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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度的重要性及作用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两审终审是指一个刑事案件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诉讼即告终结。两审终审主要是规范审判活动的一项基本制度,而非基本原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在可能避免这些弊端的同时,还可以使错误的一审裁判在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得到及时的纠正。两审终审也并不意味着一切刑事案件只经过两个审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判决、裁定就发生法律效力。

两审终审制度的重要性及作用

一、两审终审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是指一个刑事案件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诉讼即告终结。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依法提出上诉或者抗诉,但是,对于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得再按上诉程序进行抗诉。两审终审主要是规范审判活动的一项基本制度,而非基本原则。

二、两审终审的意义

实行两审终审制是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规定的。我国地域辽阔,不少地方交通不便,审级过多,不利于提高审判效率,也不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活动,而且可能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实行两审终审制在可能避免这些弊端的同时,还可以使错误的一审裁判在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得到及时的纠正。上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掌握下级法院的审判活动情况,充分发挥审级监督的作用,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刑事审判工作。

三、两审终审的一般规定

我国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一般须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才告终结,第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和裁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和裁定,当事人不得再对其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不得再对其提出抗诉。

两审终审并不是说一切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判决、裁定才发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审级,按第一审程序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同时也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除死刑判决和在法定刑以下处刑的判决外,超过法定的上诉期、抗诉期,仍然没有上诉、抗诉的,同样发生法律效力。

两审终审也并不意味着一切刑事案件只经过两个审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判决、裁定就发生法律效力。死刑案件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均应当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发生法律效力。此外,各地人民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即使已经过一审和二审,也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后,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

四、两审终审的例外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于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就意味着实际上的“一审终审”,被告人不可能再向更高级别的法院申请上诉。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在事实上剥夺了被告人的上诉权,所以在实践中应当慎重对待,尽量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案件的管辖权。(www.xing528.com)

2.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包括死刑立即执行的复核程序以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复核程序。在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经过普通的刑事诉讼程序之后,还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才能对被告人执行死刑。对于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

3.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是指,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侵犯财产犯罪的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自愿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且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从而达成刑事和解。对于这一类案件,不需要经过两审终审的刑事案件一般程序,只要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公检法机关对和解协议进行监督和审查,符合自愿性以及合法性的刑事和解协议即发生效力,可以作为建议从宽处罚的理由。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没收违法所得诉讼程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没收违法所得诉讼程序是指,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案件依照刑法规定予以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所适用的特殊程序。

这一类案件,需要在经过公告之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5.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决定予以强制医疗的特殊程序。

对于这一类案件,由人民法院对需要进行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也并非完全意义上的两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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