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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价值观和原则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罗本琦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价值出发点与价值原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近代中国所有的冲突都可以从文化的角度寻求解释。

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价值观和原则

罗本琦

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价值出发点与价值原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前者要回答的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为了谁,要满足谁的利益。后者要回答的是要满足价值主体的这一利益应当坚持哪些基本准则。价值出发点的选择与价值原则的确定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基本问题。本文对此作初步分析。

一、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价值出发点

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要以国家、民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文化利益为价值出发点,这是由文化与民族、国家的内在联系以及人民群众在文化发展中的地位决定的。

1.文化是民族精神的象征和民族的精神支柱

人类历史上看,文化的发展与民族的发展是同步的。关于文化的定义很多,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理解,文化的起源和发展都与特定的民族联系在一起,文化从其产生之日起就成为维系民族的纽带。

文化源于实践,但实践从一开始就不是全人类的实践,而是特定范围内人群的实践。所谓特定范围的人群一开始是氏族,进而发展到部落、国家。民族是在原始氏族基础上形成的,并随着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而成熟。

早期的人类是在完全封闭的空间为生存而艰难地实践着。正是在这种封闭的空间,在独立的(虽然后来发现不同地区人们的实践也有着某种共性)实践中,产生了各具特色的早期文化。在迄今为止发现的原始文明中,虽然考古学家们能根据挖掘出来的零碎文物的工艺水平、骨骼化石的特征认定其所处的时代,虽然不同文化遗址出土文化载体或许反映出不同文化之间的共性,但不可能证明他们在共同的实践中创造了各自的文化。因此,几乎所有的古文化都有其独特的特征。随着人类交往的适度扩大,当人类进入到文明时代,随着国家的产生,统一的政权第一次将不同氏族、部落的人的实践纳入较大的范围,从而实现了实践的相对统一。与此同时,民族也开始在相对广阔的范围的实践中形成。在这一过程中,强制力量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共同的根本利益则是实现这一发展过程的质的飞跃的决定性因素。在原始部落向国家过渡的过程中,几乎都伴随着不同程度的武装冲突,而冲突的各方之所以最终统一在一起又取决于他们共同的根本利益。统一的政权、共同的利益需要,将不同血缘的人们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共同的利益、共同的实践造就了民族共同体,也造就了这一共同体的文化即民族文化。从这个角度看,文化发展的轨迹是:从氏族文化、部落文化到民族文化。

民族融合与发展的过程中,文化冲突也成为民族冲突的主要形式。在文化或者说民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进程中,文化或民族文化始终是氏族、部落、民族的精神的象征,也是不同部族、民族冲突的根本原因之一。在远古时代,原始的图腾崇拜在各部族中具有至高无上的、神圣的地位。以图腾崇拜为核心的氏族、部落文化(如习惯等)成为各氏族、部落维系人际关系的纽带,也成为各部族之间战争的根本原因之一。有人习惯于从物质利益的角度解释古往今来的冲突或战争,这种看似唯物主义的方法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们还应当看到:许多时候,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反而成为不同氏族、部落联合的纽带,而文化也常成为战争的原因。否则,我们便无法解释从氏族到部落再到部落联盟这样一个社会组织演进的必然性。到了文明时代,绵绵数千年的战争史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真理。持续200余年的十字军东征(1096—1291年)的动机及其历史背景十分复杂,但驱动基督教世界各阶层不惜倾家荡产参加“圣战”的是宗教信仰。伴随着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而来的数百年的殖民与反殖民战争,虽源于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但同时也是一场基督教新教文化同印第安文化之间的冲突。

文化更是民族的精神支柱。特定的文化不仅在一个民族发展过程中起着维系民族纽带的作用,也在世代相传的同时渗透到民族的血液、民族的性格之中,成为特定民族人民的精神支柱。所以,吉普赛人虽然失去了土地、家园,却从未放弃他们的文化。一部中国近代史,实际上是中西文化冲突的历史,也是中国人民在民族危机中反思民族文化、改造民族文化的历史。近代中国所有的冲突都可以从文化的角度寻求解释。清末帝后两党之争从文化角度可以看作是对待民族文化的两种立场的冲突。保守党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本质上是一种极端的文化保守主义观点,康、梁的改良实际上是改革民族文化的较为积极的尝试。而辛亥革命之后,“打倒孔家店”运动则是文化发展观中的另一极端。

2.文化是国家安全的屏障

文化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源于文化与民族国家内在的联系。在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文化的民族性因为民族涵义的演变而被赋予新的涵义。民族国家时代的民族往往是多个民族的融合,原先狭隘意义上的民族文化统一于更宽泛意义的民族文化之中。虽然狭隘意义上的民族及其民族文化仍然存在,但民族文化更多的是与国家(民族国家)联系在一起的。于是,文化不仅是民族的灵魂和精神支柱,也是国家的灵魂与精神象征,一个国家的文化发展水平及其影响力对国家在国际舞台的形象、对于国家的繁荣与安全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蕴涵着民族国家的根本利益。

