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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气功:机构登记与执业规定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医疗气功,是指对他人传授或运用气功疗法直接治疗疾病,构成医疗行为的一种活动。同意申请的医疗机构,应向其登记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行政医药管理机构申办诊疗科目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否则,不得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经批准开展医疗气功的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医疗气功人员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医疗气功人员应当按照其医师执业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医疗气功活动。

医疗气功:机构登记与执业规定

医疗气功,是指对他人传授或运用气功疗法直接治疗疾病,构成医疗行为的一种活动。医疗气功在我国源远流长,是一种独特、有效的祛病健身方法,是我国民族文化中的一朵奇葩,也是祖国医学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促进医疗气功事业的健康发展,2000年卫生部发布了《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卫生部发布了《医疗气功知识与技能考试暂行办法》等。

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应向其登记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审批。对审核合格的,签发同意意见。同意申请的医疗机构,应向其登记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行政医药管理机构申办诊疗科目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否则,不得开展医疗气功活动。(www.xing528.com)

从事医疗气功活动的人员,应具有中医执业医师或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经医疗气功知识与技能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后方能从事医疗气功业务活动。经批准开展医疗气功的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医疗气功人员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医疗气功人员应当按照其医师执业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医疗气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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