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湾仰韶文化中、晚期(大地湾三、四期),先民聚落已不再限于河谷地带,而是扩展到塬边、梁峁高地和山脚下,无论规模还是分布密度,都大大超过了前一时期,而且三期聚落面积比二期增大了一倍,已达4万多平方米。
大地湾二、三期聚落中女性墓优于男性,表明当时尚处于母系氏族社会阶段。这一阶段男子出没于森林、原野,从事狩猎生产,而制造陶器和日常的农业生产劳动则由妇女来承担,妇女在氏族劳动生产中居主导地位,受到高度尊敬。聚落由大地湾一期的扇形分布发展到二期的向心式分布,再到三期中小房子不断增多,原有分布格局被逐渐打破,出现了一个中心分裂为多个中心的情况,每个中心都有其所属的若干个中、小型房址。这说明当时的社会组织结构发生了重大变革,社会形态已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晚期或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阶段。
大地湾四期,由于人口的增多,聚落迅速扩大,已发展到约50万平方米。聚落内的房址当然也比前期大为增多,形制多为长方形平地起建为主,半地穴式已很少见。柱洞的配置显示,房屋结构已相当复杂。室内通常立有粗壮的顶梁柱,四面墙体有附壁柱。房址分布显示,此时已形成大型中心聚落,“整个遗址形成了主从式结构,出现了特大型的房子和宫殿建筑,表现出与一般遗址极不相同的建筑特征,也就是已进入父系社会”[8]。容量可观的窖穴及陶缸、陶瓮、陶罐等大型储藏器的存在,说明农业的发达程度。大地湾四期灰坑中发现大量猪骨,这反映出猪在家庭饲养中已占有主要地位。由此可见,当时的生产以农业经济为主,狩猎、驯养家畜为副,家庭手工业也占有相当的比例。(www.xing528.com)
大地湾仰韶文化中、晚期,母系氏族向父系制转化,婚姻形态也开始由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墓葬布局和葬式表明,这时期虽然仍以对偶婚为主,但出现一夫一妻制萌芽。到了仰韶文化晚期,从房屋布局来看,以面积20平方米的较小型房屋为主体,没有典型母系氏族中的中心建筑及围绕中心的布局形式,基本生活单位似是一夫一妻制家庭。一夫一妻制标志着男婚女嫁的婚姻家庭制度的确立,表明家庭形式已由过去的“男嫁女”、“从妇居”变成了“女嫁男”、“从夫居”。一夫一妻制的实行,使男女婚姻关系趋于稳定,丈夫在家庭中占据比妻子更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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