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土文物所反映的生产、生活状况
大地湾仰韶文化早期出土的生产工具有长方形穿孔刀、梯形斧、宽刃铲、条形凿、浅槽斧、两刃镰、锛、砍砸器、磨盘、磨棒、弹丸等石器,针、锥、凿、镞、鹿角铲等骨器,还有多由陶片改制成的刀、镰、锉、纺轮、弹丸等陶质工具。
时代较早的石器虽以磨制为主,但磨制技术比较粗疏,多数器物仅磨砺刃部,骨器也重点在器物刃部或两端作细致加工。时代晚一些的工具制作水平已有显著进步,石器能较多采用切锯和穿孔技术。切锯技术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即已出现,但此时应用已十分广泛,因此能不再受原材料形状的限制,扩大器物选用石料的范围,可以制作体较大而又扁薄宽刃的工具。器物穿孔也已不甚困难,有的长方形石刀的刀身最多达三个穿孔。小型器物磨制已颇精致,比如玉石刀。有一种平面呈“凹”字形的石斧,斧背琢有浅槽或缺口,应当是为安装木柄而设。这种装有手柄的复合工具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是工具发明史上的一次革新。最需注意的是石刀、石镰和陶刀、陶镰的大量出现,它们的刃部多由两面磨成,有的两侧带缺口,有的穿孔,那是为了缚绳或穿系以配合手握,功用是割取农作物的穗实。收割器的改进和增多,无疑反映了农业水平的提高。
骨器中箭镞的数量很多,有锥形、柳叶形和带铤式等多种形制,反映了狩猎技术的进步,这在新石器早期是难以见到的。狩猎对象十分宽泛,有野猪、野马、野羊、羚羊、鹿、虎、狍、狸、麝、兔、鼠、獐、猕猴、雕、鹳等;水族类捕捞对象有鲤鱼、草鱼、青蛙、鳖、田螺、蚌等。这些动物的大量存在,说明当时甘肃东部具备较为优越的自然环境,在较大范围覆盖着森林和草原,山地及河谷生长着灌木和草丛,低洼处分布着众多的湖泊和池塘,植物茂密,动物繁盛。
家庭手工业除了制陶业之外,纺织、缝纫、皮革加工等技术也在向前发展。狩猎活动提供了大量兽皮,那是人们冬季不可缺少的御寒衣物,陶锉就是用来加工皮革的。纺织原料则取自野生的麻类植物,要经过水沤、剥取、漂洗、晒干、梳理等过程,然后用纺轮捻成线,用原始的织机织成布,再用骨针缝制衣服。某些陶器底部存留的席纹纺织品印痕,不仅向我们展示出当时纺织品经纬线相交所达到的密度已接近后世的粗麻布,而且还告诉我们当时的编织方法有经纬编织法、辫结法、缠结法等,编结纹样有十字纹、斜行纹、格子纹、棋盘纹等。
建筑历来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经济发展水平。大地湾仰韶文化早、中期建筑技术随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也有相应的提高,施工程序已趋规范化。通常包括以下步骤:先选择房址,清理杂物,平整地面,随后划定房基范围,挖掘房穴和门道,再贴穴壁挖洞栽置木柱,架椽盖顶,接下来便是修整、涂抹墙壁,铺垫、硬化居住面,最后还要对墙壁和地面进行烧烤,以起加固和驱潮的作用,故房内四壁和地面多呈红色或青灰色。房间中部设有灶坑,灶坑周边常加筑灶圈。房址周围一般都分布着窖穴,形状和新石器早期相似,有锅形、袋形、桶形等类型,但容积却比新石器早期增大,一般口径在2米~3米间,大些的可达6米。穴壁及穴底都经修整,有的还敷有一层草泥,穴内的出土物也较丰富。居住条件的改善和生产、生活资料的丰富,反映出大地湾仰韶早期生产力发展水平及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www.xing528.com)
大地湾仰韶文化早期已是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期。出土的大量生产工具和驯养动物的遗骨,揭示了母系氏族繁荣时期的社会生活。一般说来,繁荣的母系氏族是建立在原始锄耕农业基础之上的。只有锄耕农业发展了,才能为稳定而繁荣的母系氏族奠定经济基础。大地湾仰韶早期遗存中发现了很多猪下颌骨,说明当时农业和畜牧业都有一定的发展。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是黍和稷,这是耐旱而成熟期短的作物,不需要很复杂的耕作技术,大地湾仰韶早期便成为当地史前农业种植的主要品种。饲养的家畜有猪、狗、牛、鸡等,以猪为主。
