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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的真谛与实践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别乎?”夫爲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

孝道的真谛与实践

《孝經》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又曰:“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雖得之,君子不貴也。”又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孟子》曰:“不孝有五:惰[1]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爲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夫爲人子,而事親或虧,雖有他善累百,不能掩也,可不慎乎!

《經》曰:“君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恭己之身,不近危辱。養則致其樂,樂親之志。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嚴有恭也。

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别乎?”《禮》:子事父母,雞初鳴,咸盥漱。盛容飾以適父母之所。父母之衣、衾、簟、席、枕、几不傳,杖、履祗敬之,勿敢近。傳,移也。敦、牟、巵、匜,非餕莫敢用。巵、匜,酒漿器。敦、牟,黍稷器。在父母之所,有命之,應唯敬對,進退周旋慎齊。齊,莊也。升降、出入揖遜[2]不敢噦、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視,不敢唾、洟。睇,傾視也。寒不敢襲,癢不敢搔。襲謂重衣。不有敬事,不敢袒裼。父黨無容。不涉不撅。撅,揭衣也。夫爲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告面同耳,反言面者,從外來宜知親之顔色安否。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業,緣親之意欲知之。恒言不稱老。廣敬。

又“爲人子者,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與父同宫者也,不敢當其尊處室中。西南隅謂之奥。道有左右,中門謂棖闑之中央。《内則》曰:“命士以上,父子皆異宫。食饗不爲概,概,量也。不制待賓客饌具之所有。祭祀不爲尸。尊者之處,爲其失子道,然則尸卜筮無父者。聽於無聲,視於無形。恒若親之將有教使然。登高,不臨深,不苟訾,不苟笑。爲其近[3]危辱也,人之性不欲見毁訾,不欲見笑,君子樂然後笑。孝子不服闇,不登危,服,事也。不闇img之中從事,爲有非常,且嫌失禮也。懼辱親也。”

武帝即大位,春秋已高,每旦朝繼母蕭太后,未嘗失時刻。彼爲帝王尚如是,況士民乎!

梁臨川静惠王宏,兄懿爲齊中書令,爲東昏侯所殺,諸弟皆被收。僧慧思藏宏,得免。宏避難潛伏,與太妃異處,每遣使參問起居。或謂:“逃難須密,不宜往來。”宏銜涙答曰:“乃可無我,此事不容暫廢。”彼在危難尚如是,況平時乎!

爲子者不敢自高貴,故在《禮》“三賜不及車馬,三賜,三命也。凡仕者,一命而受爵,再命而受衣服,三命而受車馬,而身所以尊者備矣。卿大夫士之子不受,不敢以成尊比踰於父,天子、諸侯之子不受,自卑遠於君。”不敢以富貴加於父兄。

國初,平章事王溥,父祚有賓客,溥常朝服侍立。客坐不安席。祚曰:“豚犬[4]不足爲之起。”此可謂居則致其敬矣。

《禮》:子事父母,雞初鳴而起,左右佩服以適父母之所。及所,下氣怡聲,問衣燠寒,疾痛疴癢,而敬抑搔之。怡,悦也。疴,疥。抑,按。搔,摩也。出入,則或先或後而敬扶持之。先後之隨時便也。進盥,少者奉槃,長者奉水,請沃盥,卒,受巾。槃,承盥水者。巾以帨手。問所欲而敬進之,柔色以温之。温,籍也。父母之命,勿逆勿怠。其孝敬之愛,則或違懈。若飲之食之,雖不嗜,必嘗而待;請後命而去也。加之衣服,雖不欲,必服而待。待後命釋藏也。

又,子婦無私貨,無私畜,無私器。不致[5]私假,不敢私與。事統于尊也。

又,爲人子之禮,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安定其牀衽也,省問其安否何如。在醜夷不争。醜,衆也。夷,猶[6]儕也。

《孟子》曰:“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皙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老萊子孝奉二親,行年七十,作嬰兒戲,身服五采斑斕之衣。嘗取水上堂,詐跌仆卧地,爲小兒啼,弄雛于親側,欲親之喜。

漢諫議大夫江革,少失父,獨與母居。遭天下亂,盜賊並起,革負母逃難,備經險阻,常採拾以爲養,遂得俱全於難。革轉客下邳,貧窮裸跣,行傭以供母,便身之物,莫不畢給。建武末年,與母歸鄉里。每至歲時,縣當案比,案驗以比之,猶今皃[7]閲也。革以母老[8]不欲摇動,自在轅中挽車,不用牛馬。由是鄉里稱之曰“江巨孝”。

