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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书的构成及分类方法:梦象与占断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刘文英参考龟书占辞、易书占辞,指出梦书占辞的构成为:第一,梦象之辞;第二,释梦之辞;第三,占断之辞。梦象之辞和占断之辞是梦书的主体,也是整理者进行秦简《梦书》分类排序的重要依据,其在具体的记述形式上却存在一定的差别。下面我们分别加以梳理,先来看秦简《梦书》梦象之辞的情况。梦象之辞,据刘文英归纳在记述方式上一般为“梦见××××”和“梦得××××”。

梦书的构成及分类方法:梦象与占断

刘文英参考龟书占辞、易书占辞,指出梦书占辞的构成为:第一,梦象之辞;第二,释梦之辞;第三,占断之辞。梦象之辞,指记述梦象的词句;释梦之辞,是解释梦象、说明梦意的词句,释梦之辞位置多变,甚至可以省略不提,唐宋以后的梦书大多省略;占断之辞,则是最后判断吉凶的词句。[219]陈松长结合岳麓秦简《梦书》的情况,指出省略释梦之辞的情况,在秦的《梦书》中就已经出现了,不必晚至唐宋。[220]其说甚是。

梦象之辞和占断之辞是梦书的主体,也是整理者进行秦简《梦书》分类排序的重要依据,其在具体的记述形式上却存在一定的差别。分析这些差别,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其原始梦象、占断的情况,也可以藉此推测由原始梦象、占断转化为梦书文本的过程。下面我们分别加以梳理,先来看秦简《梦书》梦象之辞的情况。

梦象之辞,据刘文英归纳在记述方式上一般为“梦见××××”和“梦得××××”。[221]陈松长则据岳麓秦简《梦书》归纳为三类,即“梦见××××”“梦为××××”或“梦××××”,并举例加以说明。[222]汤浅邦弘则概括为“梦见A,B”“梦A(或梦为A),B”“梦以A,B”三类,并指出第三类是第二类的变体,三类在形式上无大差。[223]结合上述学者的意见,我们对《梦书》中梦象之辞的记述形式加以分类统计,如表4.11所见:

