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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政讲习所的发展与辛亥革命前的影响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津立宪派决定停止请愿,转而投身法政知识普及和人才培养的工作,为即将到来的政党竞争做准备。马兼任学堂监督和两处讲习所及北洋法政学堂教员,不惧辛苦,紧张忙碌。1911年10月,天津县劝学所决定在东门内第一民立小学堂后院的宪政协议会场开办法政讲习社,以增进本县议事会成员“法政知识,作讲授国民教育之准备”,先设法学通论和宪法两科,周二、四晚七点半至九点半上课,一年毕业,这是官办法政讲习所。

天津法政讲习所的发展与辛亥革命前的影响

■刘国有

1911年初,清廷宣布维持1913年召集国会的决定,禁止再行吁请。天津立宪派决定停止请愿,转而投身法政知识普及和人才培养的工作,为即将到来的政党竞争做准备。

1911年4月17日,天津法律教育界闻人李榘、梁志宸、籍忠寅,督署两等小学堂监督马英俊等在该堂联合发起天津法政讲习所,广招社会人士业余学习政治学宪法、行政学、理财学、民法国际法刑法课程,马英俊、韩殿琦、张恩绶分别主讲宪法、政治学和刑法,吴柄枞讲民法。开学式上,李榘、马英俊及咨议局议长阎凤阁、副议长王振尧、北洋法政学堂日籍教授今井嘉幸等分别发表讲话,“不外中国若非立宪,难救危亡,然立宪而不讲求法政,亦难救危亡。故非人人有法律知识、学问,不足以济时艰。务期各学员极力研究,幸勿负督宪暨发起人维持之苦心,俾宪政前途有厚望焉”。该所“以谋法政知识之普及为宗旨”,“期限务短,资格务宽”,每日授课三小时(晚七时至十时);所有教职员均为义务,不支薪水;学员不限资格;分上下两学期,共六个月毕业。

齐树楷(櫽斋)、王双岐(子邠)、孙松龄等人则在河北公园(今中山公园)发起了法政夜班讲习所,教职员也是志愿服务,概不支费。“所收校内校外各生学费,除去工食、灯油、茶水、印费一切花费外,毫无他项开销。统计全年所余,约在二千元之谱。现闻各绅拟即将此款于明春改办法政学堂以资造就本省人才。按各绅自三次国会请愿奉旨缩短后,本拟组织法政学堂,惟因经费难筹,不得已先办法政讲习所,俟得有盈余,仍行组织学堂,可谓热心、毅力,有志竟成矣。”“讲习所之发起,倡于王子邠、齐櫽斋诸先生,以为凡立宪国民,必人人具有法政知识,方能与政府相周旋以促宪政之进步。教员执事均系义务,往来车马概由自备,虽盛暑阴雨未尝惮劳。”学员“虽遇风雨,无或间断”,校外领取讲义自学者亦达800多人。10月10日第一期学员69人毕业,典礼时“学务公所、巡警道多人前去,所长齐櫽斋报告开所始末,咨议局阎凤阁等依次演说。”(www.xing528.com)

著名教育家张伯苓也在南开中学设立法政夜班讲习社,“以增进法政知识,俾成立宪国民为宗旨”,设宪法、民法、法学通论、行政法、国际法、经济学课程,“有志研究法政者均可入社”,每周一、三、五、日晚七点半至九点半上课,一年毕业,也请马英俊等授课。马兼任学堂监督和两处讲习所及北洋法政学堂教员,不惧辛苦,紧张忙碌。天津社会名流严范孙经常到堂听讲,张伯苓和杨以德都曾解囊捐助,支持不懈。

1911年10月,天津县劝学所决定在东门内第一民立小学堂后院的宪政协议会场开办法政讲习社,以增进本县议事会成员“法政知识,作讲授国民教育之准备”,先设法学通论和宪法两科,周二、四晚七点半至九点半上课,一年毕业,这是官办法政讲习所。由于革命爆发,清末立宪并未实现,这些讲习所却为直隶私立法政学校的成立和革命后民主运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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