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作品问世、以文化知识谋生方面,表现出徽州贤媛思想上的开放与迈向社会的坚实步履。徽州贤媛中的思想开放者步入社会的表现,一在于诗词供世人欣赏,写作诗文图画,不仅是自赏、亲友间小范围观赏,更加刻印问世,同意选家选进诗词汇编刊印流传,而不惧怕世俗的非议;二是做闺塾师、堪舆师,与男子一样从事正当的谋生职业;三为将绘画投入艺术品市场。此种闺秀,业已迈出闺房,走向社会。她们思想开放,走在时代的前面。
(2)前进路上思想障碍有待克服及需要的社会条件。三从四德、内外有别的思想束缚,令徽州女诗人在走向社会上受到诸多制约。其一,徽州才女中有人信守内言不出闺阃女教,谨防作品外传——不刻印诗集,不让选家选辑她们的作品。她们思想,无疑受传统社会主流意识束缚,是守旧的。其二,开通与守旧两者妇职观念一致,都认为写作是女性业余之事,是妇职之外的闲暇爱好,故将诗集称为“绣余吟”,这是传统社会主流观念的反映,她们的思想意识不可能没有时代的烙印。女诗人以诗赋问世,是走向社会的重要一步,很不容易,值得充分肯定,然以“绣余”视之,表明前进路上需要继续思想开放,提升思想境界。其三,妻子容忍一夫多妻制,甚至乐于容纳侍妾,这是思想上受三从四德的支配,也是人性的扭曲。其四,女诗人总有“劬劳恨未报双亲”的负疚感。女子于归,脱离娘家,对父母生身抚养的恩情,即使有了很好的报答,仍然因为“生身为女子,骨肉何能完”?!不是一家人而感到非常不够,心怀愧疚,无从消释。这些思想障碍,在传统社会是无法摆脱的,是以女性全面走向社会与思想解放是非常长的过程。
女子全面走向社会,最主要是改变社会地位,具有独立人格,应有社会职业,彻底消除传统意识的束缚。这些不是本文所能全面深入探讨的,这里仅仅指出:君主专制社会,女子三从,没有独立人格,只有改变这种状况,真正成为独立的人,她们的创作权、出版权、工作权、社交权才能真正获得;传统社会,女子在娘家也没有继承权,只有现代社会的核心家庭,男女平等,女性改变家庭角色,走向社会,不再是、不仅仅是全职家庭主妇,而是有社会职业的家庭女主人,女子在娘家、婆家都有继承权和相应的义务,劬劳未报感才可能消失。目前中国法律子女要尽赡养父母义务,从理论上讲女子再不会有“劬劳恨未报双亲”的负疚感了。而在西方的许多国家,子女都没有赡养父母义务,女儿更不会产生负疚感。由此可知,清代徽州女子要走出内言不出闺阃、“劬劳恨未报双亲”思想困境,必须随着社会的进化,家庭结构和职能的演变,女性社会角色的全面社会化,同步进行,才有可能。[182]
(2015年4月16日草就,载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编《徽学》2017年卷,安徽人民出版社,2018年)
【注释】
[1]桂严:《花开尘埃铅华毕落:素颜下的徽州才女》,安徽文艺出版社,2013年;方光禄:《徽州历史上的才媛》,网上文;任荣:《清代徽州女诗人、戏曲家何珮珠考论》,《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傅瑛:《香闺学士巾帼丈夫——明清安徽才女印象》,《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傅瑛:《江淮代有才女出》,网上文;高彦颐著:《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李志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刘振琪:《论随园女弟子的创作取向与袁枚之关系——以〈随园女弟子诗选〉为分析对象》,网上文;庄秋水:《明清女性的精神世界》,网上文。以上作品及其信息,笔者皆阅自互联网。
[2]如利用该书记叙同一人物、事情的不同资料互相比证,作出鉴定与取舍,也即考证法的“内证”法。
[3]《两般秋雨庵随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39页。
[4]傅瑛主编:《明清安徽妇女文学著述辑考》,黄山书社,2010年,第446页;下引该书资料,简单注作《辑考》及页码。
[5]《辑考》,第429页。
[6]传统社会的“寄籍”,是生活在寄居地的客籍人的入籍,要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和落户寄居地的意识。清朝对此作出的规定是:“如人户于寄籍之地,置有坟庐逾二十年者,准入籍出仕”。(《清史稿》卷120《食货·户口》,第13册中华书局点校本,第3480页)仪征县在执行中,“其客户、外户,有田地坟墓者二十年,准其入籍,俱为民户,无田地者曰‘白水人丁’”。(道光《仪征县志》卷10《民赋》,清刻本)要成为仪征人,外来客得在仪徵置有田地房产,要有先人坟茔,且须达二十年时间,也就说在当地扎下根基,才能入籍——取得寄籍资格,参加科举应试。
