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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中法官心证产生与证明标准的优化方法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鉴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复杂性,如此规定过于笼统,经验法则、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以及测谎证据适用规则应予以强调。案例5-5民间借贷案件中经验法则的运用[29]杨某起诉赛某与姜某夫妇,称二人欠其借款78986.72元,已还26744元,尚欠52242.72元。赛、姜辩称该款系先前与杨某合开商铺散伙时,结算后应付给杨某的合伙资金及利润。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主张被告欠款,但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民间借贷案件中法官心证产生与证明标准的优化方法

在当事人之证明方法皆已穷尽的情形下,案件进展的推动力由当事人转至法官。民事诉讼待查的事实是不复再现的事件,法官审理案件只能立足过去,依照诉讼程序规则衡量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对案件进行裁判,这个过程是法官心证产生的过程。法官须依照逻辑规律和经验法则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解读、分析,这种解析不可天马行空、任意妄为。[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4稿)第15条的规定,法院可根据借款金额的大小、交付凭证、出借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借贷双方的亲疏关系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等因素,结合其他证据,依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发生。鉴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复杂性,如此规定过于笼统,经验法则、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以及测谎证据适用规则应予以强调。

案例5-5 民间借贷案件中经验法则的运用[29](www.xing528.com)

杨某起诉赛某与姜某夫妇,称二人欠其借款78986.72元,已还26744元,尚欠52242.72元。赛、姜辩称该款系先前与杨某合开商铺散伙时,结算后应付给杨某的合伙资金及利润。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主张被告欠款,但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上诉。二审法院认为综合考虑本案涉讼欠条产生的时间为双方分伙后的一个月,欠条内容包括“欠条、结清”字样,金额尾数带小数点等现象,认为该欠条并非是杨借款给赛、姜夫妇而产生,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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