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智
缠足这一严重戕害女子身心的陋习,在中国延续了千余年。其间虽曾遭受责难,但一直流行,直到清末,才受到致命的冲击。清末天足活动首先是来自西方的基督教教会人士大力提倡。1877年,传教士在厦门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反对缠足的团体——戒缠足会。1902年2月,清廷颁布劝戒缠足上谕称:“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搢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此后,全国南北各地“不缠足”的宣传与天足活动渐次兴起。
1903年1月,时任《大公报》主笔的刘孟扬在天津创设“独立天足社”,不久改名“公益天足社”。公益天足社“专以劝诫以后的妇女不准再缠足为宗旨”。刘孟扬利用其在《大公报》的地位,陆续在《大公报》发表多篇文章,分析缠足陋习的来龙去脉,痛陈缠足的危害,引导鼓励妇女打消“不缠足会找不到好夫婿”的顾虑。刘孟扬还将妇女缠足与民族的尊严、国家的兴亡联系起来,希望通过摒弃缠足恶习,改良风俗,以改变国家贫弱的状况。刘孟扬等人还将有关放足的上谕和某些官员的文告刊于《大公报》,如张之洞《戒缠足会章程叙文》、袁世凯《劝戒缠足文小册》以及《救弊良言》《去恶俗说》等文,且将这些文字印成传单,散发各处,以扩大影响。
由于公益天足社积极开展活动,其组织规模和社会影响在不断扩大。1903年3月,参加者仅20余人,至4月参加者即达30多家,张慰臣等人还在河东十字街设立了分会,自称“公益天足社支部”,社友达20余人。至1905年,入社者达到130多家。公益天足社积极的宣传活动,加之借助刘孟扬《大公报》主笔的有利地位,使戒缠足活动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1911年夏,天津各界人士又组建了天津县天足会,亦称津邑天足会。津邑天足会有严密的组织机构和运行规则。其会章程称:“凡本会会员入会后,所生之女不得缠足,其子亦不得娶缠足女。”(www.xing528.com)
津邑天足会建立后,不断有人加入,至9月中旬,入会者即达190余人,天足会积极开展劝导活动。陆阐哉副会长多次赴各女子小学进行关于缠足情况的调查,并请各校女教习加入天足会,“藉便劝导女生放足”;劝导员王化普女士在很短时间内即劝说86家的女子实行放足。
为了更有效地进行宣传,津邑天足会还举行“围城马路巡行演说会”,即全体会员集合绕城游行演说。第一次巡行演说因预定之10月6日阴雨,延至10月11日举行。这天下午,天足会会员在东马路宣讲所集合后开始绕城巡行,巡行队伍“前列龙旗两面,军乐队随行鼓吹。会长会员诸君三四十人声称奉旨不缠足,并挨户散光绪二十七年不缠足之谕旨,末附劝导文一通。后随大旗一面,正面书写谕旨,背面书‘天津县天足会’字样”。巡行队伍所过之处,人们“阗街塞巷,争先快睹。妇女之旧思想为之一变”。津邑天足会并决定以后每月20日巡行演说一次,且“周游小街曲巷”,以扩大影响。
天足活动得到天津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活动范围和影响日益扩大。北洋女师范学堂给天足会送来展足后的洗足药方,天津县劝学总董华芷舲来函,请天足会派人到各宣讲所宣讲戒缠足问题。
清末天津的这两个天足会,为革除传统陋习,推动天津社会的移风易俗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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