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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关系的重要性以及教育的影响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梁元帝時,有一學士,聰敏有才,少爲父所寵,失於教義。《記》曰:父之親[9]子也,親腎而下無能。《顔氏家訓》曰:“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腎俊者自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以禍之。共叔之死,母實爲之;趙王之戮,父實使之。劉表之傾宗覆族,袁紹之地裂兵亡,可謂靈龜明鑑。”

父子关系的重要性以及教育的影响

陳亢問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遠者,非疏遠之謂也,謂其進見有時,接遇有禮,不朝夕嘻嘻相褻狎也。

曾子曰:“君子之於子,愛之而勿面,使之而勿貌,遵之以道而勿强。”言心雖愛之不形於外,常以嚴莊莅之,不以辭色悦之也。不遵之以道,是棄之也。然强之或傷恩,故以日月漸磨之也。

北齊黄門侍郎顔之[1]推《家訓》曰:“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癢痛,懸衾篋枕,此不簡之教也。”

石碏諫衛莊公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來[2],寵禄過也。”自古知愛子不知教,使至於危辱亂亡者,可勝數哉?夫愛之,當教之使成人。愛之而使陷於危辱亂亡,烏在其能愛子也?人之愛其子者多曰:“兒幼,未有知耳,俟其長而教之。”是猶養惡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顧不多哉?又如開籠放鳥而捕之,解韁放馬而逐之,曷若勿縰勿解之爲易也!

《曲禮》:“幼子常視毋誑。小未有所知,嘗示以正物,以正教之,毋誑欺。立必正方,不傾聽。習其自端正。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習其扶持尊者,提攜謂牽將行。負劍辟咡詔之,負,謂置之於背。劍謂挾之於傍。辟咡詔之,謂傾頭與語,口旁曰咡。則掩口而對。習其鄉尊者屏氣也。

《内則》:“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絲。俞,然也。鞶,小囊盛帨巾者,男用革,女用繒,有飾緣之。六年,教之數與方名。方名,東、西、南、北之類。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早其别也。八年,出入門户及即席飲食,必後長者,始教之讓。視以廉耻。九年,教之數日。知朔望與六甲也。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學書計。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成童,十五以上。

曾子之妻出外,兒隨而啼。妻曰:“勿啼!吾歸,爲爾殺豕。”妻歸,以語曾子。曾子即烹豕以食兒,曰:“毋教兒欺也。”

賈誼言:“古之王者,太子始生,固舉以禮,使士負之,過闕則下,過廟則趨,孝子之道也。故自爲赤子,而教固已行矣。提孩[3]有識,三公三少固明孝、仁、禮、義,以道習之,逐去邪人,不使見惡行。於是皆選天下之端士、孝弟博聞有道術者以衛翼之,使與太子居處出入。故太子乃生而見正事,聞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後皆正人也。夫習與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猶生長於齊不能不齊言也;習與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猶生長於楚不能不楚言也。”

《顔氏家訓》曰:“古者聖王子生咳㖷[4],師保固明仁孝禮義,道習之矣。凡庶縰不能爾,當及嬰稚,識人顔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爲則爲,使止則止。比及數歲,可省笞罰,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見世間,無教而有愛,每不能然。飲食運爲,恣其所欲,宜誡翻獎,應呵反笑,至有識知,謂法當爾。憍慢已習,方乃制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長成[5],終爲敗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諺云:‘教婦初來,教兒嬰孩。’誠哉斯言[6]!”(www.xing528.com)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訶怒,傷其顔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爾。當以疾病爲喻,安得不用湯藥針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豈願苛虐於骨肉乎?誠不得已也。

王大司馬梁大司馬王僧辨也。母衛夫人,性甚嚴正。王在湓城,爲三千人將,年踰四十,少不知[7]意,猶楚撻[8]之,故能成其勳業。

梁元帝時,有一學士,聰敏有才,少爲父所寵,失於教義。一言之是,徧於行路,終年譽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飾,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語言不擇,爲周逖抽腸釁鼓云。然則愛而不教,適所以害之也。《傳》稱“鳲鳩之養其子,朝從上下,暮從下上,平均如一”。至於人,或不能然。《記》曰:父之親[9]子也,親腎而下無能。使其所親果腎也,所下果無能也,則善矣。其溺於私愛者,往往親其無能而下其腎,則禍亂由此而興矣。

《顔氏家訓》曰:“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腎俊者自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以禍之。共叔之死,母實爲之;趙王之戮,父實使之。劉表之傾宗覆族,袁紹之地裂兵亡,可謂靈龜明鑑。”此通論也。

曾子出其妻,終身不取妻。其子元請焉,曾子告其子曰:“高宗以後妻殺孝己,尹吉甫以後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庸知其得免於非乎?”

後漢尚書令朱暉,年五十失妻。昆弟欲爲繼室。暉歎曰:“時俗希不以後妻敗家者。”遂不娶。今之人年長而子孫俱[10]者,得不以先腎爲鑑乎!

《内則》曰:“子婦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庸之言用也。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後怒之。怒,譴青也。不可怒,子放婦出而不表禮焉。表,猶明也,猶爲之隱,不明其犯禮之過也。

君子之所以治其子婦,盡於是而已矣。今世俗之人,其柔懦者,子婦之過尚小,則不能教而嘿藏之。及其稍著,又不能怒而心恨[11]之。至於惡積罪大,不可禁遏,則喑嗚鬰悒,至有成疾而終者。如此,有子不若無子之爲愈也。其不仁者,則縰其情性,殘忍暴戾,或聽後妻之讒,或用嬖寵之計,捶朴過分,棄逐凍餒,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已。《康誥》稱:“子弗祗服厥父事,大傷厥考心;於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謂之元惡大憝。蓋言不孝不慈,其罪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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