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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牒的史料价值解析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族谱的体例、书例和内容,全面考察谱牒的学术价值和问题,发现它的最大缺陷是乱认祖先和伪造先人的显赫业绩,亦即族源不确实,先世世系混乱,传记与事实不合。因此,要认识谱牒中冒附的作伪,也要区分假冒在历史上有阶段性的不同,以便确认各个时代谱牒的价值与问题。萧江宗谱的世系表保存了江氏及郑氏宗族史的资料。

谱牒的史料价值解析

谱牒的族源和世系不实的毛病,大大降低了它的声誉,许多学者批评它,不屑于利用它,那么它还有什么学术价值可为后人所宝贵的呢?可不可以利用?如何利用呢?要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我以为要了解谱牒的体例、书例及其全部内容,从而作出恰当的分析。

考察谱牒修纂史,我们会发现,唐代以前,官修谱牒为主,私家所撰亦须官方认可,其时所编著的谱牒,从体例上讲多是通国氏族谱、郡国氏族谱,单一宗族谱居于次要地位;从内容和书法上讲,多侧重族源、房分世系及宗人履历。欧阳修、苏洵所形成的族谱体例,经历明清两代谱家的实践,体例完备,书例严密,兹录《新安萧江宗谱·凡例》中的几条,以见书例之一斑:

世系蕃衍,以五世为一图,以下尽而更端支叶之始。各名下书其字,无字则不书;某第几子,娶某氏,生几子,如嫡无子,而妾生子,则某妾某氏。

初娶妻曰配某氏,再娶曰继,妾曰侧室,娶再醮曰娶妇,继与侧室亦如之;初娶无子亦书,再娶、侧室无子俱不书。

无子者依[75]而继,书曰以某人第几子为某人为嗣,异姓不书。

徽地窄人稠,间有迁徙者,为何故,上某处,各纪其实,令迁者不忘所自,而居者不忘所迁。

文谕各以类收,首诰命,尊王章也,次节孝,次宦业,次隐德,次文艺,文之无关宗枋者不录,录其文者各依类立一小传

生于卒,书年月葬地,名囗妻夫曰合,依祖曰祔,此则书其所知,而缺其所不知。

书名字于本文外,凡有功德异于庸众者,立一小传,妇人同。

根据族谱的体例、书例和内容,全面考察谱牒的学术价值和问题,发现它的最大缺陷是乱认祖先和伪造先人的显赫业绩,亦即族源不确实,先世世系混乱,传记与事实不合。这中间有捏造,有附会,有传说,也有后世纂修者承袭前谱之误。这类问题,宋以后的族谱要比唐以前的通国、郡国氏族谱来得严重,因为前一阶段修谱与选举、婚姻关系大,即实用价值高,同各家族切身利害攸关,故望族注意于反对寒族的冒附,时时加以纠正,世族琅琊王氏王晏揭发贾渊为王泰宝作弊就是显例。就因有这类事情,故赵翼才说唐时修谱,“有以私意高下者,人辄非之”[76]。宋以后谱牒的实用价值大大削减,望族也就没有那么大的必要纠举冒附者,因而乱认祖先、捏造功名的情况更为严重。因此,要认识谱牒中冒附的作伪,也要区分假冒在历史上有阶段性的不同,以便确认各个时代谱牒的价值与问题。

唐以前的谱牒,作为专著,清人辑佚的《世本》之外,已经无存,与它联系密切的姓氏学著作,如今存有林宝的《元如姓纂》[77]可作参考,真正的谱书只有一些资料被史书所吸收,保存在“正史”中,如《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记录了九十二个宗族的历史,保存了相当数量的宗谱资料。不过它已不是以谱牒面目出现,而是为“正史”所吸收,后人利用它,是以其为史书素材,而与谱牒无直接关系。所以从学术价值讲,唐以前谱牒对后人已无多大意义。今天我们所说的谱牒资料主要是宋代以后的,这时谱书保留的多,更重要的是它以体例、书例的不断完善,从而容纳了大量的资料,其学术价值也就丰富了。它可以提供历史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人口学民族学以至文学各方面的资料,如方志中的传记、氏族志可作为文学创作的素材,少数民族的家谱资料可供民族学、文化人类学采用。当然,族谱对历史学价值尤大,它可提供宗族史、家庭史、人口史、下层社会史、妇女史、边疆史、地方史、经济史、学术史等方面的史料。现拟就《新安萧江宗谱》所记录的内容作点滴说明。

