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短的为1年,最长的为20年,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应当根据合同有无约定期限和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
1.通常适用一般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民间借贷诉讼时效通常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即自民间借贷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为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合同有约定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在事实上没有偿还借款,无须借款人再有不清偿的意思表示,出借人就可以认为债权被侵害。故此,应当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民间借贷无期限约定的,通常以出借人知道债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例如,出借人向借款人催讨,而借款人表示不偿还,或者要求延期偿还的,此时,出借人已经知道债权被侵害,故也适用2年诉讼时效。
2.特殊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诉讼时效。在适用时,特殊诉讼时效优先于普通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特殊诉讼时效可以分为:短期诉讼时效和长期诉讼时效。(www.xing528.com)
在我国现行法律上,诉讼时效期间在2年以下的为短期诉讼时效。比如,依《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对这些民事活动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原因在于,这些纠纷可以在短时间内发出,并及时予以处理。此外,我国很多单行法律、法规也规定了短期诉讼时效,如各种货运规则规定的索赔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180天。有些法律对于特定的民事活动规定了长于2年(2年以上至20年以下)的诉讼时效期间,即为长期诉讼时效。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特殊诉讼时效只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适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无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之余地。
3.最长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是指时效期间为20年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间借贷案件中,无期限借贷的,债权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债权被侵害的适用20年诉讼时效。债权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无期限的借贷债权被侵害,符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要求的,可适用20年的特殊诉讼时效,但最长不超过20年,而非2年的诉讼时效。有期限的民间借贷,借款人到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就应当知道债权被侵害,所以不适用20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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