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3月24日,斯坦因从新疆再次窜到敦煌。愚昧无知的王道士,对这个心怀叵测、道貌岸然的斯坦因颇为热情。他听说斯坦因来了,就专程到敦煌县城去看望他,还对斯坦因作了明显的暗示。据斯坦因在《重游敦煌、再访千佛洞》一文中记载:“王道士又一次地来访,热情地邀请我前往千佛洞,并且附带着一种考虑得十分周密的暗示。他说:他储藏的古代经卷,尽管如此的遭遇,但也不是什么都完了。这一次使我有充分的理由感到满意。”斯坦因对王道士的暗示,当然心领神会。
斯坦因重新来到千佛洞的那天,受到了王道士的热情欢迎。从王道士的态度中,斯坦因明确地感到,那天王道士在敦煌县城的暗示,是无须怀疑的。据斯坦因在同一文中记载:“他(指王道士)拿出两只大箱,其中塞满了保存良好的手卷。从它们书写工整的字体和质地精良的纸张来看,我很快就辨认出,那是属于宗教经典的版本,极大部分是佛教的,其时期则从唐代开始。在1907年,那时候的王道士由于宗教上的原因,有所顾虑,不愿将它们割爱。”他原来以为,经过长达七年的时间,又有他的敌手、精通汉文的伯希和的详细翻检,不可能再有特别重要的物品了。而实际上他的想法错了。这次拿出来的大多是大型的、保存完好的佛经。
由于前几次的交易,王道士已明白了这些古物的价值,他坚持要“按卷论价”,以求得到更多的银子。正如斯坦因说的:“最初他坚持按每一手卷论价。这就相当于1907年蒋师爷一大网那个场合所付给的四倍。这样看来,似乎太贵了。现在王道士准备脱手的手卷几乎都是大型的,而且保存得十分良好。无疑地,这一事实大大地影响了他的估价。”(www.xing528.com)
据斯坦因到达千佛洞后不久,致友人艾兰的信中写道:“王道士还是那样快活、宽厚。他一点也不为上次交易中表现的贪婪放肆害臊,现在只是后悔1907年因胆小未让我拿走全部藏经洞文物。1908年伯希和来访之后,所余写本全被北京派的人拿走,所给的补偿费,王道士和他的寺庙未见一文,全都进了官僚的腰包。”“当北京下令藏经洞写本东移之后,王道士真聪明,他竟隐藏了许多写本作为纪念品。我从这批窖藏物中又能获得满满五箱子写本,当然这需要多番谈判,但结果我成功了,尽管没有蒋(孝琬)的帮助。”“最后我们终于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协议。他同意我以五百两银子的捐献,换取他所保藏的五百七十部汉文手卷。这些东西总的体积需要装五只箱子”。
这就是斯坦因二次盗宝的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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