《萧江宗谱·谱说》辑录十六个人的语录,其中至少有十一人生活在两宋,宗谱编纂者乃就若干语录作了解说和发挥,宗谱还收有宋、明人的谱序多篇。这些谱说、谱序道出宋明时期人们的宗族观念。这时人们强调一本观和尊祖,蔡元定谱序说:“山必祖于昆仑之脉,千峰万岫皆其支也;水必祖于天一之精,千汇万川皆其派也;人必祖于有生之源,千子万孙皆其胤也。”子孙虽众,均是一祖所生,所以要念念不忘祖宗,团结在先祖的旗帜之下。由尊祖出发,宋明人重视宗族的团结,希望族人互相帮助,友爱无间,正如《谱说》所辑程颐语录所说:“(宗族)明一本而浚其源,所以尊祖而敬宗也,究万派而清其流,所以别亲疏之远近也,辨昭穆等降之殊,所以识尊卑之次第也,行吉凶吊庆之礼,敦孝友睦姻妊恤之行,所以崇宗族之典礼也。”又如崔彦俊在《萧江族谱序》中写道:“人道莫大乎亲,亲亲之道莫大乎明族属,知氏系也。盖水之支流虽异,而源则同;木之支江虽分,而本则一;人之子孙虽殊,而为祖者则无彼此之间,知乎此,则不以世代之远间其亲之念族,由是而睦,风俗由是无所沥,其有关于名教岂浅浅哉!”睦族是讲求孝友之道,而孝的最终要求是实现忠君,如王十朋在谱序中说:“惟愿后人崇孝敬,莫将身世负君师。”或如《谱说》所录吕本宗语:“国无国之道而后国乱,家无家之道而后家乱,故礼乐纲纪者国之道也,宗法谱牒家之道也。”宗法谱牒就如礼乐纲常,以治理家族维护国家。总之,宋明时期人们的宗法思想,是在分封宗法制废除、世族制衰微之后,为维护宗族制度,以尊祖为旗帜,以睦族为号召,以宗族互助为手段,达到移孝作忠的目的。

实现这个总目标,方法之一是修家谱。因为编写宗谱才能使族人明了相互之间的关系,然后才能实现尊祖睦族,不至使族人之间漠不关心,忘掉一本之义。《谱说》辑录胡宏语:“甚矣,谱牒之不可不作也。谱牒作则昭穆有序,而疏戚不遗,百世之下就足以知其分殊而一本,不则喜不庆,忧不吊,不以至亲相视如途人者鲜矣。”晴春《宗谱后序》引出方孝孺《宗仪·重谱》中的话:“尊祖之次,莫过于重谱。”“察系统之异同,辨传承之久近,叙疏戚,定尊卑,收涣散,敦亲睦,非有谱焉以列之不可也。”接着指出重视修谱的结论:“余是以知谱之于人道大矣,修之者不可以不慎也。”

萧江宗谱的世系表保存了江氏及郑氏宗族史的资料。第四节指出萧江谱中混入郑氏世系,这对该谱来讲是缺陷,但却记录了郑氏数据,对研究明代武安侯郑氏家族史有参考价值。胡光钊的《祁门县志氏族考》讲到该县郑氏家族,谓其先世于晋怀帝永嘉间渡江到丹阳秣陵,后裔郑思迁到歙州郡北的律村,数传至郑筹,筹生六个儿子,为郑造、郑遇、郑适、郑运、郑迪、郑选,郑选移徙祁门,三传至郑传。据此资料作出徽州郑氏世系表,并配注居地:

郑传,万历《祁门县志》卷三《武功》,康熙《徽州府志》卷十四《武略》有传,说他是唐末人,抗黄巢,保乡里,并受吴王杨行密官职。《祁门县志·氏族考》所提供郑氏世系,与萧江宗谱有合契之处,前列六世恩至四十五世之后世系表,其中二十世为筹,二十一世为造,而且在宗谱筹的名下注云:“字均□,娶许氏,子六:造、遇、适、运、迪、选。”选的名下注为:“字符始,迁居□□。”我怀疑这里的恩与郑思是同一人,郑筹及其六子的名字均属相同,居地一致。由此我得到两点看法:第一,祁门郑氏是由歙县迁去的,始迁祖为郑选,时间可能在唐代;第二,郑亨既为郑筹、郑造后人,应是从歙县或祁门迁往合肥的,他的后人与本支保持联系,故徽州郑氏谱书有合肥郑氏世系。

