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崩盘”“私营企业老板欠债外逃”、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断发生、非法集资案件不断出现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农村民间借贷在非理性发展的背后,潜在巨大的信用和社会风险。
第一,借贷纠纷不断。民间借贷的高利蚕食企业的利润,导致企业偿债能力下降,资金链断裂,各种各样的民间借贷纠纷不断,民间借贷案件居高不下。2014年,河北省全省法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新收案件数量达31452件,较2013年增加了超4000件,集资诈骗一审新收案件数量达26件[6]。
第二,刺激地下经济和犯罪活动。农村民间金融目前处于灰色地带,处于法律规制和政府监管之外,容易产生各种犯罪现象,如金融诈骗、洗钱活动;还有一些农村民间金融与地下经济关系密切,甚至被犯罪分子用于洗钱,刺激了地下经济和犯罪活动;部分农村民间借贷在借款人违约后,利用黑社会势力进行暴力讨账,酿成了一些刑事案件恶性社会事件;非法“抬会”和非法集资案件爆发后,广大受害人非法聚会酿成了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第三,银行贷款不良率上升。2011年末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调查结果显示,温州民间借贷资金有10%来源于银行,30%来源于当地企业,20%来源于当地居民,20%来源于外地企业和外地居民(东航金融等,2012)。预计有35%的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运用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违约风险也将直接或间接传导到银行,导致银行贷款不良率上升。数据显示,温州借贷危机爆发后,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不断出现,到2012年9月末,仅浦发银行温州分行的不良贷款就新增了20.24亿元,不良贷款增量竟占到整个浦发银行不良贷款增量的70%[7]。(www.xing528.com)
(二)导致实体经济“空心化”现象
放贷人暴富的财富示范效应,使广大个人和企业将民间借贷视为财富快速增加的捷径,不愿意再投资到赚钱慢、收益低的实体经济中,纷纷转入民间借贷市场,而减少了对实体经济的投入,直接导致了经济“空心化”现象。在温州的1100亿元民间借贷资金中,主要是用于“炒房”、民间借贷或其他投机性用途,比例分别为20%、40%和5%,进入生产经营领域的只占35%(董伟,2012)。
(三)影响宏观调控
在全民借贷的背景下,出现了金融脱媒现象,部分资金在银行系统之外运行,难以监测和调控,直接影响货币政策效果。一方面,大量的货币通过影子银行体系或民间借贷系统进行流通,造成对社会货币供应量监测的失真,特别是对流动性的控制将变得十分艰难,如果不控制,流动性过剩,如果控制,在银根紧缩后,企业贷款艰难,总投资和总需求受影响。另一方面,民间借贷资金受利率的影响进行投资,在投资方向上与国家的产业政策并不一定相符,可能在国家限制或控制的产业却有更多的资金投入,而急需的产业却没有足够的资金供给,背离了国家的政策导向(毕德富,2005)。第三方面,大量的货币资金游离于实体经济,在房地产等行业进行投机炒作,容易造成经济的虚假繁荣,造成“泡沫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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