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发动秋季种痘的指示》。1955年,卫生部颁发了《传染病管理办法》。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定了法定传染病范围及分类管理原则。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对于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我国暴发流行,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开始反思这场灾难的原因,全面检讨我国现行的传染病防治制度。针对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监测与预警能力较弱,疫情信息报告、通报渠道不畅,医疗机构对传染病患者的救治能力、医院内交叉感染控制能力薄弱,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的制度不够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的财政保障不足等问题,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已形成由《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及相关的《食品安全法》、《献血法》等法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行政法规;《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等构成的传染病防治法律体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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