[7]《辑考》,第434页。
[8]《辑考》,第443页。
[9]《辑考》,第428页。
[10]《辑考》,第520页。
[11]《辑考》,第551—553页。
[12]《辑考》,第465页。
[13]《辑考》,第412页。
[14]《辑考》,第470—473页。
[15]《辑考》,第518页。
[16]《辑考》,第429—430页。
[17]《辑考》,第406页。该书将《题智珠夫人兰谱》置于白语生名下,然从诗中注释可知,此诗实为白语生婆母黄之柔的作品。
[18]《辑考》,第406、482页。
[19]麟庆于道光四年调任河南颍川知府,官至江南河道总督,作有《鸿雪因缘图记》。
[20]《辑考》,第409页。
[21]《辑考》,第554页。
[22]《辑考》,第438页。
[23]《辑考》,第411页;鲍之芬的诗稿因不示人,起先未刊刻,乾隆三十九年以后,其孙徐韵生请姚元之为《三秀斋诗抄》作序,成为《京江鲍氏三女史诗抄合刻》的组成部分。
[24]《辑考》,第539—540页。
[25]《辑考》,第520页。
[26]《辑考》,第436页。
[27]《辑考》,第510页。
[28]《辑考》,第447页。
[29]《辑考》,第491页。
[30]《辑考》,第449、499页。
[31]《辑考》,第465页。
[32]《辑考》,第512页。
[33]《辑考》,第529页。
[34]《辑考》,第561页。
[35]《辑考》,第445页。
[36]《辑考》,第489页。
[37]《辑考》,第518页。
[38]《爨余吟》和《绣余吟》,其实是一个意思,都是主中馈余暇的吟哦。
[39]《辑考》,第86页。
[40]袁枚:《小仓山房文集》,乾隆三十四年刊本。
[41]《辑考》,第525页。
[42]《辑考》,第492页
[43]《辑考》,第508页。
[44]《辑考》,第434页。
[45]《辑考》,第485页。
[46]《辑考》,第559页。
[47]《辑考》,第542页。
[48]《辑考》,第447页。
[49]《辑考》,第418页;丈夫为原籍歙县、寄籍仪征江昱。
[50]《辑考》,第432—433页;《歙事闲谭》,第831—832页。
[51]《辑考》,第549页。
[52]《辑考》,第430页;出嫁歙县人程约泉。
[53]《辑考》,第407页。
[55]《辑考》,第471页。
[56]《辑考》,第503页。
[57]《辑考》,第522页。
[58]《辑考》,第413页。
[59]《辑考》,第475页。
[60]《辑考》,第544页;陈其松在乾隆五十四年获贡生功名,此丙寅年,当系嘉庆十一年。
[61]《辑考》,第405—406页。
[62]《辑考》,第514页。
[63]吴吴与白语生是姑嫂关系,是大姑弟妹或小姑嫂则不清楚。
[64]《辑考》,第482—483页。
[65]《辑考》,第454—455页。
[66]《辑考》,第531页。
[67]《辑考》,第525页。
[68]《辑考》,第548—549页。
[69]《辑考》,第495页。
[70]《辑考》,第425页。
[71]《辑考》,第515页。
[72]《辑考》,第523—524页。
[73]《辑考》,第519页。
[74]《辑考》,第449页。
[75]《辑考》,第562页。
[76]《辑考》,第480页。
[77]《辑考》,第519页。
[78]《辑考》,第425—427页。
[79]《辑考》,第436、517页。
[80]《辑考》,第510页。
[81]《辑考》,第521—522页。
[82]《辑考》,第479页。
[83]《辑考》,第466页。
[84]《辑考》,第489页。
[85]《辑考》,第474、485—487页。
[86]《辑考》,第442页;任荣在《清代徽州女诗人、戏曲家何珮珠考论》考证传主的名字,是珮珠而非佩珠;乃父名秉堂,非秉棠;丈夫张姓,不知其名,但不叫子元,约生于1819年,卒于1843年;女诗人的诗作于闺阁家庭事物吟咏中展现才华。笔者觉得任荣的考证有理,因不能见第一手史料,不敢遽从,这里何氏名字仍从旧说,并避免提及她的父名、夫名。
[87]《辑考》,第469页。
[88]《辑考》,第494页。
[89]《辑考》,第414页。(www.xing528.com)
[90]《辑考》,第405、451页。
[91]《辑考》,第457—458页。
[92]《辑考》,第469页。
[93]《辑考》,第496页。
[94]《辑考》,第432—434页。
[95]《辑考》,第506页。
[96]《辑考》,第515—516页。
[97]《辑考》,第497—498页。
[98]《辑考》,第487页;“翠华三幸”,不知是指康熙三十八年(1699)第三次南巡,还是乾隆二十七年(1762)的第三次南巡。
[99]《辑考》,第520页。
[100]《辑考》,第431—432页。
[101]《辑考》,第536页。
