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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假字的声韵皆同情况及举例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即通假字与本字的上古声纽相同、韵部也相同的通假,又分声调相同和声调不同两种情况。(一)声调相同者1.冈:与“刚”通例见《刚柔日》《刚柔日(二)》等篇:谓冈(刚)楺(柔)之日。上例两条简文皆讲述时称与数字的搭配关系,内容一致。两字均属平声定母东部,可通假。据文意,此处“夜”当是“腋”之假借,指人的腋窝;“巠”当是“颈”之假借,指人的颈部。“累”一读平声来母微部,与“雷”可通假。

通假字的声韵皆同情况及举例

通假字与本字的上古声纽相同、韵部也相同的通假,又分声调相同和声调不同两种情况。共有97个,要者如下。

(一)声调相同者

1.冈:与“刚”通

例见《刚柔日》《刚柔日(二)》等篇:

谓冈(刚)楺(柔)之日。甲4贰

是胃(谓)冈(刚)日、阳【日】、牡日殹,女子之吉日殹。乙113壹

是胃(谓)柔日、阴日、牝日殹,男子之吉日殹。乙114壹

冈,《说文·山部》:“山骨也。从山网声。”刚,《说文·刀部》:“强断也。从刀冈声。”[39]查唐作藩《上古音手册》,两字上古音均属平声见母阳部,可通假。[40]

上例中“冈楺”与“阴阳”“牝牡”“男女”并举互解,实即“刚柔”之通假。《淮南子·精神》:“刚柔相成,万物乃形。”高诱注:“刚柔,阴阳也。”《易·系辞下》:“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孔颖达疏:“刚柔,即阴阳也。”是其证。

2.辰:与“晨”通

例见《时(二)》篇:

晦食、大辰(晨)八。乙179伍

每(晦)食、大晨八。乙188伍

辰,《说文·辰部》:“震也。从乙、匕,象芒达;厂,声也。辰,房星,天时也。从二,二,古文上字。凡辰之属皆从辰。”晨(曟),《说文·晶部》:“房星,为民田时者。从晶辰声。晨,曟或省。”两字均属平声禅母文部,可通假。

上例两条简文皆讲述时称与数字的搭配关系,内容一致。但前例中“辰”字在后例中作“晨”,何者为正?时称“大晨”见于悬泉汉简VI92DXT1222[41]19“时称牍”,在“夜大半”之后,“鸡前鸣”之前。[42]其中“晨”取本义。“大辰”一词则不见于文献,知此处“辰”当是“晨”之借字。

3.郑:与“定”通

例见《时(二)》篇:

人郑(定)、中鸣六。乙181伍

郑,《说文·邑部》:“京兆县。周厉王子友所封。从邑,奠声。”定,《说文·宀部》:“安也。从宀从正。”段玉裁注:“从宀,正声。”②根据钱大昕“古无舌上音”的观点,两字均属去声定母耕部,可通假。

上例中“人郑”为时称,赵岩训为“人定”,[43]可从。“人定”见于古籍。《汉书·来歙传》:“臣夜人定后,为何人所贼伤,中臣要害。”王先谦集解:“《通鉴》胡注:‘日入而群动息,故中夜谓之人定。’”[44]可参看。

4.波:与“陂”通

例见《建除》篇:

闭日:可以波(陂)渴(堨),入人奴妾。甲20贰

波,《说文·水部》:“水涌流也。从水皮声。”陂,《说文·部》:“阪也。一曰沱也。从皮声。”两字均属平声帮母歌部,可通假。

上例中“波渴”,周波读作“陂堨”,并指出“陂”活用作动词,“陂堨”指壅筑堰塘。[45]今按,此句意为:闭日,可以壅筑堰塘,买入奴婢。《协纪辨方书·宜忌》“闭日”条云:“宜筑堤防、补垣塞穴。”[46]可证。

5.央:与“殃”通

例见《五音日卜死》篇:

少男死,毋(无)后央(殃)。乙111壹

央,《说文·冂部》:“中央也。从大在冂之内。”殃,《说文·歺部》:“咎也。从歺,央声。”“殃”从“央”得声,两字均属平声影母阳部,可通假。

上例中,“央”与“死”对举,当作“灾殃”之意理解。“央”通“殃”,见于汉代出土文献。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德篇》:“毋道〈遗〉身央(殃),是胃(谓)袭常。”[47]《隶释·汉无极山碑》:“为福来福,除央(殃)则祀。”[48]可参看。

6.卯:与“昴”通

例见《星分度》篇:

卯(昴)十五。乙173贰

卯,《说文·卯部》:“冒也。二月,万物冒地而出。象开门之形。故二月为天门。凡卯之属皆从卯。”昴,《说文·日部》:“白虎宿星。从日卯声。”“昴”从“卯”得声,两字均属上声明母幽部,可通假。

上例中“卯”为二十八宿之一。此星宿,传世典籍中皆作“昴”,无作“卯”者,可知此处“卯”与“昴”通。

7.童:与“瞳”通

例见《毋毒之方》篇:

(饮)必审瞗棓(杯)中,不见童(瞳)子勿(饮)。乙144壹

童,《说文·部》:“男有辠曰奴,奴曰童,女曰妾。从,重省声。”瞳,《玉篇》:“目珠子。”两字均属平声定母东部,可通假。

据文意,上例中“童子”应指“瞳子”。“童”通“瞳”,见于《汉书·项籍传》:“舜盖重童子,项羽又重童子,岂其苗裔邪?”颜师古注:“童子,目之眸子。”《史记·项羽本纪》字作“瞳”,可证。

8.夜:与“腋”通;巠:与“颈”通

例见《土功(二)》篇:

穿地井,到厀(膝),少子死。到要(腰),中子死;到夜(腋),长子死。乙136到巠(颈),妻死。没人,母父死。乙137

夜,《说文·夕部》:“舍也。天下休舍也。从夕,亦省声。”腋,为“亦”的后起字,《说文·夕部》:“亦,人之臂亦也。从大,象两亦之形。凡亦之属皆从亦。”两字上古音均属入声喻母铎部,可通假。

巠,《说文·工部》:“水脉也。”颈,《说文·页部》:“头茎也。从页,巠声。”“颈”从“巠”得声,两字均属平声见母耕部,可通假。

上例中“厀”“要”分别是“膝”“腰”的本字,皆指人身体部位。据文意,此处“夜”当是“腋”之假借,指人的腋窝;“巠”当是“颈”之假借,指人的颈部。

9.矦:与“瘊”通

例见《十二支占盗》篇:

名曰“灌”,有黑子、矦(瘊)。甲39

矦,《说文》:“春飨所矦也。从人;从厂,象张布;矢在其下。”瘊,《正字通·疒部》:“疣小者,俗谓之瘊子。”两字均属平声匣母侯部,可通假。

此篇中描写盗者的体貌时,往往会指出他较为明显的“病疵”。上例中“黑子”指人身上的黑色斑点,“矦”应是“瘊”的借字,指人体皮肤上长出的小瘤子,俗称“瘊子”。

10.畾:与“雷”通;累:与“雷”通

例见《邦居军》篇:

丙丁畾(雷),军后徙。戊己畾(雷),军敬(警)。庚辛畾(雷),军前徙,为雨不徙。壬癸累(雷),战。乙346

畾,《集韵·灰韵》:“卢回切,(并)音雷。田闲也。”[49]雷(靁),《说文·雨部》:“阴阳薄动靁雨,生物者也。从雨,畾象回转形。”两字均属平声来母微部,可通假。

累(纍),《说文·糸部》:“缀得理也。一曰大索也。从糸畾声。”徐铉注:力追切。“累”一读平声来母微部,与“雷”可通假。

放马滩秦简中多见以风、雨为占者,如《候岁》,上例则以“畾”为占,似是兵阴阳家的遗篇。从文意来看,其中“畾”“累”二字皆是“雷”之借字。

11.勿:与“物”通

例见《阴阳钟》篇:

日、辰、星各有勿(物)数,而各三合。乙327B

勿,《说文·勿部》:“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杂帛,幅半异。凡勿之属皆从勿。”物,《说文·牛部》:“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勿声。”两字均属入声明母物部,可通假。