表4.11 《梦书》梦象之辞分类表

①方勇将□释作“烟”。见方勇:《读岳麓秦简札记(五)》,简帛网,2011年4月2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462。
②□□,方勇释作“朱(珠)玉”。见方勇:《读岳麓秦简札记(五)》,简帛网,2011年4月2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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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释文径作“饮”,高一致认为当释作“”,读为“饮”。见高一致:《〈岳麓书院藏秦简〔壹〕〉集释》,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84页。今按,从高说改。
②“伪=”,整理者读为“人为”或“为人”,而“丈”则读为“杖”(见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壹〕》,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4页)。高一致支持读“人为”“杖”,又引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48简有“是神狗伪=鬼”句怀疑此处“伪=”或亦可为“伪为”合文(见高一致:《〈岳麓书院藏秦简〔壹〕〉集释》,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73~74页)。陈伟则将“伪=”析读为“化为”,“梦化为丈”是说梦见自己变成丈(或“杖”)。详见陈伟:《读岳麓秦简〈占梦书〉札记》,《简帛》第9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59页。今按,此处从陈说读。
③方勇怀疑“雨”下一字为“风”。见方勇:《读岳麓秦简札记(三)》,简帛网,2011年4月16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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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乌,整理者原释作“鱼”,陈剑将其改释作乌,但认为含义不明。见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复旦网,2011年10月5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677。
②今按,包含两个梦象,第二个梦象从前省略了“梦”字。
③□,整理者未释。谭竞男怀疑此字可释作“身”或从“身”之字,又疑其与望山1号墓89号简的“巢”字相似(见谭竞男:《岳麓书院藏秦简〈占梦书〉拾遗》,简帛网,2011年9月15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547。)。陈剑认为其形下从“手”旁尚清晰,“手”上是一较小的“口”形,再上部分据其轮廓、结合文意,可断定全字当释为“掌”(见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复旦网,2011年10月5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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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不出”前一字,学界争议较大。整理者认为此字在楚简文字中或释为“舌”;陈松长后又引郭店简《语丛四》19号简的“(舌)”字作补充,并认为此字是岳麓简中直接承袭楚简文字形态的代表之一(见陈松长:《岳麓秦简〈占梦书〉的文字特征试论》,陈松长等:《岳麓书院藏秦简的整理与研究》,中西书局2014年版,第154~155页)。网友“小草”则认为此字的隶定和解释均有问题,主张该字应是“育”字(见小草:《〈岳麓书院藏秦简〉〔壹〕考释一则——兼谈“育”字》,复旦网,2011年3月7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426)。袁莹最早怀疑此字可读为“抽”(见小草:《〈岳麓书院藏秦简〉〔壹〕考释一则——兼谈“育”字》一文下的评论;又袁莹:《岳麓秦简〈占梦书〉补释二则》,复旦网,2011年10月23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686)。高一致提出此字可释为“胄”,读为“抽”(见高一致:《〈岳麓书院藏秦简〔壹〕〉集释》,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78页)。张崇礼则认为该字是“胤”,用为“引”(见张崇礼:《释岳麓秦简〈占梦书〉的“胤”字》,复旦网,2011年10月25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687)。
②则,整理将其看作连词,表并列关系。陈剑认为“则”所表示的应该是跟“蛇”和“蜂虿”相近的一个词,简文四者并列,均系“螫人”者。据此循音以求,“则”疑当读为“蛓”,也就是今天俗称的“杨瘌子”(或写作“杨辣子”“杨腊子”“洋辣子”等)。见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复旦网,2011年10月5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677。今按,从陈说改。
③燔洛,整理读为“繁露”;凡国栋读为“燔络”,指梦见烧断捆缚之绳索(见凡国栋:《岳麓秦简〈占梦书〉校读六则》,简帛网,2011年4月8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435。)。陈伟曾认为燔洛恐犹言“炮烙”或“炮格”(见陈伟:《岳麓秦简〈占梦书〉臆说(三则)》,简帛网,2011年4月10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440)。凡国栋认为只是从简文的表述来看“燔洛”或“洛”应为一较小的物件,而“炮烙”或“炮格”似乎无法“遂(坠)隋(堕)至手(凡国栋:《岳麓秦简〈占梦书〉校读拾补》,张德芳:《甘肃省第二届简牍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584页)。此后,陈伟又读“洛”为“落”,认为“燔”即“膰”,祭肉也。此句指祭肉降下落在手上(见陈伟:《读岳麓秦简〈占梦书〉札记》,《简帛》第9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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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梦燔】□者,整理者原释作“□□□者”。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认为该句首字据文例可补为“梦”,第二字据残画似可释作“燔”。见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读〈岳麓书院藏秦简〔壹〕〉》,复旦网,2011年2月28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416。今按,读书会意见可从。
②溃,原简残断,整理者未释。陈剑认为原38号简彩色图片其“梦”下之字的拼合,形态很不自然、笔画难以相接,拼合后的文字也不知如何释读。简23正好简头也略残、缺“梦”字。“亓”上缺文原残存右下半,很像是“贝”旁下半:。据此,可试将简38头部小片改为拼合于此23头部。据残笔结合文意可断定是“溃”字。其左半“水”旁仅略存墨点,简38头部小片所存系“贵”旁上半与其下“贝”旁上笔。简文云“梦溃其腹,见其肺肝肠胃”,甚为通顺。“溃”与“腹”连言一类说法古书多见。详见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复旦网,2011年10月5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677。今按,从陈说改。
③今按,其后的“其中产子”四字,也有可能属于梦象之辞。
④高一致认为“备掇(缀)”有多解,似当为修饰、限定“好器”之语,可于“钩带”后断读开(见高一致:《〈岳麓书院藏秦简〔壹〕〉集释》,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80~81页)。
⑤今按,包含两个梦象,第二个梦象从前省略了“梦”字。
⑥洫,整理者认为是田间的水沟。陈剑认为此“洫”字实是作为“溢”字用的。“井溢”即井水漫出,古书多见以此为异象者。详见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复旦网,2011年10月5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677。今按,从陈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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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今按,包含两个梦象,第二个梦象从前省略了“梦绳”二字。
②今按,包含两个梦象,疑第二个梦象从前省略了“梦”字。
③此句句读从网友“汗天山”说。见汗天山:《〈占梦书〉36号简的句读及释义》,简帛论坛,2011年7月8日,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2752。
④乐,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根据所存残画和文意,认为“将”字之上当可补出“新乐”二字(见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读〈岳麓书院藏秦简〔壹〕〉》,复旦网,2011年2月28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416)。高一致则指出此简上栏残段部份所缺字当不止三字,整理者以三个“□”标示,不当。补入“”(见高一致:《〈岳麓书院藏秦简〔壹〕〉集释》,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76页)。今按,高一致之说可依,复旦读书会所补“乐”字可从,“新”字则依据不足。
⑤“污渊”之上,整理者认为缺两字,补作“梦见”。高一致则怀疑所缺部分至少可容纳三字,补入“梦见”尚不确定,但所补释文确作“梦见□”(见高一致:《〈岳麓书院藏秦简〔壹〕〉集释》,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81页)。今按,高文所认为的缺三字,较为合理。但所缺之字应缺如。又陈垠昶认为“污”与“洿”通,可训为“深”(见陈垠昶:《岳麓秦简〈占梦书〉补释三则》,简帛网,2013年4月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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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简首部分的彩色照片整理者有拼接,释文亦据此而作,陈剑已指出其拼接存在问题,彩色照片中简首的残片应属23号简。(),整理者原释文作“冓(沟)”,陈剑改释作,读为“(韩)”,详见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复旦网,2011年10月5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677。今按,从陈说改。
②今按,简已残,释文为整理者所补,当存疑。
③今按,简已残,释文为整理者所补,当存疑。

