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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村民间金融与家庭农场经营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美国民间金融主要组织形式1.农村民间借贷美国农村主要生产经营单位是“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主要依靠农户家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美国农村民间金融与家庭农场经营

(一)美国民间金融主要组织形式

1.农村民间借贷

美国农村主要生产经营单位是“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主要依靠农户家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的广泛存在,使得农村民间借贷成为一种主要的民间融资方式。农户主要向亲友或邻居等关系紧密的个体借入资金,以满足短期或临时性生产资金需要,而对中长期资金需要,则更多的是通过土地、财产抵押获得融资支持。

2.合作金融系统

美国的合作金融系统是一个多元复合的“上虚下实型”的农村合作信贷系统,主要由联邦中间信贷银行系统、合作社银行系统和联邦土地银行构成。联邦中间信贷银行业务对象是农业生产信贷协会,为其提供批发性的短期贷款,农业生产信贷协会获得贷款后再零售给协会成员;合作社银行则是向合作社提供各类贷款支持;联邦土地银行经营对象主要是农场主,为其提供长期不动产抵押贷款(鲍静海等,2010)。

3.ROSCA

ROSCA即轮流储蓄和信贷协会,主要是在移民社区广泛存在,在较富有的移民社区内,这类组织规模通常较大(张希慧,2009)。就融资目的而言,拉丁美洲移民主要是为了获得消费资金,特别是为了举办婚礼和购买耐用消费品,而亚洲移民和加勒比移民则主要为了获得生产经营资金。

4.小额信贷组织

小额信贷组织是美国农村比较常见的一种民间金融组织形式,其业务对象主要是女性和有色人种。1995年,美国共有325个小额信贷组织,对女性和有色人种客户发放了1.26亿美元小额贷款(张希慧,2009)。

5.NDTL

NDTL(Non-Deposit-Taking Lenders)是指非吸收存款类放贷机构,这些机构的类型多样,主要有抵押贷款的放贷人、贷款需每日清偿的放贷人、汽车金融公司、助学贷款公司、实业贷款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信用卡公司等,资金来源主要是市场借入,业务对象主要是小型业主和消费者(刘萍等,2008)。(www.xing528.com)

(二)美国的民间金融监管制度

1.对民间金融实施动态监管

在民间金融发展初期,政府一般对民间金融采取默许态度,但会对民间金融的发展进行持续监管,如果发现某些民间金融形式和活动会对社会经济产生负面影响或者会对宏观经济政策产生冲击,则会采取严厉的限制政策。

2.对民间金融组织实施分类监管

信用社主要依靠《信用社合法化法案》《联邦信用社法案》实施严格监管,在市场准入与退出、经营管理的规范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NDTL则实施非审慎性监管,监管相对宽松。

3.民间金融监管权限主要在地方政府

由于民间金融组织和活动的地方性,民间金融监管权限主要在地方政府,如NDTL,其监管权限主要在州政府,而不是联邦政府,即使是对合作金融系统,各州也设立监管机构进行监管,信用社可以自愿申请登记为州立信用社或联邦信用社。

4.以法律的形式限制民间金融的业务范围

对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美国政府都有专门的法律来进行规制,《联邦农业贷款法案》规制的是联邦土地银行,《1923年农业信贷法》规制的是联邦中间信贷银行,对NDTL每个州都有一项专门的法令,管制其消费类和商业类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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