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组织的族人群体文化生活,通常是在社日、民俗节日、宗族喜庆或纪念日开展活动,内中多有娱乐内容。这里介绍几个家族的活动,以见一斑。
许村盛行姬王节,因为有周文王赐鼎许氏之说,许氏感念而有这个节日,日期在九月十三日,又因鸡、姬同音,故又称鸡王节,吃鸡也就成为必有的项目。这天不仅许氏过节,他们的亲友也携带鸡只前来祝贺同乐。在姬王庙举行仪式,吉时到来,开祭炮响,百名壮汉为信客宰杀红毛大公鸡,滴血于鼎中,要在上午杀几千只鸡。下午姬王像开光,全村人游行,鸣放土铳,数十班锣鼓齐奏,晚上开锣唱戏,连演三天。这期间许姓人求神许愿,烧鸡、裹粽子祭神。因为这时过姬王节,就不再过临近的重阳节。
许氏还有“嬉大刀”活动。传说有一种怪物夜晚坐在拐弯处的屋顶上,不时吞食儿童,许姓人乃发明“天王刀”把他杀死,除了害,从而形成“嬉大刀”的习俗。在正月,或元宵节时活动,其时,东十门、西八门选派的几十把丈余大刀一字排开,凌空而立,刀用劈开的大毛竹制成,并用特制绵纸糊面,彩绘各种图案,内置蜡烛,走街串巷,灯火通明。出行时,领队的是祖传的天王刀,后面是各支祠、社、外村助兴的刀队,如同火龙,同时放火铳,敲锣打鼓,最后是“梅花轿”压阵。汪华的汪公庙神像原在杭城,后来移至许村,许氏族人遂形成“兆昌”“呼昌”庆祝活动,兆昌是三年一次小游行,以许村人为主,徽州各地派队参加,呼昌是五年一次大游行,徽州六县108个大社派队参与,并带礼炮队、乐队和文艺节目。
石田村汪氏酬神娱乐活动不下八种,其中有“社神像”,分别祭祀汪大帝汪华、汪华义子九相公、唐将雷万春、南朝陈朝镇西将军程灵洗;“赶老虎”,驱除害虫,祈求人畜平安;“贴榜收瘟”,寓意收瘟神保平安;“百肴席”,正月十八日汪华生日,做阴寿;“走马”,汪氏族人和佃仆于正月十九、二十两天,为纪念雷万春、程灵洗,骑马巡游,吹打演戏。
澄塘村吴氏正月十八戏龙灯,是参与面最广泛的民俗活动,是日早上鸣锣击鼓放鞭炮,将澄塘观的太子菩萨像迎接到吴氏六分厅内,晚上各户派一名强壮青年将自制的板笼,点燃装置的蜡烛,抬太子菩萨游行,最后把菩萨送回观内,各自狂跑回家,众人认为谁先跑到家,谁家先生儿子。
许氏、汪氏、吴氏等宗族的这些活动,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酬神、娱乐、许愿融为一体,反映民间信仰的神灵,是将历史名人神格化,从事纪念,寄托希望,同时在谢神之时,既请戏班的演出,又自身以各种形式参与表演,达到自娱、娱人的效果。这种活动,除去有些今人不能接受的内容,对于当时的民众来说,实在是不可缺少的。另一个特点是,这些活动有的是超宗族界限的,他以一个宗族为主,附近的宗族参与助兴,成为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共活动。
宗族与族人的活动状况就说这些,现在似乎可以小结一下宗族、村落、社区、政府、自治之间的相互关系:
宗族是族人村落及其社区各种公共生活的组织者、管理者。宗族要关怀族人生产的公共设施(水利、水井、水碓、树林等),村落的公共建筑(信仰的祠堂、佛寺、道观、神灵坛庙,教育的书院、蒙学馆、文昌阁等),还要筹办宗族和地区的节日民俗活动。这样一来,宗族就将族人群体的公共事务,即生产、信仰、教育、文娱生活的组织、指挥事务承担起来,成为族人生产、生活的管理者。就一个宗族讲,它管的是本族村落民众,然而对附近的他姓村落,对杂姓村中的其他姓氏成员的公共生活也要关照,其他宗族也是如此,这样宗族联系的不仅是本族成员,还有社区内其他宗族的成员,即社区成员,所以宗族(各个具体族人集合体的宗族)同时是社区民间生活的管理者。(www.xing528.com)
宗族起着某种中介的作用。宗族对村落、社区的公共事务管理,对宗族成员的教化,只有取得政府的认可,才能合法、顺利推行。政府出于维持地方社会秩序的需要,认识到宗族在其中的作用,给予支持,并让他同政府系统的乡约、保甲制度结合,共同发挥作用,这就是我们看到徽州知府及其下属的知县,屡次批准宗族请求保护水源、林木和禁赌的原因。由此可见,宗族管理村落和社区,具有某种自治的性质,只是这种自治的成分极其有限。
(2005年7月6日草于顾真斋,载朱炳国主编《家谱与地方文化》,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年)
【注释】
[1]已刊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2]《徽州大姓》一书业于2005年出版,拙序同时披露。
[3]笔者对《徽州大姓》的主编和作者表示诚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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