文化对于国家安全的意义在于:它是维系国家统一的内在动力,是消解一切外部力量渗透的最后堡垒,还是展示国家独立性与形象的旗帜。

一个国家的统一从外部条件上看取决于地理环境、安全的需要以及法律权威等。但内在的维系其统一性的则是文化。虽然在多民族国家也存在着民族文化的差异,但在统一的国家范围内,在共同的利益支配下,各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形成观念上的某种一致的认同,包括共同的信仰、共同的权威、共同的荣辱观等。正是这种各民族在共同的利益基础上形成的文化认同,成为它们紧密联系的纽带。以中国为例,自秦朝以来,中国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虽然两千年来不乏分分合合,但总体上是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框架内发展。究其原因,中央政权的有效统治与边疆民族的态度都不可忽视,而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得从文化中寻找。基于同样的原因,近代以来的中国虽然一次次面对外来势力的挑战乃至分裂,但除外蒙事件之外,即使是文化侵略与武装分裂并举,都没有得逞。甲午战争后,日本人为实现对台湾的有效统治,强制推行日语教育,以至于整整数代台湾人民丧失了本民族语言的表达能力,被迫形成日语思维习惯。然而,二战结束后,华夏文化(包括传统民俗)在台湾一夜之间复兴,说明了中国传统文化在台湾人民心中已根深蒂固,从而证明了台湾作为中国统一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不可能通过军事手段以至任何手段所能够改变的,也印证了一个有着几千年成熟文化的民族国家的强大生命力。

需要强调的是,在各民族、国家之间相对封闭的时代,民族国家的文化都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严格意义上的文化危机并不存在。文化作为民族或国家的精神支撑,作为民族、国家根本利益的屏障作用也因此不曾受到怀疑。但全球化的推进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现状,文化作为国家安全屏障的意义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而被赋予新的内涵。

全球化的涵义随着全球化进程而日益丰富,如果说早期的全球化主要表现在经济层次,今天的全球化则已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全球化是一个以经济全球化为核心、包含各国各民族各地区在政治、文化、科技、军事、安全、意识形态、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多层次、多领域的相互联系、影响、制约的多元概念。由于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是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传统的文化安全不复存在。传统文化的安全得益于文化传播手段的非科学化,在信息时代到来之前,文化传播主要通过人与人的直接交流或物质手段实现。传统的地域界线成为阻碍文化传播及民族、国家文化安全的有效屏障。但随着交通工具的进步、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文化交流的一切障碍都被消解,各民族国家文化之间的交流、传播或渗透几乎无障碍可言。谁掌握了高科技手段,谁就能控制文化交流的话语权。西方发达国家不但掌握了文化话语权,而且在观念上不断强化利用技术优势推行文化霸权主义。二战以来,这种文化霸权政策已经对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安全形成实质性威胁,进而威胁到这些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威胁到这些国家的安全。

全球化以不可抗拒之势宣告:文化作为国家安全的屏障并非不可逾越。但这决不意味着否定文化对国家安全的意义。相反,它警示人们——特别是那些在文化竞争中处于弱势的国家的人们去思考:如何在融入世界文化发展的同时,维护民族国家文化的独立性。

3.人民群众是文化发展的主体

文化总是与民族国家联系在一起,因而是民族的文化、国家的文化。在全球化时代,文化具有世界性,因而是世界的文化。但文化首先是人民群众的文化,人民群众是当之无愧的文化创造者。虽然在现实中我们看到的是精英文化、贵族文化因为其与公共权力的特殊亲和力而总是被推到历史的前台,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动受到过多的限制,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文化也没有真正占据主导地位,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文化成果的权利也缺乏强有力的保障,但人民群众创造的文化始终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精英文化、贵族文化的营养来源,更是民族文化的真正代表。在众多的文化形式中,形而上的哲学社会科学往往被视为文化发展水平的标尺,但脱离民间社会实践的土壤以及直接从实践中产生的民间思想、观念——虽然这些思想观念难登大雅之堂——形而上的哲学社会科学也没有生命力,更谈不上与时俱进的发展创新;在文学艺术园地,“阳春白雪”离开“下里巴人”恐怕也只会如“雪”般的苍白;即便是被视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创造性活动及其成果,生产力本身就是与生产第一线的劳动者结合在一起的。如果我们把视野投向世界舞台,就会发现,真正在世界文化大家庭中引人注目、大放异彩的总是那些来自真实的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中的文化成果。

