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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梦文献在汉以前的流传与影响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秦简《梦书》是目前所见最早的比较系统的占梦文献。这是春秋时,梦书类文献存在的间接证据。其二,是《汉书·艺文志》中所见“《黄帝长柳占梦》十一卷”“《甘德长柳占梦》二十卷”这两部汉代流行的梦书,刘文英虽未明言其为战国时代的占梦类文献,但其倾向于这两部书在秦汉之前就已经存在并流行。显然,对于这两部书的时代或其内容所反映占梦文化的时代,刘文英是倾向于在秦汉之前的。

占梦文献在汉以前的流传与影响

秦简《梦书》是目前所见最早的比较系统的占梦文献[128]汉代以前与占梦有关的资料在传世文献中有不少的保留,主要可以分为两类。

其一,是占梦事例(或称占梦故事),这些事例在《诗经》《左传》《国语》《论语》《礼记》《韩非子》《庄子》《晏子春秋》《越绝书》等书中均有记载,又以《左传》所见最多且详。[129]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占梦事例在其他出土简牍资料中也有出现,如上海博物馆藏竹书《柬大王泊旱》、清华大学藏竹书《程寤》等,[130]可与传世文献相互补充。

其二,是占梦制度或理论方面的记叙,主要见于《周礼》,如:

占梦,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周礼·春官·大宗伯》)

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掌《三梦》之法,一曰《致梦》,二曰《觭梦》,三曰《咸陟》。其经运十,其别九十。以邦事作龟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与,四曰谋,五曰果,六曰至,七曰雨,八曰瘳。以八命者赞《三兆》《三易》《三梦》之占,以观国家之吉凶,以诏救政。(《周礼·春官·大卜》)

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周礼·春官·占梦》)

这些记载主要涉及周人对占梦职官的设计、周太卜所掌《三梦》之法、周人的占梦原则以及对梦的分类等内容。[131]

但上述文献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梦书。在先秦典籍中,也有关于此类书籍存在的间接记载,如《晏子春秋·内篇杂下第六》所见“景公病水瞢与日斗晏子教占瞢者以对”章记云:

景公病水,卧十数日,夜瞢与二日斗,不胜。晏子朝,公曰:“夕者瞢与二日斗,而寡人不胜,我其死乎?”晏子对曰:“请召占瞢者。”出于闺,使人以车迎占瞢者。至,曰:“曷为见召?”晏子曰:“夜者,公瞢二日与公斗,不胜。公曰:‘寡人死乎?’故请君占瞢,是所为也。”占瞢者曰:“请反具书。”晏子曰:“毋反书。公所病者,阴也,日者,阳也。一阴不胜二阳,故病将已。以是对。”占瞢者入,公曰:“寡人瞢与二日斗而不胜,寡人死乎?”占瞢者对曰:“公之所病,阴也,日者,阳也。一阴不胜二阳,公病将已。”居三日,公病大愈,公且赐占瞢者。占瞢者曰:“此非臣之力,晏子教臣也。”公召晏子,且赐之。晏子曰:“占瞢者以占之言对,故有益也。使臣言之,则不信矣。此占瞢之力也,臣无功焉。”公两赐之,曰:“以晏子不夺人之功,以占瞢者不蔽人之能。”

这个故事中提到占梦者要求“请反具书”和晏子回应的“毋反书”,[132]两处“书”所指应为春秋时期的占梦类文献。占梦者将梦的内容与这些梦书加以比对,以验证吉凶。这是春秋时,梦书类文献存在的间接证据。但是,《晏子春秋》提到的这部梦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我们不清楚。从其所具有的翻看、查阅的功能来看,不排除其为各类梦象与占辞汇编的可能。以秦简《梦书》所见,亦存在这种情况。后世的梦书类文献,此特点更为鲜明,比较极端的如元明时期的《居家必用事类全集》“丙集”所收之解梦文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该书“载历代名贤格训及居家日用事宜。以十干分集,体例颇为简洁”[133]。而现在依然使用的老黄历,其中也收录解梦精华,亦是简洁明了。这些时代较晚的文献所具有的供人们日常查阅的功能和性质,如果追溯其源头,恐怕在此类文献的早期版本中已可见端倪。

战国至汉之前,梦书存在的证据大致有三。

其一,是《晋书·束皙传》记载晋武帝太康年间所出《汲冢书》中有“《琐语》十一篇,诸国卜梦妖怪相书也”。此后半句,刘文英断作“诸国卜梦、妖、怪、相书也”,并认为束皙对这批竹简的内容亲自检视过,其说法可信,当为战国时期梦书存在的例证。[134]不过,对于《琐语》所载的这部梦书的性质和结构,我们需要更谨慎一些。刘文英总结古代梦书的体例时说:

