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的概念
侦查是刑事案件立案后、起诉前的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是公诉案件的必经程序。侦查机关只有经过侦查才能收集证据材料,查明案情并确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或移送起诉。侦查是起诉和审判的基础。《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1项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据此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侦查具有以下两层含义:
1.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法定机关的专门职权。侦查是一种专属性权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军队内部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军队保卫部门进行;罪犯在监狱内部的犯罪由监狱进行。只有上述刑事诉讼专门机关才有权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案件进行侦查。
2.侦查是法律规定的专门调查工作和具有强制性措施的活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案件的调查,不同于一般的调查工作。侦查是一种专门的调查工作,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和被害人以及勘验、检查、搜查、鉴定、通缉等活动。
在侦查过程中强制性措施的适用,对于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是必不可少的。刑事诉讼的强制性措施也是侦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为确保证据的收集而采取的带有强制性的方法。
二、侦查的任务
1.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查明案情,抓获犯罪嫌疑人,是侦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又是其基本任务。收集证据,是指收集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与无罪、罪重与罪轻的各种证据;查明案情,是指要查明属于何种性质的犯罪,以及犯罪的目的、动机、手段、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基本情况;与此同时,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用适当措施使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www.xing528.com)
2.制止和预防犯罪。在侦查中,如果发现犯罪分子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对具有社会危险性,可能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人,要依法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同时,还要注意发现并堵塞某些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加强法制教育,以减少和预防犯罪。
三、侦查的意义
1.侦查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独立阶段,是提起公诉案件的必经程序。立案虽是刑事诉讼的开始,但是关于犯罪行为的实施情形以及谁是犯罪人,他有何罪责等实质性问题,一般须通过侦查才能解决。所以,对于需要侦查的刑事案件,侦查阶段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2.侦查是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必须依靠强有力的侦查,实施一系列专门的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与前提。侦查是批准逮捕、起诉和审判的基础及前提条件。侦查工作的成效决定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进程。
4.侦查是预防犯罪和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力措施。制止和预防犯罪的过程,也是教育和发动群众与犯罪作斗争的过程。通过对刑事案件侦查,有利于促使群众和某些单位提高警惕,对社会不稳定分子也有教育和震慑作用。所以,通过侦查,有利于预防和制止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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