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論《大學》八條目,謂修身以上爲明明德之事,齊家以下爲新民之事。又言修身以上是理會此心,齊家以下則心之功用,是知非立誠之學確有基礎,必不能型於式化,協家人之貞。此固理之必然而無可易者也。
涑水之學主以誠,守以謙。伊川謂:閲人多矣,不雜者惟司馬、邵、張三人。蓋公自少至老,語未嘗妄,曾自言平生所爲未嘗有不可對人者。至其立朝大節,忠亮正直,感孚人主,震動夷裔。身殁後,京師巷哭,鬻衣致奠,畫像以祀,飲食必祝,何其入人之深若是!觀其自著《迂書》,有曰:“小人治迹,君子治心。”又曰:“學所以治心也。學雖多而心不治,何以學爲?”其言若是,則夫事業之光大,咸基於學術之深純,洵不誣已。
《行狀》載公著述二十種,都五百餘卷,内有《家範》四卷。是本爲其裔孫所藏,凡十卷。第一卷載經訓及治家大要,第二卷至第十卷則自祖父母子以至婢妾,分别部居,皆徵經據史,蒐采先哲嘉言懿行,以示矩臬而牖後學。嗚呼,又何其言之肫而意之篤也!
今兹横流蕩決,人飲狂泉,語及舊家庭制度,聞者皆掩耳卻避,詈爲不祥。必欲舉古經典《内則》、《曲禮》諸篇,刈斲根株,率天下之人恣情縰欲,淪爲異類而後快。誠爲吾國數千年來學術之大阨。
余既獲是編於燹燼之餘,亟爲鋟布,存一縷曙曦於三光雺霧之際。使讀者憬然於在昔民對於家族戚屬一孚以敬愛之摯意,庶或於世道人心不無小裨云爾。(www.xing528.com)
壬戌中元節,吴興劉承幹跋。
[1]“宋哲后”,即宋哲宗時太皇太后高氏。哲宗即位尚幼,高太后垂簾聽政,執政時間在元祐年間(1086~1093),史稱“元祐之治”。高氏在位期間任用以司馬光爲首的保守派,“以母改子”,廢除神宗朝時大部分新政,壓制新黨,史稱“元祐更化”。
[2]“姓”,據上下文應作“侄”。
[3]“凁”,應作“涑”,司馬光號涑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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