰“接寫‘孫男承祖敬識’,‘顯祖’二字不必刻”。叢書本删去“顯祖”,但“承祖”仍作夾行小字,因此在其左側留下了不自然的空白(删去顯祖之名的原因不明)。第三,調整文本次序。順積樓本卷下葉四二B“薛子曰萬物本於天”條,批語曰“薛子五行,作第一節”。叢書本遂將此條改列卷下正文之首。
無論是更改字形,或是調整文本次序,均屬刻書中較爲常見的情形。不過刻書主持者有時還會出於某種特殊目的,改動原文。在此擬舉《畿輔叢書》之外的一個實例。
中國書店2016年秋拍中出現的清抄本《皇明帝后紀略》(明鄭汝璧撰),中有多處批語涉及更改版式(如抬行、空格等),將未闕筆的清代避諱“弘”字塗改,并指示應如何準確避諱“寧”字。由此觀之,似有人擬以之爲刻書底本,時代約在晚清。但未見與此對應的刻本,應是未實際付諸刊刻[7]。
值得注意的是,有數處批語的内容是“删去幾字,可省一行”。如“淳皇后”條(太祖朱元璋母),鈔本原作“姓陳氏,元至正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崩……”,批語爲“改二十爲廿,可省一行”,并將原文前一個“二”字圈去,將“十”字增筆改爲“廿”。之所以這麽做,是因爲此條末行僅有雙行小注“不詳”兩字(相當於大字一格),做以上修改,可省出一行空間。
無獨有偶,“成祖”條,鈔本原文“册封爲燕王,建國北平”句下有雙行小注“今京師”(相當於大字兩格),審校者將其圈去,并批“省一行”。但大約是後來又覺如此删除,有損文義,不甚妥當,於是在圈去處加雙三角符號,批“三字不去”,并將原批“省一行”劃去。不過,審校者仍未放棄省去一行的企圖,他在這段中又找到了兩個可删除而不致於引發大問題的字,“洪武三年四月初七日”“是年九月初十日”中的“初”字被圈除,批語“去二字,省一行”(見圖7)。
爲何審校者要想方設法節省出一行空間呢?翻至卷末,答案揭曉。此本末葉僅有三行文字,天頭處批語稱“前去四行”,也就是説,經過前面的“不懈努力”,孤懸末葉的三行文字,終於可以併入前葉了。但問題再次出現,末葉最後又補入了“案,穆宗尚有孝安陳皇后……”共36字(字迹墨色明顯與鈔本不同,應是審校者補入的),若將其刻入書中,則之前的努力必將白費。審校者再次想出瞭解决方案,批語“此作夾注,將好撞足,無空行”(見圖8)。36字作雙行小注,則相當於大字18格,此鈔本爲十行二十字,這樣就正好利用了“前去四行”而抄本末葉原爲三行而多餘出來的一行空間(由此可以推知,按刻書者規劃,刻書時將沿用鈔本十行二十字的行款)。
圖7 清抄本《皇明帝后紀略》中的審校者批語,指示如何删字省行
圖8 清抄本《皇明帝后紀略》卷末(圖片引自中國書店網絡預展)
這位審校者不斷通過省去一行(推行),最終省去了一葉(推版)。若是以傳録爲目的的抄書,自不必如此(一般來説,清代抄書是以字數而非葉數計價),而刻書時省去一葉,則意味着省去刻製一瑰版片的花費。這無疑再次證明了此書爲刻書底本的事實(儘管未實際付梓)。由此還可進一步推測,刻書者資財不饒,所以才如此斤斤計較,此書最終未能刊刻,恐怕也與其經濟狀况有關。
爲了節省刻版費用而不惜删改原文,當然有悖於刊刻書籍的一般規則。然而,正是這樣有趣的實例告訴了我們,古籍傳本中的有些訛誤,竟然可能與經濟考量有關。在傳刻文獻的大意圖中,有時還不免藏着精打細算的小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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