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列出行政案卷装订顺序,具体要求可参见民事案件部分,此处不再赘述。
(一)行政诉讼案件的装订顺序
①卷宗封面;②卷内目录;③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④立案审批表;⑤证据材料接收清单;⑥行政起诉状;⑦受理案件通知书;⑧举证通知书(原告);⑨送达回证(原告);⑩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预交诉讼费通知书;诉讼费收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被告)送达回证(被告);参加诉讼通知书(第三人);举证通知书(第三人);送达回证(第三人);行政答辩状;送达回证;原告法定代表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被告法定代表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证据交换通知及送达回证;证据交换笔录;原、被告举证证据材料及证据收据存根;询问、调查笔录及调查取证材料;报延审限审批表;人民陪审员安排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开庭公告;开庭庭审笔录;代理词;撤诉申请书;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宣判笔录;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上诉案件移送书;上级法院退卷函;上级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批复;生效法律文书通知书存根;诉讼费退费、缴费收据及减、免申请、审批手续材料;移送执行书(诉讼费及执行款);证物处理手续;备考表;证物袋;卷底。
(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材料装订顺序
①卷宗封面;②卷内目录;③审判流程表;④立案表;⑤执行申请书及附件;⑥执行依据;⑦各方当事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委托材料;⑧听证会通知及送达回证;⑨听证笔录;⑩行政裁定书及送达回证;备考表;证物袋;卷底。
(三)各类案件副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①卷宗封面;②卷内目录;③阅卷笔录;④案件审理报告;⑤承办人与有关部门内部交换意见的材料或笔记;⑥有关本案的内部请示及批复;⑦合议庭评议笔录;⑧审判庭研究、汇报案件记录;⑨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⑩案情综合报告原、正本;判决书、裁定书原本(含裁判文书审批稿);审判监督表或发回重审意见书;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案件质量检查表;备考表;卷底。
注:装订顺序中没有规定的材料又必须装订的,以时间顺序或分类装订。(www.xing528.com)
【注释】
[1]参见《行政诉讼案例教程》,马怀德、周兰领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版,第1页。
[2]参见《行政审判实务技能》,高杰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版,第7~8页。
[3]参见《法院书记员工作实务》,彭建新、韩艳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6~37页。
[4]参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编写组,2017年1月版,第503~507页。
[5]参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编写组,2017年1月版,第500~5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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