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社会人户以“地著”,政府用户籍治理,人有籍贯。具有血缘关系的人,要成为群体,需要居住在一起,是为聚族而居,因此宗族同特定地区联系在一起,著籍于某地,所以某一宗族,就用著籍地区作为标记,琅琊王氏、太原王氏,都是王氏,地域不一,是为两个族群。士族一定有郡望,在姓氏之前,冠以地名,以为该士族的符号,如泰山羊氏、余姚虞氏、弘农袁氏、清河崔氏。地望一经形成,长期不变,即使迁徙,仍然冠着原先地望。侨置州郡亦然,如兰陵萧氏。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士族成员因迁徙改变郡望,成为新士族。如王方庆是琅琊王导十一世孙,《旧唐书·王方庆传》说他是雍州咸阳人,因他的曾祖父王褒于北周时徙居咸阳,子孙就在这里著籍,所以他的家谱——《王氏家牒》不再冠有“琅琊”字样。[51]裴守贞,祖先原是河东闻喜人,后来才属籍绛州稷山,他的《裴氏家牒》也不加闻喜老地望[52]。地望的变化,反映旧士族的分化,其中的一部分以新士族的面貌出现,新的地望正表现这一状况。新旧地望表明,士族同原籍关系的密切程度多有不同,有的士族远离家乡,游离于城市,同乡土关系不密切。
明清徽州名族是真正地在著籍地聚族而居。《橙阳散志》在前引“千百户乡村”之后,又说徽州“一乡数千百户,大都一姓,他姓非姻娅无由附居,且必别之曰‘客姓’”。接着说:“城市诸大姓,亦各分段落。”[53]明白无误地道出徽州名族千百户聚居在一个大村落或几个村庄,即使在城中亦聚族而居。科举制按照县、省分配各级功名中式名额,名族读书人要想中式,必须保持籍贯(或在他处寄籍),否则无由读书仕进。出自乡里,退则回乡,是为“告老还乡”“归田”。明代万历间大学士、徽州歙县城里人许国,因功赐建石牌坊于居里,休致,赐驰驿回原籍。[54]侍郎汪道昆晚年在天都太乙宫主盟白榆社,请苏州名画家周公瑕加盟[55],以娱晚景。名族扎根地域,离不开乡土,它的力量也正在基层,在乡里拥有权威,发挥建设家乡的作用:不仅管理内部事务,兼管村社建设和春祈秋报活动。前述乾隆间重建的绩溪周氏祠堂,内有文昌阁、土地庙、文会所、能干祠等建筑,文会所是族内部分成员为培养读书子弟组建的;能干祠是为纪念对宗族事务做出贡献者建设的;文昌阁和土地庙两所建筑是为全体族人信仰所用,它们设在祠堂内,表明宗族管理村民的土地神、文星信仰及其仪式,意味着宗族主管村民信仰事务。(www.xing528.com)
黟县鹤山李氏为祭祀社神特别在道光十年(1830)集资建立利济会,“以备迎神銮卫事宜,一应会规悉有成议”。为会能够持久,先后“呈请前邑宪张及今邑宪谢批准立案,各存在案,庶几业可世守”[56]。名族主管村社祀事,同时借重文会措办族内、族际重要事情。由于各村自办的文会,“以名教相砥砺”[57],读书人会依据主流意识办事。绩溪汪氏有需要向政府写呈文,就由文会撰拟呈词,如族内有节孝子孙,由文会撰文,向政府申报嘉奖;族中若有不得不向政府申报的事情(如打官司),尊长、乡约与文会共同经办:“本族倘有不得已公事,必致呈公,乡约正副、尊长并文会,秉公呈治,不得徇私推诿。”族人之间、族人与外族人之间的纠纷,文会参与调解,免得到官厅废财破家。方士庹的《新安竹枝词》有句:“雀角何须强斗争,是非曲直有乡评。不投保长投文会,省却官差免下城。”[58]事实表明,名族强化组织,加强管理,在文会协助下,实现自我管理,维持与稳定社会秩序,成为一般宗族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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