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在英国成立的Zopa是世界上第一个P2P网络借贷平台。2006年4月,我国第一家P2P网络平台宜信公司正式成立(张正平等,2013)。截至2014年底,全国新上线的P2P平台达到了900家之多,全国目前正在运营的网贷平台共计约1540家,2015年2月份全国P2P网贷成交额为401.98亿元[10],P2P借贷平台异军突起的势头很猛。但P2P借贷平台却频现跑路、倒闭、无法提现的危机。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出现提现困难或倒闭的P2P平台达275家[11]。浙江温州目前有线上P2P网贷24家,注册资本金4.97亿元,2014年以来,温州全市P2P网贷企业出险数已达8家。
P2P网络借贷作为民间融资的新形式,产生以后发展迅速,但其中隐含的风险也很大,究其原因,主要有:
第一,监管的不到位。P2P网贷产生以后,作为主要的互联网金融形式,涉及公众利益、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但其监管主体一直没有落实。目前虽然归银监会监管,但具体的监管部门、监管细则都没有落实,没有法律约束,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监管的真空,直接导致了P2P网贷的野蛮生长和无序发展。据《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无序发展主要原因是监管不到位,存在较大的监管套利空间。
第二,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网贷诈骗。部分P2P网贷本身就是诈骗平台,没有经过注册,甚至利用假网站,以极高的收益率做诱饵,通过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不断吸收资金。最短命的P2P网贷,成立到倒闭只有三天时间,利用这三天时间,诈骗数百万元后关停逃逸。(www.xing528.com)
第三,P2P网贷公司的违规经营。P2P网贷应该是一个融资中介平台,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强调,互联网金融存在两条红线,即不能触碰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尤其P2P平台不可以办资金池,也不能集担保、借贷于一体。但目前,部分P2P网贷公司却出现自建资金池、发布虚假借款标的和打着P2P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等各种违规行为。
第四,高利诱惑下的投资理性缺乏。互联网金融相对于传统金融来说具有天然优势,其运营灵活,成本较低,因此,互联网金融的投资收益高于传统储蓄存款,但部分的借贷平台以极高的收益率为诱饵吸引投资者,甚至给出了年化50%的收益率。广大投资者在高额的收益面前失去理性,再加上互联网平台的真假识别也有一定的困难,容易被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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