据表4.11统计,以“梦见××××”形式出现的梦象26例;以“梦××××”形式出现的梦象最多,有44个;以“梦为××××”则只有1例,情况不明者8例,[224]凡79例。“梦为××××”形式的1例,具体为“梦为女子”,高一致指出“为”可训为变为、成为,表示某种形态、状态或身份改变。“梦为女子”所针对做梦者似当为男子,即可理解为男子梦中幻化、变为女子。[225]因此,正如汤浅邦弘所总结,此例实际上可归入“梦××××”这一形式。[226]如此,则由秦简《梦书》所见,梦象的表述形式只有“梦见××××”和“梦××××”两种。

在“梦见××××”这种形式中,对所梦见的具体梦象记载往往比较简短,如“梦见肉”“梦见五币”“梦见李”“梦见饮酒”等;与之相反,“梦××××”这种形式在对梦象描述时,既有比较简短者,如“梦引肠”“梦亡下者”;也有比较具体者,如“【梦】溃亓(其)腹,见其肺肝赐(肠)胃者”等。此外,在以这种形式描述时,时而增加对梦的季节的限制,如“春梦飞登丘陵,缘木生长燔(繁)华”“春夏梦亡上者”“梦亡下者”“秋冬梦亡于上者;亡于下者”。时而增加对梦的主体的限定,如“吏梦立匕上”“女子而梦以亓(其)帬被邦门及游渡江河”。有时不是增加,而是进行省略,如“春忧〈夏〉梦之”“夏梦之”,省略的是梦的具体内容,以“之”代替。甚至如“冬以衣被邦门、市门、城门”,直接将“梦”都省略了。凡此种种,显示此种形式的描述或直接来源于做梦者的转述,因此形式很不规范,也不固定,还未经过梦书编撰者(疑即占梦者)的后期整理,是比较原始梦象的反映。而经过整理后的梦象,往往相对简洁、规范,去除了原始梦象中的相异成分,将相同成分提炼、整理,成为对梦象的一般认识。事实上,通过查阅此类高度凝炼之后的梦象,无论其描述简单还是复杂,只要具备了梦象的主要特征(如某种动物植物),就可以加以占断。这样,占梦的难度其实大大降低,普通人也可以通过梦书完成占梦。

纵观中国古代梦书的发展历程,正是占梦的神秘外衣逐渐退去,由殷王、周王、诸侯等王公贵族依靠专职的占梦官占梦走向了普罗大众人人皆可自己占梦的道路。换言之,只要你识文断字,就可依据梦书完成吉凶的占断。此亦即刘文英所说秦汉之后,占梦从官方的一种宗教迷信,逐渐变成民间的一种世俗迷信。[227]今以秦简《梦书》的梦象之辞观之,这一转变的历程恐怕从战国末期就已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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