上例中“勿数”语意不明,但若读“勿”为“物”,则文意豁朗。物数,东西的数量。《周礼·天官》:“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罋。”郑玄注:“《公食大夫礼》《内则》下大夫十六,上大夫二十,其物数备焉。天子诸侯有其数,而物未得尽闻。”《左传》鲁隐公五年:“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杜预注:“唯天子得尽物数,故以八为列,诸侯则不敢用八。”可参看。

12.腏:与“餟”通例见《丹》篇:

已,收腏(餟)而厘之,如此鬼终身不食殹。志5

毋以羹沃腏(餟)上,鬼弗食殹。志7

腏,《说文·肉部》:“挑取骨间肉也。从肉叕声。”餟,《说文·食部》:“祭酹也。从食叕声。”两字均从“叕”得声,皆属入声端母月部,可通假。

上例讲述在墓地等处祭祀死者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其中“腏”当是“餟”之借字,指献祭的食品。“腏”与“餟”通,见于《汉书·郊祀志上》:“其下四方地,为腏,食群神从者及北斗云。”颜师古注:“腏字与餟同,谓联续而祭也。”其中用作动词,上例则用为名词。

13.射:与“麝”通

例见《黄钟》篇:

日入至晨投中林钟,射(麝)殹。乙229

射(),《说文·矢部》:“弓弩发于身而中于远也。从矢从身。射,篆文,从寸。寸,法度也。亦手也。”麝(),《说文》:“如小麋,脐有香。从鹿声。”麝从“射”得声,两字均属入声船母铎部,可通假。

《黄钟》篇以每日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段分别“投中”十二律,再配以三十六禽占卜疾病。从文例来看,上例中的“射”当是禽兽名,我们读为“麝”。麝,俗称“香獐”,形似鹿而小。

14.欧:与“殴”通;蓐:与“辱”通

例见《反支》篇:(www.xing528.com)

以欧(殴)治(笞)人乙309者,必蓐(辱)。乙367

欧,《说文·欠部》:“吐也。从欠区声。”殴,《说文·殳部》:“捶毄物也。从殳区声。”两字均从“区”得声,上古音皆属平声影母侯部,可通假。

蓐,《说文·蓐部》:“陈艸复生也。从艸辱声。一曰蔟也。凡蓐之属皆从蓐。”辱,《说文·辰部》:“耻也。从寸在辰下。失耕时,于封畺上戮之也。辰者,农之时也。故房星为辰,田候也。”“蓐”从“辱”得声,两字皆属入声日母屋部,可通假。

“欧治”当是“殴笞”之假借。殴笞,即殴打。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简79:“妻悍,夫殴治之,夬(决)其耳,若折支(肢)指、胅(体),问夫可(何)论?当耐。”[50]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简39:“父母殴笞子及奴婢,子及奴婢以殴笞辜死,令赎死。”[51]可参看。“蓐”当是“辱”之借字。“蓐”通“辱”,见于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苏秦自齐献书于燕王章》:“王之于臣也,贱而贵之,蓐(辱)而显之,臣未有以报王。”[52]可参看。

15.禺:与“遇”通

例见《贞在黄钟》篇:

卜疾人三禺(遇)黄钟死,卜事君吉。乙261

禺,《说文·甶部》:“母猴属。头似鬼。从甶从禸。”遇,《说文·辵部》:“逢也。从辵禺声。”“遇”从“禺”得声,两字皆属去声疑母侯部,可通假。

此篇以十二律来占卜各种事物的吉凶状况。从文意来看,上例中“禺”当是“遇”之借字。全句意为:占卜人生病,若三次遇到黄钟,病人会死。占卜侍奉君王,则吉利

16.非:与“飞”通

例见《自天降令》篇:

【中吕、南吕、大吕之卦曰】:是谓非(飞)龙之□□乙248

非,《说文·非部》:“违也。从飞下翄,取其相背。凡非之属皆从非。”飞,《说文·飞部》:“鸟翥也。象形。凡飞之属皆从飞。”两字均属平声帮母微部,可通假。

从文意来看,上例中“非”应是“飞”之借字。飞龙,见于《庄子·逍遥游》:“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楚辞·九歌·湘君》:“驾飞龙兮北征,邅吾道兮洞庭。”可参看。