晉西河人王延,事親色養。夏則扇枕席,冬則以身温被,隆冬盛寒,體無全衣,而親極滋味。

宋會稽何子平,爲揚州從事吏,月俸得白米,輙貨市粟麥。人曰:“所利無幾,何足爲煩?”子平曰:“尊老在東,不辦得米,何心獨饗白粲!”每有贈鮮殽者,若不可寄至家,則不肯受。後爲海虞令,縣禄唯供養母一身,不以及妻子。人疑其儉薄,子平曰:“希禄本在養親,不在爲己。”問者慚而退。

同郡郭原平養親,必以己力,傭賃以給供養。性甚巧,每爲人傭作,止取散夫價。主人設食,原平自以家貧,父母不辦有肴味,唯餐鹽飯而已。若家或無食,則虚中竟日,義不獨飽,須日暮作畢,受直歸家,於里糴買,然後舉爨。

唐曹成王皋爲衡州刺史,遭誣在治。念大妃老,將驚而戚,出則囚服就辟,入則擁笏垂魚,坦坦施施。貶潮州刺史,以遷入賀。既而事得直,復還衡州,然後跪謝告實。此可謂養則致其樂矣。

《禮》:“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憂不爲容也。言不惰,憂不在私好。惰,不正之言。琴瑟不御。憂不在樂。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憂不在味。笑不至矧,怒不至詈,憂在心,難變也。齒本曰矧,大笑則見。疾止復故。”

文王之爲世子,朝於王季,日三。三皆曰朝,以其禮同。雞初鳴而衣服至於寢門外,問内豎之御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内豎,小臣之屬,掌外内之通命者。御,如小史直日矣。内豎曰:“安。”文王乃喜。孝子恒兢兢。及日中,又至,亦如之。又,復也。及莫,又至,亦如之。莫,夕也。其有不安節,則内豎以告文王。文王色憂,行不能正履。節,謂居處故事。履,蹈地也。王季復膳,飲食安也。然後亦復初。憂解。武王帥而行之,不敢有加焉。庶幾程式之帥循也。文王有疾,武王不脱冠帶而養。言常在側。文王一飯亦一飯,文王再飯亦再飯。欲知氣力箴藥所勝。旬有二日,乃間。間,猶瘳也。

漢文帝爲代王時,薄太后常病。三年,文帝目不交睫,解衣,[9]湯藥非口所嘗弗進。

晉范喬父粲,仕魏爲太宰中郎。齊王芳被廢,粲遂稱疾,闔門不出,陽狂不言,寢所乘車,足不履地。子孫常侍左右,候其顔色,以知其旨。如此三十六年,終於所寢之車。喬與二弟並棄學業,絶人事,侍疾家庭。至粲没,足[10]不出里邑。

南齊庾黔婁爲孱陵令[11],到縣未旬,父易在家遘疾,黔婁忽心驚,舉身流汗。即日棄官歸家,家人悉驚其忽至。時易病始二日。醫云:“欲知瘥[12],則但嘗糞甜苦。”易泄利,黔婁輙取嘗之。味轉甜滑,心愈憂苦。至夕,每稽顙北辰,求以身代。俄聞空中有聲,曰:“徵君壽命盡,不可延,汝誠禱既至,改得至月末[13]。”晦,而易亡。

後魏孝文帝幼有至性,年四歲時,獻文患癰,帝親自吮膿。

北齊孝昭帝,性至孝。太后不豫,出居南宫。帝行不正履,容色憔悴[14],衣不解帶,殆將四旬。殿去南宫五百餘步,雞鳴而出,辰時方還;來去徒行,不乘輿輦。太后病苦[15]小增,便即寢伏閣外,食飲藥物,盡皆躬親。太后每[16]常心痛,不自堪忍。帝立侍帷前,以爪掐手心,血流出袖。此可謂病則致其憂矣。

《經》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哀,氣竭而息,聲不委曲。禮無容,觸地無容。言不文,不爲文飾。服美不安,不安美飾,故服衰麻。聞樂不樂,悲哀在心,故不樂也。食旨不甘,旨,美也。不甘美味,故蔬食水飲。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毁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食三日,哀毁過情,滅性而死,虧孝道,故聖人制禮施教,不令至於殞滅。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三年之喪,天下達禮,使不肖企及,腎者俯從。夫孝子有終身之憂,聖人以三年爲制者,使人有終竟之限也。爲之棺椁衣衾而舉之,周尸爲棺,周棺爲椁。衣謂歛衣。衾,被也。舉,爲[17]舉尸内於棺也。陳其簠簋而哀戚之。簠簋,祭器也。陳奠素器而不見親,故哀戚之。擗踴哭泣,哀以送之。男踊女擗,祖[18]載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宅,墓穴也。兆,塋域也。葬事大,故卜之。爲之宗廟,以鬼享之。立廟祔祖之後,則以鬼禮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寒暑變移,益用增感,以時祭祀,展其孝思也。生事敬愛,死事哀戚,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君子之於親喪,固所以自盡也,不可不勉。喪禮備在方册,不可悉載。