母系氏族繁荣的另一重要特征是形成了以胞系血缘为纽带联结起来的母系共同体。大地湾仰韶文化二期的二次合葬墓和房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时的婚姻形态是以对偶婚为主,但仍旧保存着群婚的残余。对偶婚是在群婚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短暂的对偶同居关系。对偶婚不是独占同居,两性的结合比较松散,绝大多数的家庭,其子女仍是“知其母,不知其父”,世系仍然按母亲的一方计算。在母系制度下,通婚的双方属于不同氏族,子女属母方氏族,父方对子女没有任何权利,男子死后要归葬于其所出生的氏族。这就决定了当时只能是母子合葬,不可能有父子合葬。由于配偶的双方属于不同氏族,因此不同氏族的人不能埋葬在一起,只有同氏族的人才能埋葬在一起。这一时期的同性合葬者,或为兄弟,或为姊妹。男女分区埋葬,男性墓区的成员是同族的归葬兄弟,女性墓区的成员是同族的姊妹。半坡遗址有公共墓地,这是血缘纽带作用在意识上的反映。大地湾仰韶早期虽然没有发现男女分区葬,但是在陕西关中地区半坡遗址等仰韶早期遗存中表现出更多的母系对偶婚特征。大地湾仰韶文化早期墓葬中的二次葬、同性合葬、母子合葬,仍然反映了这种母系血缘关系。
聚落建筑的布局特征也反映了母系氏族的繁荣。半坡遗址的聚落中心有座面积160平方米的大房址,周围有许多面积大小相等的房屋遗址,显然是对偶婚家庭居住的小房址。大地湾仰韶早期聚落房屋布局也呈现出这一特点。考古学家根据大地湾二期前段出土房址的布局特点,认为当时的聚落是围绕一个中心而环壕居住的向心式统一体。这种“几百人居住在一起,且服从一个统一规划,表明当时存在着相当严密的社会组织”。聚落规模的扩大、随葬品的增多以及猪下颌骨、室内窖穴的出现,则表明当时经济发展,人口剧增,已出现了私有制萌芽。专家根据不同房屋的功能及其相互配合的情况推测,“每所房子可住一对偶家庭,若干小房子和一所中型房子可能住一个家族,几个家族聚集在一起并共同拥有一所大房子,组成一个氏族公社,而整个村落则可能属于一个胞族公社”。中心大房子应是聚落的核心,也就是整个胞族的核心。周围中小房子的不断增多,说明当时正处于母系氏族社会的兴盛阶段。
在母系氏族社会,男子出没于森林、原野,从事着狩猎生产,而制造陶器和日常的农业生产劳动则由妇女来承担。妇女在氏族生产劳动中居主导地位,她们“不仅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尊重的地位”,血缘是维系氏族生存和繁衍的重要纽带。所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享劳动成果,地位一律平等,社会秩序只是依靠传统习惯维持。我国古籍多有对母系氏族经济社会状况的记载。如《庄子·盗跖》载:“古者禽兽多而人少,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昼拾橡栗,暮栖木上,故名之曰有巢氏之民。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积薪,冬则炀之,故名之曰知生之民。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此至得之隆也。”《尉缭子》也记载:“古者土无肥瘠,人无勤惰……夫谓治者,使民无私也。民无私则天下为一家,而无私耕私织,共寒其寒,共饥其饥。”这些传说和记载,正是对我国母系氏族社会生产关系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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