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民间金融的信任机制及其优化方案

民间金融的信任机制及其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间金融的基础是非制度信任,但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相信在加强民间金融立法后,民间金融中的制度信任成分逐渐增强。(二)民间金融信任关系根据信任关系,我们可以把民间金融的信任关系分为相互信任、基于中介的信任、基于第三方的信任等。在现实的民间金融活动中,基于第三方的信任十分重要而常见。

民间金融的信任机制及其优化方案

(一)民间金融信任类型

关于民间金融的信任类型,杨慧宇(2007)认为这是一种关系信任,王曙光(2007)认为这是村庄信任,马旭明等(2014)认为这是人际信任,还有学者认为这是制度信任和非制度信任(楼远,2003;蒋永穆等,2006)。制度信任是依托法理规则建立起来的人类信任关系,主要是指法律对民间合法借贷和合法债权的保护,而非制度信任是依靠人际关系、声誉约束和道德规范而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民间金融的基础是非制度信任,但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相信在加强民间金融立法后,民间金融中的制度信任成分逐渐增强。

(二)民间金融信任关系

根据信任关系,我们可以把民间金融的信任关系分为相互信任、基于中介的信任、基于第三方的信任等。

1.相互信任

相互信任是指借贷双方个人之间的信任。设定借方甲、贷方乙,甲是否守信,取决于甲对两种利益的比较,即违约所获得的利益和乙丧失对他的信任后所采取的制裁而蒙受的损失。甲一旦违约,乙采取的制裁措施主要有,不给予第二次信任,采用不守信予以回报,违约事件的宣传和扩散,从而影响甲可能获得的其他关系个人所提供的信任。作为贷方的乙,必须比较P/(1-P)和L/G,其中,P为甲守信的概率,1-P为甲违约的概率,L为甲违约而造成的损失,G为甲守信带来的收益。如果甲乙双方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并且甲已经履行承诺,则乙认为甲守信概率P值提高,同时守信收益G值也提高,双方信任进一步提高。

2.基于中介的信任

在民间金融活动中,相互信任往往发生于以人际关系为纽带的、具有血缘和地缘基础的强关系的亲朋好友之间,就弱关系人或陌生人来说,信任关系往往难以顺利发生,如一个农夫向邻村一个富户借钱,他们以前可能认识,但素无交往,虽然已有的信息表明该农夫是一个诚实守信的人,但借贷交易往往难以顺利进行,即使农夫愿意支付高额利息,富户仍然会怀疑其违约的可能。此时,就需要信任中介,也就是信任媒介,如邻居、借贷平台等。(www.xing528.com)

根据信任活动类型,信任中介分顾问保证人、承办人三种角色(见图3-1)。

图3-1 三种信任中介

在信任中介充当顾问时,J代表贷方对信任中介能力和诚意的判断,代表的是作为顾问的信任中介的可信度,P代表中介人对借方的履约能力和诚信的判断,中介如果对借方的评价度高,信任发生的可能性大。但由于在这种信任关系中,中介只是起顾问作用,如果借方违约,中介只损失声望,没有资源的损失。因此,贷方自己仍然需要对借方的履约能力和诚信进行评估。

在信任中介充当保证人和承办人时,中介人起到了保证担保作用,因此,中介人首先要对借方的履约能力和诚信水平进行评估,确信其符合信任条件,潜在风险较小或在可控的范围内。贷方也要对中介人的履约能力和诚信水平进行评估,每阶段的信任水平都影响着信任关系的发生。但是承办人角色与保证人角色有着重大差异,因为作为承办人角色来说,借贷双方都呈发散性,信息不对称严重程度增强,运行过程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增大。

3.基于第三方的信任

与保证人中介方式相似,还有一种信任,那就是基于第三方的信任,即担保信任。在现实的民间金融活动中,基于第三方的信任十分重要而常见。如果借款人自身信用水平较低,或者贷方认为借款人的信用不足以偿付风险,就出现了风险敞口,为了减少风险,就要求追加第三方担保,以第三方信任的方式提高信任水平。基于第三方的信任与保证人中介存在的重大差异是第三方不参与交易,但在经济系统中,基于第三方的信任有向保证人中介发展和过渡的可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