[102]《辑考》,第441页。
[103]《辑考》,第452—453页。
[104]《辑考》,第467—468页。
[105]《辑考》,第412页。
[106]《辑考》,第500—501页。
[107]《辑考》,第453—454页。
[108]《辑考》,第508—509页。
[109]《辑考》,第509页。
[110]《辑考》,第549页。
[111]《辑考》,第548页。
[112]《辑考》,第508页;程式濂为道光五年(1825)拔贡。
[113]《辑考》,第526页。
[114]《辑考》,第428页。
[115]《辑考》,第465页。
[116]《辑考》,第449页;詹应甲乾隆五十三年(1788)举人。
[117]《辑考》,第499页。
[118]《辑考》,第449页;该页录沈善宝《名媛诗话》文字,谓藕香为“诸生詹应甲侧室”,“应”字应为“振”字,当系过录之误,藕香是詹振甲妾,詹振甲才将藕香、荷香、莲香三妾之诗合编为《三生堂稿》。
[119]《辑考》,第462页。
[120]《辑考》,第498页。
[121]《辑考》,第461—462页。
[122]《辑考》,第541—542页;袁枚选辑《随园女弟子诗选》,有汪谷序,嘉庆元年(1796)版。
[123]《辑考》,第489页。
[124]《辑考》,第494页。
[125]《辑考》,第416—418页;陈绛绡《送外》:“为贫今日别,血泪染征衣。寄语西湖水,催君及早归。”
[126]《辑考》,第561页;汪楫,寄籍江都,康熙博学鸿词科一等,册封琉球正使、福建布政使。
[127]《辑考》,第545页。
[128]《辑考》,第526—527页。
[129]《辑考》,第558页。
[130]《辑考》,第532—534页。
[131]《辑考》,第514—515页。
[132]《辑考》,第511页。范满珠、戴玺上述诗篇的内容,将在本文第六节说明。
[133]《辑考》,第514页。
[134]《辑考》,第485—486页。
[135]《辑考》,第435页。
[136]《辑考》,第424页。
[137]《辑考》,第525页。
[138]《辑考》,第453页。
[139]《辑考》,第420—423页。
[140]《辑考》,第458页。
[141]《辑考》,第469—470页。
[142]《辑考》,第452页。
[143]《辑考》,第415页。
[144]《辑考》,第504—505页。
[145]《辑考》,第501页。
[146]《辑考》,第556—557页;卢颙之名,汪启淑《撷芳集》如此记载,并云康熙五十七年(1718)为叶氏旌表建坊,而嘉庆《黟县志》记作卢容,谓雍正四年(1726)旌表树立牌坊。
[147]《辑考》,第557—558页。
[148]蒋良骐:《东华录》卷30,中华书局,1980年,第496页。
[149]《清世宗实录》卷89,七年十二月丙午条,1936年影印本。
[150]《辑考》,第64—65页。
[151]《辑考》,第447页。
[152]《辑考》,第465页。
[153]《辑考》,第496—497页。
[154]《辑考》,第451页。
[155]《辑考》,第519页。
[156]《辑考》,第406页。
[157]《辑考》,第483页。
[158]《辑考》,第476页。
[159]《辑考》,第455页。
[160]《辑考》,第504页。
[161]《辑考》,第458—461页。
[162]《辑考》,第500页。
[163]《辑考》,第520页。
[164]《辑考》,第471页。
[165]《辑考》,第509页;季灵编著:《千古绝唱——历代才女诗词》,香港光华书局,1997年,第210页。
[166]《辑考》,第503—504页。
[167]转引自刘振琪前引文。
[168]《辑考》,第494页。
[169]《辑考》,第475—476页。
[170]《辑考》,第490页。
[171]《辑考》,第554页。
[172]《辑考》,第556页。
[173]《辑考》,第440页。
[174]《辑考》,第552页。
[175]《辑考》,第439—440页。
[176]《辑考》,第556页。
[177]《辑考》,第554页。
[178]《辑考》,第467—468页。
[179]《辑考》,第476—477页。
[180]《辑考》,第447—449页。
[181]《辑考》,第490页。
[182]笔者对徽州才女的“感情世界”,未能拓广深掘,未及深入分析她们的心理与思辨活动、价值取向、审美情趣等多个层面;大体而言,女性重情感,男性重理性,女性诗词所抒发的情感往往比男性更加精微细腻,感人尤深,笔者亦未涉及两者对比性研究,对徽州才媛诗赋感情的细腻性尚欠深入探讨。凡此,皆为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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