17.隋:与“椭”通

例见《黄钟》篇:

日中至日入投中大族,豹殹,隋(椭)颐,长目,长要(腰)。乙213

隋,《说文·肉部》:“裂肉也。从肉,从隓省。”椭,《说文·木部》:“车笭中椭椭器也。从木,隋声。”“椭”从“隋”得声,两字皆属上声透母歌部,可通假。

上例中“隋颐”与“长目”“长要(腰)”并举,其中“隋”用来形容“颐”的形状,当是“椭”之借字。椭颐,指下巴长而圆。《尔雅·释鱼》:“,小而椭。”郭璞注:“椭,谓狭而长。”《淮南子·修务》:“今夫救火者汲水而趍之,或以瓮瓴,或以盆盂,其方员锐椭不同,盛水各异,其于灭火,钧也。”可参看。

18.燔:与“蕃”通

例见《五音日卜死》篇:

宫日:卜父及兄以死,子孙燔(蕃)昌。乙108A+107壹

燔,《说文·火部》:“爇也。从火,番声。”蕃,《说文·艸部》:“艸茂也,屏也。从艸,番声。”燔,上古音属平声并母元部;蕃,作“茂”义时,亦为平声并母元部。两字同音,可通假。

上例中“燔”与“昌”连用,应是“蕃”之借字。蕃,茂盛;兴旺。《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杨伯峻注:“蕃,蕃殖也,子孙昌盛之意。”“燔”与“蕃”通,见于马王堆帛书《经法·名理》:“如燔如卒,事之反也。”整理小组注:“燔读为‘蕃’,茂盛。”[53]

19.榣:与“摇”通

例见《五音(二)》篇:

角音榣(摇),其畜□犊,其器棓(杯),其穜(种)(菽),其事有辠(罪),【其】处榣(摇),其味咸。乙303B+289B

榣,《说文·木部》:“树动也。从木声。”摇,《说文·手部》:“动也。从手声。”两字均从“”得声,皆属平声喻母宵部,可通假。

上例中两处“榣”字,我们认为皆是“摇”之借字。第一处“榣(摇)”可训为“疾”。《方言》:“摇,疾也。”此处言“角音榣(摇)”,与《管子·地员》:“凡听角,如雉登木以鸣,音疾以清”的特点相符。第二处“榣(摇)”应是“动摇”之意。

20.韱:与“纤(纖)”通

例见《黄钟》篇:

旦至日中投中大族,虎殹,韱(纤)色,大口,长要(腰)。乙212

韱,《说文·韭部》:“山韭也。从韭声。”纤(纖),《说文·糸部》:“细也。从糸韱声。”“纤(纖)”从“韱”得声,两字均属平声心母谈部,可通假。

上例中“韱”与“色”连用,疑当读为“纤(纖)”。纤,黑经白纬,指祭服的颜色。《礼记·间传》:“中月而禫,禫而纤,无所不佩。”郑玄注:“黑经白纬曰纤。”虎之毛色黄黑相间,故简文曰“纤色”。

21.溉:与“既”通

例见《贞在黄钟》篇:

贞在毋(无)射,禹以成略,溉(既)就溉(既)成。乙279

溉,《说文·水部》:“水。出东海桑渎覆甑山,东北入海。一曰灌注也。从水既声。”既,《说文·皀部》:“小食也。从皀旡声。”段玉裁注:“引伸之义为尽也、已也。”“溉”从“既”得声,两字皆属入声见母物部,可通假。

上例中“溉就溉成”,宋华强读为“既就既成”。[54]可从。简文“溉(既)就溉(既)成”,语义与“禹以成略”重复,或谓大禹的疆界已经形成。

(二)声调不同者

1.楺:与“柔”通

例见《刚柔日》《刚柔日(二)》等篇:

谓冈(刚)楺(柔)之日。甲4贰

是胃(谓)冈(刚)日、阳【日】、牡日殹,女子之吉日殹。乙113壹

是胃(谓)柔日、阴日、牝日殹,男子之吉日殹。乙114壹

楺,一般认为是“煣”音同义同的异体字。煣,《说文·火部》:“屈申木也。从火、柔,柔亦声。”柔,《说文·木部》:“木曲直也。从木矛声。”煣,上声日母幽部;柔,平声日母幽部。两字仅声调不同,可通假。

