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招标中的不同组织形式与选择优劣

招标中的不同组织形式与选择优劣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招标中的不同组织形式与选择优劣

依据招标人是否具有招标的条件和能力,可以将招标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两种组织形式。

1.自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12条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自行招标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①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②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

③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④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www.xing528.com)

⑤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2.委托招标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招标事宜。《招标投标法》第12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②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