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①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②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③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责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其职责是:①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②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③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④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⑤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⑥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⑦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⑧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科学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⑨根据当地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⑩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责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责是:①开展与机构职责、功能相适应的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②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数据的收集、上报和反馈,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儿童保健服务、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指导和质量控制;③接受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工作评估。(www.xing528.com)
(四)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职责
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或协助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和服务,收集和上报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数据。
(五)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是:①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应遵循本规范;②开展儿童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接受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服务管理与工作评估;③参与辖区儿童工作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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