孔子曰:“少連、大連善居喪,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憂,東夷之子也。”高子皋執親之喪也,子皋,孔子弟子,名柴。泣血三年,言泣無聲,如血出。未嘗見齒,言笑之微。君子以爲難。

顔丁善居喪,顔丁,魯人。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及殯,望望焉,如有從而弗及;既葬,慨焉,如不及其反而息。從,隨也。慨,憊貌。

唐太常少卿蘇頲遭父喪,睿宗起復爲工部侍郎,頲固辭。上使李日知諭旨,日知終坐不言而還,奏曰:“臣見其哀毁,不忍發言,恐其殞絶。”上乃聽其終制。

左庶子李涵爲河北宣慰使,會丁母憂,起復本官而行。每[19]州縣郵驛公事之外,未嘗啟口。蔬飯飲水,席地而息。使還,請罷官,終喪制。代宗以其毁瘠,許之。自餘能盡哀竭力以喪其親,孝感當時,名光後來者,世不乏人。此可謂喪則致其哀矣。

古之祭禮詳矣,不可遍舉。[20]孔子曰:“祭如在。”“君子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齋三日,乃見其所爲齋者。思之熟也。祭之日,樂與哀半,饗之必樂,已至必哀。外盡物,内盡志。[21]入室,僾然必有見乎其位;周還出户,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出户而聽,愾然必有聞乎其嘆息之聲。[22]周還出户,謂薦設時也。無尸者,闔户。若食間,則有出户而聽之。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聲不絶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致愛則存,致愨則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存著,則謂其思念也。齊齊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勿勿猶勉勉也。”《詩》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斁思。”格,至也。矧,况也。斁,厭也。言孝子之享親,盡其敬愛之心而已矣,安知神之所處於彼乎,於此乎?况敢有厭怠之心乎?此其大略也。

孟蜀太子賓客李鄲,年七十餘,享祖考,猶親滌器。人或代之,不從,以爲無以達追慕之意。此可謂祭則致其嚴矣。

《經》曰:“身體髪膚,受之父母,不敢毁傷,孝之始也。”

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鄭曰:啟,開也。曾子以爲身體受於父母,不敢毁傷,故使弟子開衾而視之。《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孔曰:言此詩者,喻己常慎,恐有毁傷。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www.xing528.com)

樂正子春下堂而傷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門弟子曰:“夫子之足瘳矣,數月不出,猶有憂色,何也?”樂正子春曰:“善,如爾之問也!善,如爾之問也!吾聞諸曾子,曾子聞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惟人爲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爲[23]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曾子聞諸夫子,述曾子所聞於孔子之言。故君子頃步而弗敢忘孝也,今予忘孝之道,予是以有憂色也。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径,舟而不遊,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反於身。不辱其身,不羞其親,可謂孝矣。径,步邪趨疾也。

或曰:親有危難則如之何?亦憂身而不救乎?曰:非謂其然也。孝子奉父母之遺體,平居一毫不敢傷也;及其徇仁蹈義,雖赴湯火無所辭,況救親於危難乎!古以死徇其親者多矣。

晉末烏程人潘綜遭孫恩亂,攻破村邑。綜與父驃共走避賊,驃年老行遲,賊轉逼。驃語綜:“我不能去,汝走可脱,幸勿俱死。”驃困乏坐地,綜迎賊叩頭曰:“父年老,乞賜生命。”賊至,驃亦請賊曰:“兒少[24]自能走,今爲老子不去。老子不惜死,可活此兒。”賊因斫驃,綜乃抱父於腹下。賊斫綜頭面,凡四創,綜當時悶絶。有一賊從傍來會曰:“卿舉大事,此兒以[25]死救父,云何可殺?殺孝子不祥。”賊乃止,父子並得免。

齊射聲校尉庾道愍所生母漂流交州,道愍尚在襁褓。及長,知之,求爲廣州綏寧府佐。至府,而去交州尚遠,乃自負擔,冒嶮自達。及至州,尋求母,經年不獲,日夜悲泣。嘗入村,日暮雨驟,乃寄止一家。有嫗負薪自外還,道愍心動,因訪之,乃其母也。於是俯伏號泣。遠近赴之,莫不揮涙。