萧江宗谱包容宗族史资料的事实,说明一部乱认祖先、讹误甚多的谱书,也有它的史料价值,可供学术研究采用。瑕不掩瑜,谱牒具有史料价值,是勿庸怀疑的。当然,由于古代谱牒乱认祖宗及捏造先人业绩,误失严重,故对它不可轻信,在利用它时,必须采谨慎态度,对其资料作必要的考订,避免误用不实材料,以讹传讹,影响研究成果的科学性

关于明代萧江宗谱写了这么多话,但一直有不安的心情,原因是我知道还有清代道光年间修纂的萧江宗谱,但没能找到机会阅览。查盛清沂主编,台湾联合报文化基金国学文献馆于1982年出版的《国学文献馆现藏中国族谱数据目录》(初辑)第142页著录:“兰陵黄墩萧江家乘,十二卷,二十册,清道光三十年,江家泰跋(安徽歙县)。”又查1983年台北成文出版社梓刻的《美国家谱学会族谱目录》,第235页所载的《兰陵黄墩萧江氏家乘》,与前书所述一致,惟又云“萧江氏始祖为江祯,字黄墩,唐朝人”,并说:“兰陵江氏系出于萧姓,唐季黄墩公指江为姓。”看来,这两种目录书所著录的《兰陵黄墩萧江家乘》实系一部著作,它所描述的对象是歙县黄墩萧江氏家族,与前面介绍的《新安萧江宗谱》的谱主是同一个宗族,所不同的是一个写在前,一个写在后。后一部家乘不仅写作晚了两个世纪,且从卷数、册数看,当比前一谱内容丰富得多,如能见到它,定会对萧江宗族史有更多的了解,也可能纠正我因掌握资料不够而对萧江宗族史的误解,惜乎无缘读到它,若因此而致谬,对个人是遗憾的事情,对读者及萧江氏则要致歉了。

(原载《第五届亚洲族谱学术研讨会会议记录》,台湾联合报文化基金会国学文献馆,1991年)

【注释】

[1]《南齐书》卷1,《高帝纪》,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册第1页。以下引“二十五史”文献,均为中华书局点校本,只简注书名、册数及页码。

[2]《梁书》卷1,《武帝纪》,第1册第1页。

[3]萧齐安陆昭王为齐朝宗室,侍中萧缅。

[4]《六臣注文选》卷59,四部丛刊本,第5册第1097页。

[5]《新唐书》卷199,《柳冲传》,第18册第5676页;卷202,《萧颖士传》,第18册第5768页。

[6]《新唐书》卷71下,《宰相世系》,第8册第2277页。

[7]《罗江萧氏族谱》卷2。

[8]《宋史》卷204,《艺文志》,第15册第5152页。

[9]《南史》卷4,第1册第97页。

[10]《南史》卷6,第1册第167页。

[11]《汉书》卷78,第10册第3271页。

[12]《匡谬正俗》卷首,颜扬庭上《匡谬正俗表附敕旨》,台湾商务印书馆四库全书》影印本,第221册第476页。

[13]《汉书》卷16,《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2册第541页;《汉书》卷39,《萧何传》,第7册第2012页。

[14]《汉书》卷18,第3册第892页。

[15]司马迁以“同”为萧同,萧何之子,萧延之兄,然《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云萧禄死,吕后封萧何夫人、萧禄之母同为郑侯,同时封萧何少子萧延为筑阳侯,孝文帝即位,撤除同的侯爵,以郑侯予萧延。(第2册第542页)《汉书》所说甚是,故郑侯“同”应为萧何夫人。

[16]《史记》卷53,《萧相国世家》,第6册第2020页。

[17]《汉书》卷39,《萧何传》,第7册第2012页。

[18]《汉书》卷39,《萧何传》,第7册第2013页。

[19]《汉书》卷78,《萧育传》,第10册第3289页。

[20]《汉书》卷79,《冯奉世传》,第10册第3307页。

[21]《史记》卷12,《儒林传》,第10册第3126页。

[22]《旧唐书》卷19下,《僖宗纪》,第3册第701页。

[23]《旧唐书》卷19下,《僖宗纪》,第3册第706页;参阅《新唐书》卷225下,《黄巢传》。

[24]《旧唐书·萧遘传》《新唐书·萧遘传》。

[25]《旧唐书》卷44,《职官志》,第6册1922页。

[26]《新唐书》卷68,《方镇表》,第6册第1903、1924页。

[27]清人修的萧江宗谱,将在结语部分说明。

[28]抄本,南开大学图书馆藏。

[29]《新唐书》卷101,《萧瑀传·赞》,第13册第3963页。

[30]钱基博:《上海倪王氏家乘》,1927年上海中华书局印刷所印制,收有《归宗谱序》。(www.xing528.com)