因而,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不是一国内部的问题。自从1984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把文化权利写进《世界人权宣言》以来,谋求共同认知文化权利以及最大限度地保障这一重要人权就成为国际组织、各个国家以及全世界人民共同的追求。仅从国际立法角度视之,继《世界人权宣言》以后,联合国大会先后颁布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国际权利法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一批国际人权文件,区域合作组织制定了诸如《关于人的权利与义务的美洲宣言》、《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欧洲社会宪章》等地区性人权文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则相继颁布了《国际文化合作原则宣言》、《关于广大人民参与文化生活并为此作贡献的倡议书》等30多个纲领性文件。这些文件不仅对文化权利的内容、形式作了细致的界定,还提出了实现文化权利的途径与措施。

二、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价值原则(www.xing528.com)

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古今中西文化激烈碰撞、意识形态斗争以全新的形式进行着的时代展开的。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代,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必须直面各种文化思潮,并在文化的继承性与创新性、民族性与世界性、人民性与人本性、方向性与多样性等问题上作出正确的选择。

1.继承性与创造性统一:在继承的基础上实现创新

文化继承与文化创新的关系问题在理论上似乎不言而喻。一方面,文化的继承性是文化发展的本能,也是文化发展的基础,因为文化总是历史的产物,是民族精神的历史沉淀,没有继承的创新无异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另一方面,没有创新的继承是沿袭,是复古,只有创新才能推动民族文化不断发展。任何一种优秀传统文化,只有与时俱进,不断扬弃和更新,才能永葆青春和活力。

文化建设在任何时候都要面对继承性与创造性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也不例外。问题在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中对于传统应当继承什么?立足当代社会发展现实,着眼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发展的需要,继承传统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文化继承和文化创新之间应当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进程中对于传统文化应当继承什么的问题,与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本质上是同一个问题。十多年来,学术界对这一问题始终兴趣不减,但又众说纷纭。实际上,如果仅仅是在传统文化的具体内容上寻找可供当代享用的成分,或者简单地探寻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自然是不可能达成共识的。中国传统文化历经数千年,博大精深,即便是从直观上看对今天有现实价值的思想、规范,其内涵也因为历史的发展而不合时宜。所谓继承传统文化的精华,其实质是立足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反思当代社会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用现代话语体系诠释传统文化中有价值的观念、思想或规范,张扬传统文化中积极向上的精神。更重要的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实现文化创新,用创新的文化支撑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继承传统的依据,也是文化创新的依据。文化创新不是标新立异,更不是为创新而创新,而是为民族精神提供新的养料,为社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精神支撑。

2.民族性与世界性统一:在民族性基础上走向世界

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是在世界文化交融的大背景下展开的,如何处理横向多元文化之间的关系即中外文化之间的关系是不可回避的话题。在当代社会,这一问题集中表现为文化的民族性与世界性的关系。文化的民族性与世界性是文化基本属性的两个方面,文化本身就是民族性和世界性的统一。民族性是文化的基本属性,是文化与生俱来的属性。自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所谓文化主要是以民族文化的形式存在和发展的,而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各民族在各自独特的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审美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价值系统和认知系统。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文化既是它特有的历史创造积累和精神记忆,也是民族国家得以产生和维系的基础和区分不同国家与民族的重要标志。因此,保持文化的民族性既是一个民族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文化多样性及繁荣发展的需要。至于文化的世界性则主要是就各民族文化之间相互交流、渗透的趋势而言的。它强调的是各民族优秀文化都有可供其他各民族文化借鉴的成分,强调各民族文化之间融合的必要与必然。在世界文化发展史上,民族文化的世界性是一个民族及其文化自信的表现。每一种文化都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文化的个性表现为民族性,共性则表现为世界性或国际性。如果说民族性是国际性的基础,国际性则是民族性得以维持的营养来源。日本在民族文化发展的过程中,先后借鉴了中国(主要在唐朝)和西方的文化,从而使这一岛国发展成当今世界上的经济文化强国之一。中国传统文化几千年长盛不衰,也得益于与各民族文化的交流。

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中彰显文化的民族性要求坚持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础的原则。首先,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源远流长决定了当代文化建设不可能规避传统文化。如果说,中国传统文化在长达1400多年的时间里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事实只能代表她过去的辉煌,那么,东亚现代化的成功则证明了中国传统文化在近代的没落并不是中国文化本身造成的,中国传统文化在全球化时代依然有着巨大的价值。

