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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情况统计报告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南丹县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6月设立,1980年12月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2020年,南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29名,实有23人。应出席代表181人,实际到会156人,列席人员162人。第二十九次会议4月24日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补选韦幸力为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任命田仁松、黄志华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南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情况统计报告

【概况】 南丹县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6月设立,1980年12月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2020年,南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29名,实有23人。主任覃建军,副主任兰凤林(女)、李文丹(1月任职)、缪芝龙(任至7月)、花明金。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020年1月9日—11日在县城召开。应出席代表181人,实际到会156人,列席人员162人。会议依法听取审议和批准人大常委会、政府、计划、财政、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李文丹为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训康、田景超、杨立、莫仁楼、黄有江为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对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接受卢开颜、陆定、陈云奇、廖金荣、慕仕凡、陈祥生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进行备案;决定设立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选举杨立为主任委员、阮恢琼为副主任委员、欧晓玲为委员,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选举杨通海为主任委员、宋先周为副主任委员、李庆为委员,田景超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 2020年依法召开9次,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至第三十五次会议。

第二十七次会议 1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调整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名单,听取和审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的审查报告和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审查报告。

第二十八次会议 3月13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批准韦甫平等同志辞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表决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接受韦甫平、刘海婧、蒙正宇等3人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任命莫景斌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卢开颜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任命罗万才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宁昌维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会议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覃建军监誓并向莫景斌、罗万才颁发任命书。

第二十九次会议 4月24日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补选韦幸力为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任命田仁松、黄志华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会议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覃建军监誓并向田仁松、黄志华颁发任命书。

第三十次会议 6月3日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莫祖大为县民政局局长、莫仁东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罗实攀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免去韦秋定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黄朝勇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黄高壮的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会议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覃建军监誓并向莫祖大、莫仁东、罗实攀颁发任命书。

第三十一次会议 7月28日召开,会议组织观看田东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视频——升级履职“议政堂”畅通民意“连心桥”,学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传达全区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经验交流会精神;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林业税收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以及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缪芝龙同志辞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议案》,决定任命王兵、王小梅、王似芬、王德林、韦诚、韦小娥、韦承理、韦孟社、韦照洲、玉建格、田景岗、兰卫雄、伍富春、刘德波、劳本海、李军强、杨美姣、岑晓剑、张文刚、陆庆文、陆春丽、陈科、陈建洁、郁新苗、欧人杰、欧阳冰、易发能、罗标、罗长全、罗汉龙、罗松海、祝润萍、莫伟年、莫杨琼、莫树高、莫洪岸、莫家庆、莫惠茹、唐柳丹、黄惠、黄尚飞、黄佳以、符龙光、梁定福、覃义军、覃义克、谢大庆、廖洪梅、潘灵灵等49人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决定接受缪芝龙因工作变动辞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第三十二次会议 8月21日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论述,传达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全区人大工作会议和桂发〔2019〕21号文件精神座谈会精神;审议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杨天勇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免去蓝江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会议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覃建军监誓并向杨天勇颁发任命书。

第三十三次会议 10月30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和2019年财政决算、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财政决算,以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县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七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并将收支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调整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并将收支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调整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稳定和扩大就业、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消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第三十四次会议 12月11日召开,会议对县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2020年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和询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补选杨哲为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任命县人民法院韦建明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黄曾珍为副庭长;陈龙祯为民事审判庭庭长,冯富伟、吴函芮为副庭长;韦会刚为综合审判庭庭长,覃丹露为副庭长;古贵永为审判委员会委员;韦晓静为城关人民法庭(旅游巡回法庭)庭长,韦素珍为副庭长;卢文兰为车河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陈龙祯的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冯富伟的车河人民法庭副庭长、吴函芮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韦会刚的行政庭庭长、古贵永的城关人民法庭庭长、韦晓静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韦柳娜的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丹兵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陆耀立的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利芹的行政庭副庭长、卢海的审判监督庭庭长、刘顺武的六寨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会议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覃建军监誓并向韦建明、黄曾珍、陈龙祯、冯富伟、吴函芮、韦会刚、覃丹露、古贵永、韦晓静、韦素珍、卢文兰颁发任命书。

第三十五次会议 12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县人大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人大监督】 宪法宣誓制度规定。2020年,依法组织县人大选举或常委会决定任命的29名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激励、教育和督促新就职人员维护宪法尊严、恪守宪法规定、履行宪法使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计划、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审议县本级财政决算、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县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及2020年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七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等2个议案,对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稳定和扩大就业专项报告;对县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等2个部门开展履职工作评议和询问;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治政府建设、铜鼓生态文化保护、学前教育等13项专题调研;开展全县木材产业税收、红色文化和抗战遗址保护、县集贸市场搬迁、南方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4项专题调研。(www.xing528.com)

司法监督。听取审议关于行政审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等2个报告。

【执法检查】 2020年,协助和配合自治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4部法律执法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2部法律执法检查,持续跟踪《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审议意见的落实。

【人事任免】 2020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任命“一府一委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全年共依法选举或任命29人、免去职务19人,任命人民陪审员69人,接受因工作变动辞去常委会副主任职务1人,因工作变动辞去代表职务4人,调离本行政区域代表资格自行终止4人。依法补选出缺的市四届人大代表2名、县十六届人大代表6名,并依法对补选的6名县人大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和公告。

2020年12月11日,南丹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和询问

【代表工作】 2020年,继续组织四级人大代表开展“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我先行”活动,深入开展“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落实“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疫情防控,倡导文明健康”主题,完善11个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将原来72个代表联络站优化整合为63个,729名四级人大代表全部混合编入进站。同时组织在本县选举的市人大代表、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县公共环境卫生治理、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

修订完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法,将代表提出的92件建议交由22个政府职能部门办理,代表所提问题92%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梳理出“关于加大对城区扬尘污染进行联合整治的建议”“关于调整城区道路停车收费标准的建议”等5件社会反应强烈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

组织人大干部和代表11人次到市委党校等机构进行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加强代表履职先进事迹宣传,刘南强、莫仁言、王权明等9名优秀代表事迹“登”上《河池日报》、南丹电视台等新闻媒体。

【人大信访】 2020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3件61人次。

【乡镇人大指导工作】 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积极深入到联系乡镇指导乡镇人代会、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等具体业务工作。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调研考察等活动。

【南丹县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四十周年纪念活动】 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以“追寻初心足迹 续写时代华章”为主题,举办历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成果展、开展代表履职风采宣传活动、编写纪念专刊等,并于12月29日召开座谈会,全面总结40年来南丹人大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工作经验。1980年12月29日,南丹县244名人大代表出席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此次会议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告设立。

2020年12月29日,纪念南丹县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40周年活动座谈会召开

【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 2020年1月,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正式批准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新设立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8月,成立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年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做好“三服务”,先后组织1次人民代表大会、9次常委会会议、12次主任会议等会议,并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作机构依法履职和乡镇人大、人民群众以及各级人大代表参与考察、调研等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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