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金融抑制理论及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影响

金融抑制理论及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影响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金融抑制目前主要用来描述被认为阻碍金融有效发展的各种行政管理和税收制度,包括利率管制、汇率管制以及对金融体系的结构性抑制。利率管制是最常见的金融抑制政策,是对存贷款的名义利率进行上限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农业生产落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民贫困,客观上需要采用利率限制、低息贷款、金融管制等政策,稳定农村社会和经济。

金融抑制理论及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影响

(一)金融抑制的内涵

金融抑制(Financial Repression)是由麦金农(Ronald I.Mc Kinnon)和肖(Edward S.Shaw)于1973年分别提出的。麦金农和肖都强调,如果将利率控制在通货膨胀率以下时,对经济发展会产生破坏效应,特别是将利率限制政策与准备金政策和金融限制政策结合在一起时,会阻碍金融深化发展并进而阻碍经济的发展。

金融抑制目前主要用来描述被认为阻碍金融有效发展的各种行政管理和税收制度,包括利率管制、汇率管制以及对金融体系的结构性抑制。利率管制是最常见的金融抑制政策,是对存贷款的名义利率进行上限设置。利率管制政策实行以后,会出现各种问题,如金融体系发展不足,资本密集度降低,会出现资本化程度不足等问题,还会使人们返回到自源融资的生产技术上来,金融中介的作用将被大大削弱(王曙光,2010)。汇率管制是通过货币对外升值,换取更多的外汇,节约进口成本,但会产生外汇配给问题,出现寻租和降低出口激励,损失经济效率。金融体系的结构性抑制是指政府利用市场准入、市场限制、业务限制等手段限制金融机构的设立和运行,目的是对银行体系的控制和保护,也包括对金融市场中金融工具的结构性保护,该政策运用的直接后果是金融机构缺乏创新能力,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降低,金融体系在脆弱性增强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

金融抑制政策的效应主要包括:一是形成金融体系的“二元”金融结构;二是金融体系发育不全,结构体系内部的创新能力弱化;三是产生信贷配给,信贷优化配给给在收入和财富上处于上层的借款人,低收入群体并不能得到充分的信贷支持。

(二)政府干预下的农村金融抑制

长期以来,我国所实行的金融政策是政府干预的金融抑制政策,包括利率管制、金融结构性抑制和外汇管制等,金融抑制政策导致农村金融发展不足,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村储蓄外流,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滋生了农村民间金融问题。

1.政府干预农村金融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发展重工业的战略选择,必须对金融进行控制,优先发展城市金融和工业经济,而抑制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农业生产落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民贫困,客观上需要采用利率限制、低息贷款、金融管制等政策,稳定农村社会和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初期,市场机制并不完善,并且银行机构有追求高利润业务的倾向,如果不加干预,必然会出现严重的“离农”倾向,“三农”经济发展必然会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客观上需要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干预和引导。按照“制度变迁成本分担假说”,农村金融部门承担着制度变迁成本,而这些制度变迁成本,最终又是由农业部门和农民所支付(王曙光,2010)。

2.农村金融抑制表现(www.xing528.com)

经过多次改革,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以股份制为主导、政策性与合作制为补充,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截至2013年末,我国已组建468家农村商业银行,122家农村合作银行,1803家农村信用社,1071家村镇银行,7839家小贷公司,4家消费金融公司,4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但农村金融抑制现象仍然明显,运用金融相关指标测算,我国农村金融在我国整体金融中的比重很低。2005—2012年,农户储蓄/GDP平均只有0.133387,而农户贷款/GDP为0.04999547,并且,农户储蓄明显高于农户贷款,农村金融发展明显不足(见表1-1)。

表1-1 农户储蓄/GDP和农户贷款/GDP(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金融年鉴,2010—2013年

3.农村金融抑制政策效应

首先是“二元”金融结构特征形成。长期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使得我国的金融体系呈“双重二元”结构特征,即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农村金融与农村民间金融二元对立,并且,农村金融所获得的金融资源包括机构和网点、人才、金融工具和产品等都相对不足,导致农村金融结构不完善,发展滞后,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金融服务弱化,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差,从而形成了农村金融与农村民间金融二元对立的结果。但农村民间金融却在国家体制和法律外运行,累积了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

第二,农村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政府的目标函数中包含社会扶贫、社会公平、农村社会稳定等因素,在干预农村金融时更多的是从社会效益目标出发,导致农村金融不能完全按照市场和经济原则运行。政府的利率管制、低息扶贫贷款、农村金融结构抑制及农村金融机构承担了一定的政策性金融任务,农村金融机构所出现的运行效率较低、粗放经营、关系型贷款、信贷寻租、扶贫贷款使用效率和偿还率低、农村信贷配给等一系列问题,都反映了政府干预下的农村金融抑制所带来的资金配置效率低下问题。

第三,农民和农村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突出。在农村地区,由于金融网点覆盖面不足,主要集中在乡镇和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山区及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金融网点少,甚至是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存贷款都十分不方便。而广大农民一方面缺乏金融知识,另一方面缺乏抵押和担保,贷款难问题突出。农村小微企业由于缺乏财务制度、抵押和担保,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满足度低。2012年,全国金融机构贷款总额629906.60亿元,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109272亿元,占比16.2%,农户贷款36195亿元,占比5.4%,同期农户储蓄为54615.6亿元,农户贷款/农户储蓄为56.01%,农户储蓄有近一半被转移。

第四,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广泛。发展中国家长期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导致金融结构失衡、信贷配给、金融体系缺乏效率,这是产生非正规金融的制度性根源(麦金农,1973)。在金融抑制的条件下,信贷优化配给给收入和财富处于上层的借款人,低收入的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并不能获得有效的信贷支持,只有采取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助长了农村民间金融的繁荣,同时也推动了民间借贷的高利化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