根据我们掌握的材料,中国古代梦书编纂的体例,一般在书前安排有简短的梦论或小序,然后才是正文。……然不管有论无论、有序无序,正文都是按照梦象分类进行编排的。梦象的分类,大致以天、地、人为序。……然后每一种梦象,都分别说明其吉凶。所以,历代的各种梦书,不过是把种种梦象的占辞分类编纂而已。[135]

如果《琐语》所载梦书的结构大体如此,那它当然是战国时代已出现梦书的证明。但是,我们知道《汲冢书》中还出有“《师春》一篇,书《左传》诸卜筮”。《左传》中关于占卜一事的记载极多,其中就有不少与梦占有关,如僖公二十八年“晋侯梦与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脑”,而后有子犯的占梦;成公十六年“吕锜梦射月,中之,退入于泥”,占之,曰:“姬姓,日也;异姓,月也,必楚王也。射而中之,退入于泥,亦必死矣”;昭公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出现了日食,是夜“赵简子梦童子裸而转以歌”,此后记有史墨“六年及此月也,吴其入郢乎,终亦弗克。入郢必以庚辰”的占梦[136]。凡此之类的占梦事例,大抵在《师春》之中会有所记载。如果《琐语》是对这类占梦事例的汇编,那么其就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认为的梦书。

其二,是《汉书·艺文志》中所见“《黄帝长柳占梦》十一卷”“《甘德长柳占梦》二十卷”这两部汉代流行的梦书,刘文英虽未明言其为战国时代的占梦类文献,但其倾向于这两部书在秦汉之前就已经存在并流行。如他说《黄帝长柳占梦》的“作者可能欲神其书,故托黄帝之名。但既托黄帝之名,可能秦汉以前已经流行,亦可能有上古占梦的某些内容”[137]。郑炳林则进一步说该书撰写于战国时期。[138]而对于《甘德长柳占梦》,刘文则指出其作者甘德为战国中期占星家和天文学家,或即《史记·天官书》中的“甘公”,[139]以占星来占梦是《周礼》的占梦之法[140]。显然,对于这两部书的时代或其内容所反映占梦文化的时代,刘文英是倾向于在秦汉之前的。对此,我们表示赞同。

其三,出土简牍文献中的证据。目前所知道的、与梦书密切相关的简牍文献主要有6批,即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中的占梦残简;睡虎地秦简《日书》甲、乙种中的《梦》篇;湖北江陵王家台秦简;岳麓秦简《梦书》;威武磨咀子6号汉墓杂占木简;额济纳汉简中的占梦残简。

第一批资料为安徽大学所藏战国竹书中的占梦残简。这批竹简于2015年初入藏安徽大学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共有编号1167个。其中有一篇包含11支残简,内容与占梦有关。黄德宽公布了其中三条释文,即“某梦得金玉生肉生鱼”“某梦不能举其手”“梦乘鬼车鬼马乘舟”。[141]上述释文所记内容似均为“梦象之辞”,而缺少对应的占断结果。因此,这篇文献的构成形式还需要等资料完整公布后才能判断。整理者认为这批竹简为战国时期的楚简。[142]如此判断不误,则这批占梦残简当是战国时期楚地出现占梦文献的有力证明。

第二批资料见于睡虎地秦简,《日书》甲、乙种中均有《梦》篇,其释文如下:

人有恶瞢(梦),(觉),乃绎(释)发西北面坐,铸(祷)之曰:“皋!敢告玺(尔)。某有恶瞢(梦),走归之所。(饮)强食,赐某大幅,非钱乃布,非茧13背/154反乃絮。”则止矣。14背壹/153反壹(《日书》甲种)[143]

甲乙梦被黑裘衣寇〈冠〉,喜,人〈入〉水中及谷,【得】也。189壹

丙丁梦□,喜也。木金,得也。190壹

戊己梦黑,吉,得喜也。191壹

庚辛梦青黑,喜心。木水,得也。192壹

壬癸梦日〈白〉,喜也。金,得也。193壹

凡人有恶梦,觉而择(释)之,西北乡(向)择(释)发而驷(呬),祝曰:“(皋),敢告壐(尔)宛奇,某有恶梦。老来□194之,宛奇强(饮)食,赐某大畐(福),不钱则布,不壐(茧)则絮。”195壹(《日书》乙种)[144]

睡虎地《日书》甲种的《梦》篇是一段禳梦之辞,相似的内容又见于《日书》乙种《梦》篇之末、敦煌本《白泽精怪图》,其禳梦之法是符、咒并用。[145]乙种《日书·梦》除禳梦之辞外,还有一段由梦象之辞、占断之辞及释梦之辞三部分组成的占梦文,[146]饶宗颐指出这段占梦文的释梦原则是五行相生说[147]。刘乐贤对此有所保留,他指出五行相生说可以圆满地解释甲乙、庚辛、壬癸三条,但是戊己、丙丁两条似与五行相克有关,这段文字的释梦原则必与五行学说有关。[148]王勇进一步指出秦人占梦主要参照做梦时间与梦中景象,同时通过五行学说将两者结合起来,两者相应则为吉,否则为凶。[149]刘文英则认为五行观念与占梦的交流与渗透主要发生在两汉时期。[150]现在出土简牍文献让我们知道五行观念渗透进占梦文化早在汉代以前就已经出现了。[151](www.xing528.com)

