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4年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和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两项卫生许可予以保留。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消毒管理办法》规定,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根据2009年卫生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在国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要求申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个生产场所一证,一个集团或公司拥有多个生产场所的,应分别申请卫生许可证。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发给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每年复核1次。
(二)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www.xing528.com)
《消毒管理办法》规定,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应当取得卫生部颁发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生产企业申请《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其申报资料和样品进行初审,审查合格报卫生部审批;卫生部对于批准的产品,发给《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取消下放部分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3年第1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取消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之外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职责。2014年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新消毒产品和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新消毒产品的受理工作,卫生监督中心负责组织技术评审和上报等具体工作,并负责评审委员会的日常管理。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新消毒产品进行生产能力审核和采封样。申请新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人直接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进口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
申请《进口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的,应当直接向卫生部提出申请;对批准进口的,发给《进口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进口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的有效期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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