梁湘州主簿吉翂孚云切,父天監初爲原[26]鄉令,爲吏所誣,逮詣廷尉。翂年十五,號泣衢路,祈請公卿。行人見者,皆爲隕涕。其父理雖清白,而耻爲吏訊,乃虚自引咎,罪當大辟。翂乃撾登聞鼓,乞代父命。武帝嘉異之,尚以其童稚,疑受教於人,敕廷尉蔡法度嚴加脅誘,取其款實。法度乃還寺,盛陳徽纆[27],厲色問曰:“爾求代父死,敕已相許,便應伏法。然刀鋸至劇,審能死不?且爾童孺,志不及此,必人所教,姓名是誰?若有悔異,亦相聽許。”對曰:“囚雖蒙弱,豈不知死可畏憚?顧諸弟幼藐,唯囚爲長,不忍見父極刑,自延視息。所以内斷胸臆,上千萬乘。今欲徇身不測,委骨泉壤。此非細故,奈何受人教耶?”法度知不可屈撓,乃更和顔誘語之曰:“主上知尊侯無罪,行當釋亮。觀君神儀明秀,足稱佳童。今若轉辭,幸父子同濟。奚以此妙年,苦求湯鑊?”翂曰:“凡鯤鮞螻蟻,尚惜其生,況在人斯,豈願齏粉。但父挂深劾,必正刑書。故思殞仆,冀延父命。”翂初見囚,獄掾依法備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脱其二械,更令著一小者。翂弗聽,曰:“翂求代父死,死囚豈可減乎?”竟不脱械。法度以聞,帝乃宥其父子。丹陽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並諸[28]鄉居,欲於歲首舉充純孝。翂曰:“異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也。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翂有靦面目當其此舉,則是因父買名,一何甚辱!”拒之而止。此其章章尤著者也。

[1]“惰”,司馬本作“隋”。

[2]“遜”,《禮記·内則》作“遊”。

[3]“其近”,底本、四庫本作“近其”,司馬本作“近于”,兹據《禮記·曲禮上》改。

[4]“犬”,底本作“大”,誤,兹據司馬本、四庫本改。按此處“豚犬”係謙詞,用以謙稱自己的兒子,如《旧五代史·唐书·庄宗纪》:“梁祖闻其败也,既惧而叹曰:‘生子当如是,李氏不亡矣!吾家诸子乃豚犬高。’”

[5]“致”,司馬本、四庫本作“敢”。

[6]“猶”,底本作“友”,四庫本作“同”,誤,兹據司馬本改。按《禮記·曲記上》“在醜夷不争”鄭玄注:“夷,猶儕也。”

[7]“今皃”,底本作“令兒”,當係字形訛誤,兹據《後漢書》李腎注、司馬本改。按,“皃閲”即“貌閲”,指驗看人的面貌,以核實户籍册上登記的人數和年齡。《北史·裴藴傳》:“藴歷爲刺史,素知其情,因是條奏,皆令貌閲。”《資治通鑒·陳長城公至德三年》:“隋主命州縣大索貌閲。”

[8]“母老”,四庫本作“老母”。

[9]“目不交睫,解衣”,《史記》、司馬本作“目不交睫,不解衣”,《漢書》作“不交睫解衣”,四庫本作“目不交睫,衣不解帶”。

[10]“足”,四庫本無。

[11]“孱陵令”,底本、司馬本作“陵川令”,於史實不合,兹據《梁書》、四庫本改。按孱陵縣今屬湖北省公安縣,陵川縣今屬山西晉城市。

[12]“瘥”,《南史》、四庫本作“差劇”。

[13]“末”,底本、司馬本作“未”,形訛,兹據《梁書》改。

[14]“憔悴”,《北齊書》、四庫本作“貶悴”。

[15]“病苦”,《北齊書》、四庫本作“所苦”。

[16]“每”,《北齊書》無,四庫本作“惟”。

[17]“爲”,司馬本、四庫本作“謂”。

[18]“祖”,四庫本作“袒”,誤。按“祖載”指將葬之際,以柩載車上行祖祭之禮。班固《白虎通·崩薨》:“祖者,始也,始載於庭也,乘軸車,辭祖禰,故名爲祖載也。”

[19]“每”,司馬本後有“至”。

[20]“古之祭禮詳矣,不可遍舉”,司馬本無。

[21]“君子以爲難”至“内盡志”,底本無,據司馬本、四庫本補。

[22]“出户而聽,愾然必有聞乎其歎息之聲”,司馬本無。

[23]“爲”,四庫本作“謂”。

[24]“少”,司馬本作“小”。

[25]“以”,底本作“一”,據四庫本改。

[26]“原”,底本、司馬本作“平”,誤,兹據四庫本改。按原鄉指梁時吴興郡原鄉縣,在今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縣。

[27]“纆”,底本、司馬本作“纒”,誤,兹據四庫本改。按“徽纆”,又作“徽墨”,指繩索,常用於指拘系犯人,最早見於《易·坎》:“上六,系用徽纆,置于丛棘”。

[28]“諸”,《梁書·吉翂傳》作“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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