上例中“冈楺”与“阴阳”“牝牡”“男女”并举互解,实即“刚柔”之通假。说见前文“冈:与‘刚’通”条。

2.只:与“支”通

例见《反支》篇:

子朔巳亥……亥朔巳亥,是胃(谓)反只(支)。乙127-128

只,《说文·只部》:“语已词也。从口,象气下引之形。凡只之属皆从只。”支,《说文·支部》:“去竹之枝也。从手持半竹。凡支之属皆从支。”只,上声章母支部;支,平声章母支部。两字仅声调不同,可通假。

上例所述为“反支”日的推算方法,若某月朔日为“子”,则该月“巳”“亥”二日为“反支”,余可类推。这种数术,在孔家坡汉简日书《反支》篇及后世选择通书中皆作“反支”,知此处“只”为“支”之借字。

3.安:与“晏”通

例见《禹须臾所以见人日》篇:

子,旦吉,安(晏)食吉,日中凶,日失(昳)吉,夕日凶。甲43贰

安,《说文·宀部》:“静也。从女在宀下。”晏,《说文·日部》:“天清也。从日安声。”安,平声影母元部;晏,从“安”得声,去声影母元部。两字仅声调不同,可通假。

据文意,上例中“安食”为时称。秦汉时称中,以吃饭时间之早晚为名者甚多,有“早(蚤)食”“暮(莫)食”“晏食”“夜食”等,此处“安食”当即“晏食”之通假。《淮南子·天文》:“至于曾泉,是谓蚤食;至于桑野,是谓晏食。”可参看。

4.某:与“谋”通

例见《贞在黄钟》篇:

中吕,利殹,材(财)殹,市贩事殹,有合某(谋)殹。乙270

某,《说文·木部》:“酸果也。从木从甘。”谋,《说文·言部》:“虑难曰谋,从言某声。”某,上声明母之部;谋,从“某”得声,平声明母之部。两字仅声调不同,可通假。

上例中“某”与“合”连用,当可通“谋”。全句意为:中吕,所主事项为利、材(财)、贩卖、合某(谋)做生意等。“某”通“谋”,亦见于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简48肆-49肆:“戒之戒之,言不可追;思之思【之】,某(谋)不可遗。”[55]

5.古:与“姑”通;先:与“洗”通

例见《自天降令》篇:

参黄钟、古先(姑洗)、夷则之卦曰……乙244

古,《说文·古部》:“故也。从十、口。识前言者也。凡古之属皆从古。”姑,《说文·女部》:“夫母也。从女古声。”古,上声见母鱼部;姑,从“古”得声,平声见母鱼部。两字仅声调不同,可通假。

先,《说文·先部》:“前进也。从儿从之。凡先之属皆从先。”洗,《说文·水部》:“洒足也。从水先声。”先,平声心母文部;洗从“先”得声,上声心母文部。两字仅声调不同,可通假。

上例中“古先”与律名“黄钟”“夷则”并列,当是“姑洗”之通假。姑洗,十二律中第五律。此律,后世皆作“姑洗”,无作“古先”者。

6.矦:与“候”通

例见《候岁》篇:

二月……矦(候)岁:戊雨,堇蒿殹。己雨,禾秀殹。乙155

矦,《说文·人部》:“春飨所矦也。从人;从厂,象张布;矢在其下。”候,《说文·人部》:“伺望也。从人矦声。”矦,平声匣母侯部;候,去声匣母侯部。两字仅声调不同,可通假。

从文意来看,上例中“矦”当是“候”之借字。矦(候)岁,占测年景之好坏。《史记·天官书》:“凡候岁美恶,谨候岁始。岁始或冬至日,产气始萌……立春日,四时之(卒)始也。四始者,候之日。”《汉书·艺文志》术数类“杂占家”著录有《泰壹杂子候岁》二十二卷、《子赣杂子候岁》二十六卷,即是此类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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