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是指根据儿童和青少年生长发育的特点,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提出相应的学校卫生要求和卫生标准,消除各种不利于儿童和青少年学习和生活的因素,创造良好的学校教育环境,保护和促进学生的正常发育、身心健康,以实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教育目标。学校卫生,包括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卫生。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为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国家颁布了《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状况的决定》。此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继颁布了《关于全日制学校的教学、劳动和生活安排的规定》、《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和《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1990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卫生部联合制定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学校卫生工作的要求、管理、监督、奖励与处罚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使学校卫生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为了保证学校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1999年卫生部根据WHO《健康促进学校发展纲要》制定了《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南》。2002年5月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2002年9月教育部、卫生部发布了《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2006年4月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制定了《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2009年6月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2010年9月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发布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为规范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2012年9月卫生部发布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www.xing528.com)
根据学生卫生保健的要求,国家还批准颁布了一系列学校卫生国家标准,包括《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87)、《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GB7792—8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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