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是指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指出,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为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办法和标准。主要有:《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社区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指导标准》等。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www.xing528.com)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①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据社区人群的需求,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②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筹资,公有制为主导;③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服务,健康促进;④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引进竞争机制,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努力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做到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益,方便群众;⑤坚持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发展相结合,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⑥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逐步完善。
(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要依托现有基层卫生机构,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以上级卫生机构为指导,与上级医疗机构实行双向转诊,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使各项基本卫生服务逐步得到有机融合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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