除《梦》篇外,甲种《日书》的《诘》篇中也有两条与占梦相关的材料,值得注意。其释文如下:

一宅之中毋(无)故室人皆疫,多瞢(梦)米()死,40背壹/127反壹是=鬼狸(埋)焉,其上毋(无)草,如席处。41背壹/126反壹屈(掘)而去之,则止矣。42背壹/125反壹[152]

鬼恒为人恶瞢(梦),(觉)而弗占,是图夫,44背贰/123反贰为桑丈(杖)奇(倚)户内,复(覆)鬴户外,不来矣。45背贰/122反贰[153]

刘乐贤指出《诘》篇的性质应为古代的解除之事,内容与《论衡·解除篇》所说的解除相近,其对象多是宅中或喜欢侵入宅中的鬼怪。[154]鬼怪作祟的表象很多,如上引两例所见恶梦是其中之一,甚至如图夫这样的鬼怪,[155]还会影响梦者醒来后对恶梦的占验[156]。诚如刘乐贤所说该篇的主旨在于解除,但考虑到恶梦的背景,因此这两条简文也应看做与禳梦有关的文献,和前揭《日书》甲、乙种所见《梦》篇的禳梦部分是比较相似的,或说《诘》篇中的这两条简文是针对特殊鬼怪的一种禳梦。[157]

鬼怪与梦关系密切,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胡厚宣在利用甲骨文对殷人占梦进行考察时,就注意到梦的对象多有鬼怪。[158]刘文英在此基础上,指出殷王多鬼梦和怕鬼梦,似与“殷人尚鬼”的宗教心理有关。[159]宋镇豪亦进一步阐述道:“殷人受限于对自身构造与梦景梦象的不解,产生了把梦与鬼魂信仰相系的梦魂观念,视梦因乃出自鬼魂所致”;“殷人出于梦的迷信,视梦为鬼魂对做梦者忧咎祸孽的示兆,每每通过占梦释梦以预测人事吉凶”。[160]这种鬼神与梦结合的观念,一直对后代的占梦活动产生影响。《左传》中有大量梦见先祖、先君鬼魂的记载,如狐突梦太子申生、孔成子和史朝梦康叔、鲁昭公梦襄公、韩宣子梦晋文公、韩厥梦其父子舆,等等。此外《左传》中厉鬼入梦的情况也比较多,如成公十年晋侯所梦大厉,昭公七年郑人所梦伯有、同年晋侯所梦黄熊,等等。睡虎地秦简中鬼神与梦的关系主要体现在禳梦的层面,岳麓秦简《梦书》中也有零星梦鬼的记载,如27号简第二栏提到的“梦死者复起”“死者食”以及40号简第二栏所见“梦见者,[161]为祟”等。更晚时代的梦书中,梦鬼神、亡者等内容也经常作为重要的类别出现,如敦煌写本《新集周公解梦书》(编号P.3908)中有“生死疾病章第十七”;敦煌写本《占梦书》残卷(编号S.620)中有“冢墓棺椁篇第卅五”“鬼魅军绿污辱篇第卅八”,等等。[162]

睡虎地11号秦墓的墓主名字叫“喜”,据同墓所出《葉书》可知,[163]其生于秦昭王四十五年,在秦王政元年傅籍、三年揄史,简文终结于秦始皇三十年,时年喜46岁。墓中人骨经鉴定系40~45岁男性,整理者推断他就死在始皇三十年。[164]因此,墓中所出《日书》甲、乙种中与梦相关的这些文献,其时代也应与墓主活动的年代大体相当,即战国晚期至秦统一天下后,下限当不晚于秦始皇三十年。换言之,在这一时段内是有梦书存在并流传的。乙种《日书·梦》的占梦之辞已较为完整,保留了梦象之辞、占断之辞以及释梦之辞,并融入了五行理论,加之禳梦之辞的重见与多样,使得我们在考察战国晚期向统一之秦过渡这一变革时段梦书演变情况时,拥有了重要的文本参照。

第三批资料王家台秦简发现于1993年,整理者在《江陵王家台15号秦墓》一文中对该墓所出简文有介绍,指出《日书》中包括“梦占”,“梦占”简的内容较为完整,与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所含内容不尽相同。[165]此后,王明钦对这批简牍进行更为全面的概述时,在《日书》中则未曾提到这个小类。[166]不过,我们注意到在《日书》的最后一类《日忌》中有2条简文与“梦”有关:

