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突发公共事件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分为自然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患者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这些传染病包括《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传染病,卫生部根据需要决定并公布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其他传染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布的按照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这些传染病还包括:①新传染病,即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②我国尚未发现传染病,即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③我国已消灭传染病,即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二)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临床表现相似性、发病人群聚集性、流行病学关联性、健康损害严重性的特点。这类疾病可能是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www.xing528.com)
(三)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
中毒,是指由于吞服、吸入有毒物质,或有毒物质,或有毒物质与人体接触所产生的有害影响。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包括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和食物中毒,短期内发生3人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
(四)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是指针对不特定的社会群体,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的重大事件。包括:①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②短期内发生3人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③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④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⑤医源性感染暴发;⑥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⑦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⑧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⑨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⑩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⑪学生因意外事故、自杀或他杀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事件;⑫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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