[31]绍兴丁丑,系二十七年,公元1157年,查《宋史·高宗纪》,是年进士榜状元为王十朋,此处“五十名榜”,应为“王十朋榜”之误。

[32]此处文字不通,应为工部某官及某王府长史。

[33]绍兴癸丑为三年(1133),传主1157年中进士,如何早在1133年亡故,此处“卒”字,或许应为“生”字,即传主生于绍兴三年。

[34]宁宗庆元间无甲申纪年,且没有以甲字打头的纪年,而庆元六年(1200)为庚申年,故知“甲”字可能是“庚”字之误。

[35]按文意,此乃说传主卒年,故“时”字后应加“卒”字。

[36]昌彼得、王德毅等编:《宋人传记资料索引》,1988年中华书局影印本。

[37]表中二十五世、三十六世皆名“能”,原文如此。

[38]《明史》,第13册第4010页。

[39]《明史》,第10册第3108页。

[40]该文收入徐弦:《皇明名臣琬琰录》卷17,《四库全书》影印本,第453册。

[41]《明史》卷96、97,《艺文志》,第10册第2354、2367、2380页。

[42]《南史》卷59,《王僧孺传》,第5册第1461页。

[43]《旧唐书》卷65,《高士廉传》,第7册第2443页。

[44]王溥:《唐会要》卷36,《氏族》,商务印书馆1935年,中册第666页。

[45]《新唐书》卷199,《柳冲传》,第18册第5678页。

[46]文天祥:《庐陵文丞相全集》卷14,《跋彭和甫族谱》。

[47]《庐陵文丞相全集》卷8,《跋李氏谱》。

[48]方孝孺:《逊志斋集》卷1,《杂著·宗仪·重谱》。

[49]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35,《正俗》,中华书局1959年,第322页。

[50]李塨:《恕谷后集》卷1,丛书集成本,第4、18页。

[51]朱轼:《朱文端公集》卷1,《高氏族谱序》。

[52]魏源等辑:《皇朝经世文编》卷58,《清禁祠宇流弊疏》。

[53]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116,《巨野姚氏族谱序》。

[54]赵翼:《陔余丛考》,卷31,中册第645页。

[55]《旧唐书》卷81,《李敬玄传》,第8册2755页。

[56]《旧唐书》卷82,《李义府传》,第8册第2765页。

[57]李兆洛:《养一斋文集》卷3。

[58]《南齐书》卷52,《贾渊传》,第3册第906页。

[59]《册府元龟》,转见《日知录》卷23,《通谱》。

[60]朱轼:《朱文端公集》卷2,《族谱辨异》。

[61]转录钱泳:《履园丛话》卷3,《宗谱》,中华书局1979年,第80页。

[62]《龚自珍全集》第三辑,《怀宁王氏族谱序》。

[63]欧阳修:《欧阳永叔集·居士外集》卷21,《欧阳氏图谱序》,国学基本丛书本,第3册。

[64]苏洵:《嘉佑集》卷13。

[65]钱泳:《履园丛话》卷3,第80页。

[66]《名公书判清明集·冒立官户以他人之祖为祖》,中华书局1987年,第44页。后唐枢密使郭崇韬冒认郭子仪为五世祖,到子仪坟墓哭祭,时人传为笑话,此处引文是宋人在笑话他。

[67]《唐会要》卷36,《氏族》,中册第665页。

[68]《新唐书》卷199,《柳冲传》,第18册第5678页。

[69]《新唐书》卷199,《柳冲传》,第18册第5678页。

[70]《晋书》卷45,《刘毅传》,第4册第1274页。

[71]《通志》卷25,《氏族略》。

[72]《唐会要》卷36,《氏族》,第666页。

[73]《毗陵薛墅吴氏族谱》卷2,《续修宗谱规条》。

[74]《庐陵文丞相全集》卷14,《跋李氏谱》。

[75]疑有漏字,应为依应继法则立嗣子。

[76]《陔余丛考》卷17,《谱学》,第319页。

[77]今存本由清人孙星衍从《永乐大典》中辑出,亦非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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