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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间金融监管主体优化策略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鉴于P2P网络借贷以网络为基础开展借贷活动,地方金融办对其监管具有局限性,因此,由银监会承担对P2P监管的主要职责,综合证监会、保监会和地方金融办的各项监管资源,对P2P网络借贷进行综合性监管。一是从法律上明确地方金融办负责民间金融的监管职责,赋予其民间金融监管执法权力,同时,要求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对地方金融办予以业务指导和监管协调。二是建立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

农村民间金融监管主体优化策略

根据分类监管原则,农村民间金融的主体也因民间金融组织类型不同,分类确定(见表6-2)。

表6-2 民间融资监管主体与监管责任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主要承担货币政策宏观调控职能,对民间金融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但在分业监管体系下,人民银行缺乏对民间金融进行监管的资源,因此,在民间金融监管体系中主要承担民间金融监测职能,并且,人民银行已经在民间金融监测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具有一定的监测技术。

2.银监会

银监会虽然具有丰富的金融监管经验,但目前的监管任务已经十分繁重,不能过多地承担民间金融监管责任。鉴于P2P网络借贷以网络为基础开展借贷活动,地方金融办对其监管具有局限性,因此,由银监会承担对P2P监管的主要职责,综合证监会、保监会和地方金融办的各项监管资源,对P2P网络借贷进行综合性监管。(www.xing528.com)

3.地方金融办

民间金融活动主要在县域范围内活动,因此,由地方金融办承担民间金融的监管责任最为合适。但目前地方金融办的监管能力不足,需要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从法律上明确地方金融办负责民间金融的监管职责,赋予其民间金融监管执法权力,同时,要求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对地方金融办予以业务指导和监管协调。

二是建立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改造省级金融办,授予地方金融监管、准金融监管职责,建立省、市、县垂直管理的三级监管体系,增强地方金融监管力量,引进和培养专业的监管人才,提升其对民间金融综合监管的能力。

三是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稳定协调运行机制。建立地方监管部门与“一行三会”的信息沟通与协调机制,促进监管联动,形成协调监管的良好机制,共同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王英等,2013)。

4.协助监管机构

由于民间金融的资金运用除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外,还可能用于投资用途,因此,为了更好地对民间金融进行监管,需要相应的监管协助机构,银监会(在P2P网贷以外的民间金融)、证监会和保监会对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提供协助,共享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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