一日是胃奋光,祭有斗败者,亡人曰:归也,人93行,不行。以战,有和有得。占五矢得,疾人凶梦有言104

十日曰,是胃逋。□(作)美事吉。以取妻,先有□,百矢吉,以112有疾,少飤,五矢言也,取妻不吉;以行,各人以六畜,吉。疾人不23死,梦言也,有命来,为事不吉,亦毋大咎也。……143[167]

从现有简文的记载来看,很难判断这两条简文是否就是整理者在起初所说的“梦占”。不过在形式上,确实与睡虎地秦简《日书》中的《梦》篇不同,也与我们后来看到的岳麓秦简《梦书》、敦煌写本梦书不同。这个问题的解决只能等待王家台秦简的资料正式公布以后才能进行。

第四批就是岳麓书院收藏的《梦书》,但是由于这批简牍并非科学考古发掘所得,因此其年代难以判断。目前有两方面的信息,可以帮助我们缩小《梦书》的年代范围。其一是陈松长在讨论该篇的文字特征时,指出这篇文献保存了较多战国古文字的文字形体,并推测抄手或是楚人,在抄写这篇文献时受到楚系文字的影响。[168]其二是岳麓书院所收藏的这批秦简中其他部分的内容记载有年代信息,如三种《质日》的年代分别是秦始皇二十七、三十四和三十五年。[169]《岳麓书院藏秦简〔叁〕》中所见案例的年代最早者为秦王政十八年(《识劫案》)、最晚者为秦始皇二十六年(《绾等畏耎还走》),即秦统一六国的前夕,[170]还有个别案例所追溯案情的发生年代,能早到秦王政十二年(《多小未能与谋案》)[171]。《岳麓书院藏秦简〔肆〕》所见秦律令提供的直接时间信息有限,陈松长曾据329-331号、344-345号简所见两条令文将岳麓简的时间下限调整为秦二世三年。[172]陈伟则认为这两条令文的复用时间为秦王政二年、三年,并非整理者所说的秦二世二年、三年。[173]这样来看,目前岳麓秦简的时间下限仍以整理者早前推测的秦始皇三十五年为宜。综合上述两点,如果岳麓书院所收藏的这批简牍来源于同一墓葬或遗址,那么《梦书》的年代也应在战国晚期至秦灭六国后不久这一时段之内。

第五批为威武磨咀子6号汉墓杂占木简。整理者指出杂占木简的第10、第11两简,残泐磨灭,字迹难辨。第11简“见”上或有梦字,则梦书之类也。[174]其释文为:有 取有 之者有风雨10

……见妇人11[175]

汤浅邦弘则认为其性质更接近《日书》中的梦。[176]由于残缺严重,两简的内容是否为梦书难以决断。暂附于此。

第六批为额济纳汉简中的占梦残简。谢桂华在梳理额济纳汉简中的数术新资料时,收录有三枚简,其简文中均包含有“膏”字。[177]最近,刘乐贤将此三简中的“膏”字改释为“瞢”,读作“梦”,[178]其修订后的三简释文如下:

瞢(梦)□者,且束□。瞢(梦)长者,吉,言治。瞢(梦)舍者,吉。瞢(梦)□者,吉,言得。瞢(梦)2000ES7SF1:15

□天□者,大吉。瞢(梦)□

□2000ES7SF1:58

·壬癸瞢(梦)见水及黑物,且有得也。瞢(梦)

2000ES7SF1:79[179]

如刘先生所言,上述三简尽管书写风格和格式存在差异,但其内容均与占梦文献密切相关。[180]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谢先生所录数术新资料中还有一简:

·十五吉得福事 ·十四凶讼畜生饮食事2000ES7S:11[181]

该简为2000年额济纳旗第七烽燧中出土,而前揭3简则是同年额济纳旗第七烽燧的F1房舍遗址出土,4简均来自额济纳旗的第七烽燧。此外,该简也是分栏书写,其内容似为对某些事物的集类汇总,其性质颇与后世敦煌写本解梦书中所见章题相近。敦煌写本《新集周公解梦书》中即有“饭食章第七”“六畜禽兽章第十一”,[182]与本简中所见“畜生”“饮食”的集类十分相似。因此,简2000ES7S:11也有属于占梦文献的可能。如然,则额济纳汉简中的占梦残简当有4枚。虽然通过这些残简我们仅能窥见汉代梦书的一鳞半爪,但汉简梦书的确定,弥补了中国古代梦书流传中的缺环,终于将战国秦汉时代简本梦书与敦煌写本梦书串联了起来。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对传世文献和上述六批简牍资料的考察,可以初步判断在战国末年至秦灭六国后不久这一时段内,已有梦书存在并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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