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对工程进行发包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依法对采购行为进行招标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建设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采购行为,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
3.提供原始资料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有类似的规定。
4.不得干预投标人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有类似的规定。
5.送审施工图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33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建设单位擅自施工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6条规定,建设单位除被责令整改外,还应承担罚款的行政责任。
6.依法委托监理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7.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8.确保提供的物资符合要求的责任(www.xing528.com)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有类似的规定。
如果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属于违约行为,应当向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施工单位有权拒绝接收这些货物。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对此作出了相应约定:
“8.3.1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监理人,由承包人负责材料设备的清点、检验和接收。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
8.3.2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不得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装修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10.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如果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将承担法律责任:
(1)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2)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3)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11.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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