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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服务外包行业现状研究及优化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内学者对金融服务外包的业务研究主要涉及信息技术外包和流程外包两个领域,对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主体的研究范围主要涵盖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农村信用社及村镇银行。例如,有学者结合金融服务外包行业的趋势,探讨了我国银行业ITO的策略;阐述了ITO给银行业带来的风险与收益。在以上的文献回顾中,我们发现对互联网金融服务外包的研究还存在一定程度不足。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行业现状研究及优化

金融服务外包,指的是金融机构将一些业务转交给外部企业或者组织来完成,以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核心竞争力。2005年2月,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主导的联合论坛工作组制定《金融服务外包文件》,将金融服务外包定义为:金融机构选择外包商,将企业内部的事务转交给外包商去实施。外包商是金融机构相关的内部组织或外部组织[24]。金融服务外包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25]:第一,金融机构将一种或几种业务外包给服务提供商,以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第二,两家金融机构结成联盟,发挥资源优势,将业务互相接发包,共享外包成果;第三,规模相对小的金融机构将辅助性业务交给规模相对大的金融机构代理。

当前,充分认识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的意义,准确把握金融服务外包的战略定位科学制定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战略成为金融产业的重要课题(杨琳,2009)。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及其潜在外包需求将加快释放,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业虽然存在规模小、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但发展潜力巨大,应在培育市场主体和改善外部环境方面做出努力,以促进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学者在印度金融服务外包行业的研究基础上指出,发展我国金融服务外包行业应当注重提高金融企业的创新能力(詹政和王铁山,2009);我国的金融机构应制定战略性总体外包规划,不断推进外包范围(魏秀敏,2007);通过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推动本土金融服务接包方发展(李勇和乔桂明,2011)。

国内学者对金融服务外包的业务研究主要涉及信息技术外包(ITO)和流程外包(BPO)两个领域,对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主体的研究范围主要涵盖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农村信用社及村镇银行。例如,有学者结合金融服务外包行业的趋势,探讨了我国银行业ITO的策略(胡峰,2004);阐述了ITO给银行业带来的风险与收益(洪岢,2010)。有学者以合资金融服务公司作为外包商为例,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外包服务(臧松松和赵春城,2004),提出金融服务外包与自行研发之间的关系值得关注(张保军,2006);以银行呼叫中心外包为例,对金融业务流程外包的利弊进行分析(傅巧灵等,2011)。有学者提出银行向收储企业提供外包服务,既有利于收购资金管理,又利于改善收储企业的财务状况(冯裕波,2001);从服务外包视角探讨了金融保险集团财务集中问题(方国斌和程丽彬,2009);分析农村信用社开展金融服务外包的可行性(孙清华等,2011),等等。(www.xing528.com)

在以上的文献回顾中,我们发现对互联网金融服务外包的研究还存在一定程度不足。当前,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活跃度增加,政府有关部门也专门发文支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发展[26],越来越多的金融服务业务与互联网结合,突破地域限制,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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