其次,坚持以传统文化为基础也是长期以来中西文化交流、融合的主要经验。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大多是对外来文化开放、与外来文化交流频繁的时期,正是在频繁的文化交流中创造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辉煌,而成功的文化交流——例如儒、道、佛三家合流,无不是建立在本土文化(即那个时代的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从国外的情况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法国的汽车时装电信等行业的巨大发展,就是因为成功地运用了充满本土文化色彩的生产、广告手段,法国文化本身也因而备受关注。日本的崛起更是立足民族传统整合和发展民族文化的典范。从大化革新到明治维新,日本民族在积极地吸收东西方先进文化的同时,从未将其传统文化弃置一旁(诸如“全盘西化”之类的论调在日本近代史上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因此,日本人在取得巨大经济成就的同时,也使其独具风格的民族文化不断发扬光大,并成功地将民族经济与民族文化融为一体,甚至将家庭观念、民族意识融入其产品营销过程中。

其三,从技术层面说,中外文化之间交流的顺利实现也需要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础。文化交流是新世纪民族文化的整合与发展的重要途径,而传统文化是文化交流顺利实现的基础。一方面,传统文化对外来文化的传播起着不可取代的转译和理解的作用。不同的文化在产生的基础、表现形式与思维方式等方面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并成为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障碍,即使在文化交流的媒介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当代社会也不例外。因此,任何时代的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都需要转译和理解的工具,而传统文化无疑是最佳的不可取代的工具。另一方面,传统文化也是化解文化交流中文化歧视的根本力量。文化歧视是文化交流中难以避免的现象,是民族文化心理的正常反映,因而只能借助传统文化特有的民族亲合力和平地、逐步地消解(当然是不彻底的消解)。几千年来各民族间成功的文化交流证明:如果离开传统文化,文化交流是难以想象的。

应当强调的是,中国传统文化是一个内容十分丰富而又充满矛盾的体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既有丰富的与社会发展及现代化要求相通的内容,也沉淀了大量的与现代化格格不入的东西。因此,在民族文化的整合与发展过程中,我们既要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础,以保持文化发展的民族性,也要对传统文化进行批判、扬弃,以保证民族文化的现代性和进步性。作为民族文化整合与发展基础的传统文化应当是体现中华民族精神的、进步的、与现代社会及其发展相适应的文化。

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中彰显文化的民族性还要求我们在文化建设中立足中国实际,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文化归根到底是社会实践的产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将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提供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营养。当然,文化与实践之间不是简单的先后关系,进而言之,不能机械地认为必先有某种实践方才产生相应的文化;同样的道理,也不是(不可能)先行建设某种文化然后以其为支撑推动社会实践。实际上,文化来源于实践,在实践中产生发展,又影响社会实践。

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世界性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本身具有世界性,即与世界发展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同时,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各民族文化曾有过的屏障不再存在,客观上已经不可避免地交融在一起。各民族文化的共通性大大增强,文化交流的迫切性也超过历史上的任何时代。由于文化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副产品,经济全球化“迫使”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走上市场经济的道路。市场经济的共性决定了这些国家在文化上也必然地存在着越来越多的共性,决定了越来越多的民族必须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重新整合民族文化,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因此,经济全球化不但使各民族广泛吸收世界优秀文化成为必要,而且为之创造了现实的条件。在这种形势下,要真正维护文化的独立性,走出一条健康的文化发展道路,就只能通过开放,融入全球化大潮,在广泛吸收世界先进文化的过程中,不断增强自身的文化底蕴。惟其如此,才能在全球文化的激烈竞争中取得强有力的发言权,切实保护和发展自己的文化,并真正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这意味着在开放的时代,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一样,不可能闭门造车,必须博采世界优秀文化之长。

3.人本性与人民性统一:在人本性的基础上凸现人民性

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视野中,“人本性”范畴在很长一个时期主要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对立面、作为“人民性”的反义词来使用的。即使在改革开放以后,这种观点仍然有一定的市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政治思维与学术视野日益宽阔,越来越多的学者冷静地反思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重新思考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及其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进而对人民性与人本性的关系形成合理的解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这一重大理论进步的标志。

人本性突出了人的价值与尊严,强调人在其与万物关系中的地位。人本主义的“人”应当是一般意义上的人,是与神、万物相区别而又联系着的人。人民性则突出作为人类文明主要创造者的人民的特殊价值,强调人民群众在人类发展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作为文化建设主体的人应当具有最大的广泛性,这也是和谐文化的本质使然。

4.主导性与多样性: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主导兼容一切优秀文化

没有文化的多元性,就没有文化的繁荣。中国传统文化几千年长盛不衰,得益于与各民族文化的交流,得益于对一切优秀文化的包容。文化发展史证明,拒绝文化交流的民族往往是极端保守和不自信的民族,其结果只能使得民族文化停滞不前,就像非洲原始部落和印第安文化那样,一旦遇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就免不了灭亡的命运。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多元文化的共同体,是以“和而不同”的原则构建的和谐文化体系。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应当具有的基本品质之一就是最大限度的包容性。但多元文化的和谐发展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主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中的主导地位,既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发展的方向使然,更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政治保障。

(本文原载于《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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