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学者玛格丽特·阿修曾经说过:“对教育有控制权的人们有着不同的追求目标,由此形成教育的不同特色。当人们意识到控制团体存在的时候,问题随之而来。问题的根源在于对其他团体的控制、其他团体对这种控制的相互作用以及他们的教育结果。相应地,教育制度发生了变化,要解释这种变化,有赖于对社会相互作用复杂形式的分析。”[11] 教育团体是一把钥匙,是打开教育政策与制度变迁的关键。
(一)正确发挥我国现有教育团体的积极作用
实际上,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也正在受到社会舆论和利益团体的影响。比如近年来高职二年制学制的改革,其根源在于广东一些地方“研究生好找,高级工难求”一些报道产生了影响。家长担心学费太高,为少付一年学费,也呼吁缩短学制。加上一些大学学者对于美国二年制社区学院的鼓吹,导致了教育部高职二年制的学制改革。这种所谓的教育团体不是一个清晰的概念,也就是说并没有一个确切的具体的某一个教育团体,而是舆论加一些学者组成了一个具有共同意识的社会学术派别。他们的观点得到某位教育行政官员的认同,于是就推动了这样一种高等职业教育范围内的改革。其实这种学制改革不仅仅在高职领域存在,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也存在,后来由于阻力太大而不了了之。这样,教育团体的影响不可忽视,越来越成为影响教育政策制定的一支重要力量。鉴于我国目前对社会团体的限制政策,教育团体还没有成气候,即使是有一些教育团体,基本也是具有官方背景,属于半官方半民间的团体。到目前为止,由于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纯粹的民间教育团体几乎不存在。
2004年,我国的教育团体进行了改革,即合并了一些专业教育团体。比如,把中国教育史学会改为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改为中国教育学会高等职业教育分会。这种教育团体的改革,说明我国已经注意到它们在教育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了一个教育团体体系。澳大利亚的教师联盟也是如此,他们既包括各个专业团体,比如技术教师协会,也包括各州为单位的组织,例如维多利亚州教师协会。毫无疑问,这些团体对于提高教育的地位、改善教师的待遇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体制改革与澳大利亚现行的教育团体制度是一致的,应当说是中国教育团体制度的一种发展。
然而,由于政治体制的历史原因,澳大利亚存在着大量的独立的教育团体,比如1975年成立的澳大利亚教育技术协会,1983年成立的澳大利亚课程研究协会(ACSA)等。为了从事本领域的研究,发表自己的主张,谋求团体的利益,这些协会一般都办有自己的杂志,比如20世纪50年代早期创办的澳大利亚理科教师协会,出版《澳大利亚理科教师期刊》。这些团体对于该专业和领域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澳大利亚属于世界上高等教育先进的国家,这得益于这些团体的呼吁和要求。因此,我国在市场经济时期,利益多元,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到来,出现了许多以前没有的问题,为了科学的决策,更好地反映业已存在的各个利益集团的利益,适度发展一些独立的教育团体,对于我国教育发展是有利的,也是必要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指出:“按照公共治理改革的方向,建立和完善学校的管理体制和民主监督制衡机制。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校’的新型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学校管理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推动社区、学生及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制度。”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一些社会参与的教育团体,既是发达国家的经验,也是我国当前实现教育决策民主化的一个途径。
在我国,要想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必须组建新的教育团体,以及扩大现有教育团体,制定有利于这类学校发展的政策,提高这类学校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事实上,我国高职高专的教育团体起到了为这类学校谋求学术地位扩大社会影响的积极作用。比如2003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成功争取到了2个国家级精品课,当年河北省只有3个,另外一个是河北大学。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其中一个精品课是通过上海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申报的。等于为该校多争取了一个名额,从而扩大了社会影响。(www.xing528.com)
(二)优化教育团体成员的结构
由于民间教育团体的活动经费和兼职成员的日常报酬都是由成员学校和本单位提供的,越是民间的教育团体越能反映成员的利益和呼声。但是民间教育团体在存在教育行政机构的国家和时期很难具有决策权。在1931年澳大利亚独立以前,尤其是这个时期推行国家干涉经济的凯恩斯主义之前,英国殖民地色彩比较浓厚,受到英国国家不干涉教育传统的影响,那么民间教育团体在教育决策中所发挥的作用较大。例如1919年11月29日新南威尔士州按照《1881年工会法》的条款注册的教师联合会。澳大利亚具有鼓励建立各种团体的文化传统,比如联邦仲裁委员会在行业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据说比任何其他机构都大。
教育团体的形成和作用,我们必须从经济的角度去考虑。因为“绝大多数的共同体关系都与经济有所关联。”[12] 韦伯在划分经济团体的时候,按照经济取向的团体各依其与经济的关系分为四种团体,第一种为“从事经济行动的团体”,就是说当团体行动在其组织规章上主要是以非经济领域为取向,但亦包含经济考虑在内者属之。从这些含义来看,它们自然包括经济考虑在内的教育团体。新南威尔士州教师联合会成立之初,头等大事就是将教师工资提高到一个合理的水准。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是一种产业。21世纪科技飞速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与产业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教育团体必须考虑高职高专院校的经济利益,由于他们这些兼职的教育团体成员大多来自高职高专院校,他们的经济利益与高职高专院校紧密相连。必然尽可能多地为本利益集团谋求合理的教育资源,推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事实上,自从1999年高校扩招和2000年高职院校审批权下放地方以后,教育团体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决策中的作用日益显现。无论是高职院校设立的评估小组,还是示范性院校建设申报和验收小组,乃至大大小小的各种专业委员会,基本上都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组长,从全国各地或者全省各地高校抽取成员组成的一种临时的教育团体。在很大程度上它们承担了教育决策的角色,具有很大的行政权力。这在我国解放后的教育发展历史上前所未有。但是这种组成往往是来自本科高校的某些学术权威,自然而然地就会套用本科高校的标准来衡量高职院校,缺乏高职院校自己的话语权和决策权。这是当前职业教育团体成员结构最大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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